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會的預防腐敗職能研究 呂永祥 9787519783129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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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監察委員會的預防腐敗職能研究
ISBN:9787519783129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呂永祥
頁數:327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8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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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監察委員會堅持「打虎」「獵狐」「拍蠅」多管齊下,高壓懲治腐敗成效顯著,如何有效預防腐敗成為監察反腐由治標向治本轉變的關鍵。本書圍繞監察委員會如何預防腐敗這一研究問題,按照「理論闡釋—制度分析—實踐檢視—政策因應」的研究思路進行研究內容設計。本書借鑒權力監督與制約、結構功能主義、制度預防腐敗等理論資源,分析監察委員會的預防腐敗職能設置的理論邏輯、法治邏輯和實踐邏輯,闡明監察委員會預防公權力腐敗何以可能、何以可為、何以當為。首先,本書以多管齊下消除公權力腐敗的各個發生要件為核心邏輯,從防範公權力濫用、抑制腐敗動機和消除腐敗機會三管齊下的維度揭示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系統方略。其次,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等監察法律法規設置的各項監察職能在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作用為基點,構築監察委員會的預防腐敗職能體系,闡明監察委員會運用各項監案職能預防公權力腐敗的作用機理。最後,本書以「制度—制度相關人—制度運行環境」的制度有效性框架為基礎,分析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現實梗阻與破解路徑,為監察委員會有效預防腐敗提供有針對性的理論思考和政策建議。

作者簡介

呂永祥,安徽亳州人,法學博士,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紀檢監察、黨內法規、黨的建設等領域的研究。在中共中央宜傳部全脫產借調工作1年,深度參与黨內法規實務工作。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報》《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等CSSCI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10篇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多篇研究成果被《智庫成果要報》《黨建研究專報》全文刊發。主持1項國家社科基金、1項教育部基金、1項湖北省黨建研究課題,作為課題組成員參与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等省部級以上課題10餘項。出版各類學術著作3部,多篇諮詢報告被中共中央辦公廳等採納。

目錄

導論
一、研究緣起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的價值
二、文獻綜述
(一)監察委員會研究現狀
(二)預防腐敗研究現狀
(三)監察委員會與預防腐敗的交叉性研究
三、研究方法與框架結構
(一)研究方法
(二)框架結構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論基礎與分析框架
一、核心概念的釐定
(一)腐敗與公權力腐敗
(二)預防腐敗與懲治腐敗
(三)監察委員會與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
二、理論基礎
(一)權力監督與制約理論
(二)制度預防腐敗理論
(三)結構功能主義理論
(四)制度執行力理論
三、理論分析框架
(一)切斷公權力腐敗發生鏈條:預防腐敗的理論邏輯
(二)「公共權力+腐敗動機+腐敗機會→腐敗行為」:公權力腐敗發生機理
(三)「權力監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設→預防腐敗」: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監察委員會的設立及其對預防腐敗的積極作用
一、監察委員會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歷程
(一)監察委員會的政策試點
(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政策擴散
(三)監察委員會制度成熟定型
二、創設監察委員會對預防腐敗的積極作用
(一)提升預防腐敗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二)整合分散的預防腐敗職能
(三)構建黨統一領導、集中統一的預防腐敗體系
第三章 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職能設置
一、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職能設置的整體框架
(一)教育、制度、監督並重:預防腐敗體系的政策框架
(二)監督、教育、制度並重: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職能的整體框架
二、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監督職能
(一)權力監督是不同時期監察機關開展腐敗治理的一項共性職能
(二)監督職能是監察委員會的首要職能
(三)監察委員會監督職能的履行主體與履行方式
(四)重視發揮權力監督的防腐功能:積極主義腐敗治理的核心要旨
(五)以事前監督防範公權力濫用:監察監督在預防腐敗中的作用機理
三、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廉政教育職能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是監察委員會一項重要的監察職能
(二)監察委員會廉政教育職能的履職機構及其履職方式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敗動機:廉政教育在預防腐敗中的作用機理
四、監察委員會預防腐敗的監察建議職能
(一)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是監察委員會的一項重要職能
(二)監察委員會監察建議職能的履職機構及其履職方式
(三)以制度建設減少腐敗機會:監察建議在預防腐敗中的作用機理
第四章 監察委員會履行預防腐敗職能的目標任務
一、實現監察監督的全面覆蓋和有效覆蓋
(一)國家監察全覆蓋的核心要義是監察監督的全面覆蓋和有效覆蓋
(二)監察監督的覆蓋面拓展與有效性提升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
二、增強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感染力
(一)增強不想腐的思想自覺要求提升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感染力
(二)監察委員會開展廉政教育的針對性、感染力仍有提升空間
三、增強監察建議的科學性和執行力
(一)強化不能腐的制度約束要求提升監察建議的科學性和執行力
(二)監察建議的科學性和執行力仍有提升空間
第五章 監察委員會有效履行預防腐敗職能的實踐路徑
一、多措並舉擴大監察監督覆蓋面、提升監察監督有效性
(一)推動監察監督縱向延伸和橫向擴展
(二)推動監察監督全覆蓋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
二、構建分類施教、沉浸體驗、精準施治的新型廉政教育模式
(一)以分眾式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針對性
(二)以體驗式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
三、提高監察建議的科學性和執行力
(一)將科學性標準貫穿監察建議制發全過程
(二)以培訓賦能與「外腦」賦能提升監察建議的科學性
(三)綜合施策提高監察建議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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