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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本書第一章闡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基礎理論,內容包括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種類、性質和特徵,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的淵源、特點,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以及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與效力。第二章至第九章分別闡述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和關係人的識別,承運人的義務、責任和權利,貨物損失之非合同賠償請求,託運人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提單,海運單和電子提單。第十章簡要闡述國際航次租船合同。第十一章闡述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第十二章闡述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第十三章闡述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以及英國、美國、日本、韓國和德國這幾個具有代表性或與我國有著密切的海上貿易關係國家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第十四章闡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解決,內容包括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適用、請求權時效、糾紛訴訟、糾紛仲裁和糾紛替代性解決方式。
作者簡介胡正良浙江省嵊州市人,法學博士,上海海事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兼任交通運輸部部長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交通運輸部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和法律顧問,長江海商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英國斯旺西大學客座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學海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功承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研究領域:海商法、航運政策與法律、港口法。參加我國《海商法》、《港口法》、《航運法》(尚未出台)的起草與論證,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聯合國全程或部分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公約》(《鹿特丹規則》)的起草,並參加多項交通運輸部重大航運政策、部門規章的制定、論證與決策諮詢。出版《Transport Lawin China》(獨著)、《海事法》(主編)、《修改基本理論與主要制度研究》(第一作者)、《航運法專題研究》(主編)、《鹿特丹規則:影響與對策》(第一作者)、《修改建議稿條文、參考立法例、說明》(第二主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政策與法律專題研究》(副主編),並參編國家級教材或學術著作10餘本。在國內外學術刊物和重要國際學術會議發表學術論文150多篇。主持國家和省部級研究項目等30多項。獲上海市人民政府決策諮詢研究成果一等獎,以及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學術獎勵10多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目錄目 錄第一章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基礎理論 001第一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種類、性質和特徵 / 001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 001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 / 004三、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性質 / 014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特徵 / 015第二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的淵源 / 023一、法律淵源的一般理論 / 023二、法律 / 026三、國際條約 / 030四、習慣 / 035五、司法解釋 / 038六、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 042第三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的特點 / 045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是民法的特別法 / 045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與海上貨物運輸實踐的關聯性 / 056三、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規範的強制性與任意性 / 058四、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的國際化 / 072第四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 / 076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的概念 / 076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 / 077三、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 / 089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係的內容 / 089第五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 090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 / 090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效力 / 094第二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和關係人的識別 100第一節 承運人的識別 / 100一、承運人識別的意義 / 100二、承運人識別之爭議的主要原因 / 101三、海事司法實踐中識別承運人的做法 / 102四、識別承運人應當考慮的因素 / 111五、其他國家法律規定或做法 / 122六、《鹿特丹規則》的規定 / 127第二節 託運人的識別 / 131一、託運人識別的意義 / 131二、訂約託運人的識別 / 132三、實際託運人的識別 / 134四、《海商法》第42條第3項定義理解上的爭議 / 135五、提單上記載的託運人不是託運人時的權利和義務 / 140第三節 實際承運人的識別 / 141一、實際承運人識別的意義 / 141二、《海商法》第42條第2項規定的理解 / 142第四節 收貨人的識別 / 149一、收貨人識別的意義 / 149二、《海商法》第42條第4項規定的理解 / 150三、收貨人與運輸單證或電子運輸記錄持有人的關係 / 159第三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的義務 162第一節 接受貨物 / 162一、接受貨物的時間和地點 / 162二、檢查貨物、簽發收據和保管貨物 / 163三、承運人可以拒絕接受貨物的情形 / 164第二節 提供船舶和使船舶適航 / 165一、提供船舶 / 165二、使船舶適航 / 166第三節 貨物裝船或裝箱 / 203一、貨物裝船 / 203二、貨物裝箱 / 204第四節 管理貨物 / 204一、管理貨物的含義 / 205二、管理貨物的標準 / 207三、貨方自行裝卸時承運人的管貨義務 / 208四、承運人未履行管貨義務的例子 / 211第五節 船舶不進行不合理繞航 / 212一、《海商法》第49條規定 / 212二、船舶繞航的含義 / 213三、船舶合理繞航 / 216四、提單中有關船舶繞航的條款 / 219五、船舶繞航是否合理的例子 / 221六、船舶不合理繞航的法律後果 / 222第六節 交付貨物 / 227一、承運人到貨通知 / 227二、交付貨物的時間和遲延交付 / 229三、交付貨物的地點和對象 / 237四、交付貨物程序 / 238五、貨物檢查或檢驗 / 239六、對不能及時交付的貨物的處理 / 240第四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的責任 243第一節 承運人責任期間 / 243一、承運人責任期間的含義 / 243二、確定承運人責任期間的原則 / 246三、《海商法》第46條規定的理解 / 246四、《海商法》承運人責任期間規定的完善 / 251第二節 承運人歸責原則與免責事由 / 253一、承運人歸責原則 / 253二、承運人賠償責任構成要件 / 256三、承運人一般免責事由 / 260四、活動物和艙面貨物運輸特殊風險免責事由 / 302五、免責原因與不能免責原因共同造成的貨物損失 / 316第三節 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賠償額 / 317一、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含義與確定 / 317二、貨物滅失或損壞賠償額的含義 / 326三、海上貨物運輸國際公約的規定 / 326四、《海商法》第55條的規定 / 327第四節 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 / 334一、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的含義 / 334二、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的合理性 / 334三、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的演變 / 335四、《海商法》第56條的規定 / 340五、《海商法》第57條的規定 / 351六、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權利的喪失 / 352七、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與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關係 / 356第五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的權利 359第一節 運費、虧艙費及其他費用請求權 / 359一、運費請求權 / 359二、虧艙費請求權 / 366三、滯箱費請求權 / 367四、其他費用請求權 / 393第二節 貨物留置權 / 395一、貨物留置權的含義 / 396二、貨物留置權的成立條件 / 396三、承運人留置貨物的地點、方式和限度 / 406四、承運人對留置貨物的保管義務 / 408五、承運人貨物留置權的實現 / 409第六章 國際海上運輸貨物損失之非合同賠償請求 415第一節 非合同賠償請求的概念、性質與原因 / 415一、非合同賠償請求的概念 / 415二、非合同賠償請求的性質 / 416三、非合同賠償請求的原因 / 418第二節 對承運人的非合同賠償請求 / 419一、對《海商法》第58條第1款規定的理解 / 419二、賦予承運人在非合同賠償請求中抗辯和賠償責任限制的正當性 / 422第三節 對承運人的代理人或者受僱人的賠償請求 / 423一、「喜瑪拉雅條款」及其法定化 / 423二、對《海商法》第58條第2款規定的理解 / 425第四節 對實際承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或受僱人的賠償請求 / 434一、實際承運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 434二、實際承運人對承運人權利和義務的影響 / 443三、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的連帶責任 / 444第五節 兩人或多人承擔賠償責任時的賠償總額 / 445一、《海商法》第64條規定的含義 / 445二、《海商法》第64條規定涉及的三個問題 / 447第七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託運人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449第一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 / 449一、託運人的義務與責任 / 449二、託運人的權利 / 474三、訂約託運人和實際託運人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區分與聯繫 / 488第二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 491一、收貨人權利和義務的法理基礎 / 491二、收貨人的義務 / 494三、收貨人不履行義務與託運人義務的關係 / 501四、收貨人的權利 / 501第八章 提單 503第一節 提單的概念和作用 / 503一、提單的概念 / 503二、提單的作用 / 505第二節 提單的類型 / 547一、按提單簽發人的身份區分 / 548二、按提單上收貨人的記載區分 / 550三、按提單上載明的貨物是否已裝船區分 / 551四、按提單上載明的運費是否已經支付區分 / 552五、按提單上有無貨物批註區分 / 553六、按貨物運輸方式區分 / 559七、按提單上有無具體運輸條款區分 / 564八、按提單的表現形式區分 / 565九、按貨物裝載的位置區分 / 565十、按貨物的數量範圍區分 / 566十一、特殊提單 / 566第三節 提單的簽發 / 581一、提單簽發的含義 / 581二、承運人簽發提單義務 / 581三、提單簽發人 / 583四、提單簽發日期 / 588五、提單簽發地點 / 591六、提單簽發方式 / 591七、提單簽發份數 / 591第四節 提單的內容 / 593一、提單格式與提單內容的法律效力 / 593二、一般提單的內容 / 599三、特殊提單的內容 / 640第五節 提單的轉讓與效力 / 655一、提單轉讓的概念與特點 / 655二、記名提單的不可轉讓與指示提單和不記名提單的轉讓 / 656三、提單轉讓的效力 / 659第九章 海運單和電子運輸單證 663第一節 海運單 / 663一、海運單的概念及其產生 / 663二、海運單的作用 / 665三、海運單的形式與內容 / 665四、海運單的流轉與貨物交接 / 666五、海運單的法律適用 / 666六、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 669七、貨物控制權 / 671第二節 電子運輸單證 / 672一、電子運輸單證的概念及其產生和發展 / 672二、電子運輸單證的法律適用 / 683三、貨物控制權 / 696四、中國電子運輸單證立法的完善 / 698第十章 國際航次租船合同 700第一節 航次租船合同概述 / 700一、租船合同的種類與性質 / 700二、航次租船合同的特點 / 707三、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 708四、航次租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