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1511*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守住紀律底線 ISBN:9787506087940 出版社:東方 著編譯者:石國亮 頁數:18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34593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的不斷深化,2003年的條例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因此中央印發了新的條例。本書對2003年中央印發的舊條例和新條例原文進行了對比,在對比中體現變化,從變化中進行解讀,在解讀中體現精神實質,這樣更便於廣大黨員幹部把握變化,理解新條例的精神實質,從而有效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目錄 第一編 總則第一章 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範圍 導讀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 指導思想 第三條 黨章、黨紀與國法 第四條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 適用範圍 第二章 違紀與紀律處分 導讀 第六條 違紀的界定 第七條 紀律處分種類 第八條 紀律處理措施 第九條 警告、嚴重警告 第十條 撤銷黨內職務 第十一條 留黨察看 第十二條 開除黨籍 第十三條 終止代表資格 第十四條 改組 第十五條 解散 第三章 紀律處分運用規則 導讀 第十六條 從輕或者減輕處分情節 第十七條 在新《條 例》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免予處分的規定 第十九條 從重或者加重處分情節 第二十條 黨員再度違紀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從輕、從重處分含義 第二十二條 減輕、加重處分含義 第二十三條 違紀合併處理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違紀競合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黨員共同違紀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集體違紀的具體規定 第四章 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導讀 第二十七條 對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處分規定 第二十八條 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處分規定 第二十九條 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處分規定 第三十條 對黨員受到黨紀追究的移送處理和其他處分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對黨員被依法逮捕的黨員權利的處理規定 第三十二條 對黨員犯罪情節輕微的處分規定 第三十三條 對黨員犯罪的處分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或其他處理后如何適用黨紀的規定 第五章 其他規定 導讀 第三十五條 對預備黨員違紀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對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的區別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死亡違紀黨員的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的區分 第三十九條 對主動交代的認定與從輕處分 第四十條 計算經濟損失的方法 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七章 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八章 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九章 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十章 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十一章 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三編 附則 附錄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