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12*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債的基本問題與淵源-以為視角 ISBN:9787522821962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著編譯者:陳淦添 頁數:312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33683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以《澳門民法典》中的債法法律制度為依據及出發點來探討債法的兩個主要論題——債的基本問題及債的淵源。 由於《澳門民法典》基本繼受了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的根本制度,債法更是差不多全盤繼受了《葡萄牙民法典》的法律規則,而在葡萄牙的法典化運動中,其法典曾先後繼受大陸法系主要國家的編製體系及理論思維,因此本書嘗試通過解析《澳門民法典》的繼受脈絡,從比較法角度探索葡萄牙學說及司法見解對《澳門民法典》繼受《葡萄牙民法典》后的規則所作的演繹,並引注法國、德國、義大利等大陸法系主要國家民法典的相關法律概念及法律規則,同時關注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見解的發展,將債法的理論問題與現實生活相結合,以解決在適用《澳門民法典》時所遇到的或將遇到的問題。作者簡介 陳淦添,法學博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專業。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負責勞動法庭及民事法庭的審判工作。早年曾任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併兼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導師,任教法學緒論、民法總論、債法、物權法及民事訴訟法(宣告之訴及執行之訴)等學科。近幾年亦兼任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培訓課程導師,任教勞動法及勞動訴訟法等學科。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一直致力於從事民法、民事訴訟法、勞動法及勞動訴訟法的教學研究工作,出版的著作有《澳門民事執行訴訟制度》(合著),發表的論文包括《既判案及其範圍》《淺析中的形式合適原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淺析中的處分原則》《既判力的作用研究》《「一帶一路」給澳門的機遇與挑戰——以重塑及深化澳門的法制建設為契機》等,還曾參与葡萄牙學者Antunes Varela的著作《債法總論》的翻譯工作。目錄 第一部分 債的基本問題第一章 債的概念 第一節 技術意義的債 第二節 技術意義的債與近似概念的區別 第三節 債的不同表現形式 第二章 債的結構 第一節 主體 第二節 客體 第三節 約束 第三章 債的功能 第一節 債權人利益在債的制度中的反映 第二節 債作為債權人財產中的有價物 第四章 債的性質 第一節 針對債務人人身的權力 第二節 針對債務人財產的權力 第三節 作為財產與財產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 債務責任理論 第五節 古典理論——統一的對人權 第五章 債權與物權 第一節 區分債權和物權的各個學說 第二節 債權與物權的準確區別 第三節 債權與物權所關聯及近似之處 第二部分 債的淵源 第六章 債的淵源概述 第七章 合同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合同自由原則 第三節 預約合同 第四節 優先權之約定 第八章 單方法律行為 第一節 單方法律行為的效力問題 第二節 《澳門民法典》中作為債的淵源的單方法律行為 第三節 履行之許諾及債務之承認 第四節 構成單方法律行為的其他情況 第九章 無因管理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無因管理的條件 第三節 無因管理的效力 第十章 不當得利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不當得利的要件 第三節 不當得利的效果 第十一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因不法事實而生的責任——構成條件 第三節 因不法事實而生的責任——效果 第四節 風險責任 後記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