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04*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研究 ISBN:9787521643916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姚明 頁數:24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4101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既注重學理分析與論證,亦重視如何實際提升立法質效。書中先討論了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概念、特徵、類別和原則等基本問題,然後對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現狀進行細緻的實證考察,並在此基礎上分析現有立法的主要特點和存在的不足,最後立足我國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提出完善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思考和建議,以期對相關研究和地方立法實踐有所幫助。此外,本書還梳理了德國、日本等國家的突發事件地方立法情況,並探討了可借鑒的經驗。作者簡介 姚明,銅陵學院法學院教師,法學博士,在CSSCI、北大中文核心等各類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四十余篇,其中一篇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兩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2011年至2017年,工作于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兼任池州市法院新聞發言人、池州市法官協會秘書長、《池州審判》雜誌主編。法院工作期間多次獲得市優秀公務員榮譽稱號,榮立省高院集體二等功、市中院個人三等功各一次,榮獲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七屆論文研討會二等獎、安徽省法院系統優秀調研成果一等獎等。曾因工作成績突出,赴北京接受表彰,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賀榮同志親切接見。目錄 第一章 導論第一節 研究的緣起 一、研究背景 二、選題動因 第二節 研究現狀及問題探討 一、現有研究的特點 二、現有研究的焦點 三、現有研究的不足 第三節 研究的思路、方法、內容與理論基礎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三、研究的核心內容 四、研究的理論基礎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二章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內涵 第一節 突發事件的概念、特徵與類別 一、突發事件及相關概念 二、突發事件的特徵解讀 三、突發事件的類別剖析 第二節 地方立法的概念、特徵與類別 一、地方立法的概念 二、地方立法的特徵 三、地方立法的類別 第三節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內涵解讀 一、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概念 二、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特徵 三、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類別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基本要求 第一節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目標 一、宏觀目標 二、中觀目標 三、微觀目標 第二節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上原則 二、以急應急原則 三、以人為本原則 四、協同作戰原則 第三節 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主要內容 一、事前階段規制的主要內容 二、爆發階段規制的主要內容 三、善後階段規制的主要內容 四、突發事件地方立法順利實施的保證:法律責任設計安排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和不足 第一節 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基本狀況考察 一、綜合性規制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及特徵 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及特徵 三、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及特徵 四、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及特徵 五、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現狀及特徵 第二節 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問題和不足 一、部分地區立法積極性不高 二、部分地方立法修訂不及時,未能與上位法銜接 三、部分地方立法長期未修訂,難以契合時代發展需要 四、部分地方立法相關規定較為模糊,語言表述不夠嚴謹 五、部分地方立法可操作性不夠強 六、部分地方立法缺乏針對性,難以體現地方特色 七、部分地方立法之間美異較大,對基礎概念規定不一致 八、部分地方立法保障乏力,「應當條款」缺乏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域外突發事件地方立法梳理 第一節 美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一、對社會特殊群體給予「關照 二、對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工作 三、鼓勵支持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地域協作 四、明確了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免責條款 五、社會組織積极參与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工作 第二節 德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在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挑大樑」 二、更加重視和凸顯應對處置中的先急后緩原則 三、明確規定了社會公眾參与突發事件相關義務 第三節 澳大利亞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一、完全由地方立法對突發事件進行專門性規制 二、注重人權的同時亦強調公民權利的必要讓渡 第四節 世界其他主要國家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一、印度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二、日本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三、俄羅斯突發事件地方立法 第五節 域外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啟示 一、應進一步加大事前預防的規制力度 二、應更加強調民生至上的理念 三、應更加註重立法細節 第六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 完善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思考和建議 第一節 優化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整體性思考與建議 一、加快推進突發事件中央立法制定 二、加快推進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制定 三、及時對「過時立法和條款」進行清理 四、對標新時代應對突發事件需要確定立法內容 五、進一步擴大突發事件地方立法的公眾參与 六、進一步規範突發事件地方立法步驟程序 七、有力夯實「人大主導」的地方立法根基 第二節 我國突發事件地方立法中兩個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一、突發事件地方立法間的協作問題 二、突發事件地方立法對謠言的治理 第三節 本章小結 參考文獻 後記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