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經營性治理的創新模式研究-基於浙江省安吉縣的調研 王威 9787577200439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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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鄉村經營性治理的創新模式研究-基於浙江省安吉縣的調研
ISBN:9787577200439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
著編譯者:王威
頁數: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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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號:158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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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從政治學等學科視角對經營鄉村的現象進行了系統的解讀和分析。學界已有關於經營性治理聚焦的是集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發達的村莊。本研究則聚焦的是集體經濟和民營經濟不甚發達的地方,研究發現,在政府主導下,經營性治村實踐也是具有生命力和可行性的。在這樣的區域,積極政府替代性作用發揮較為明顯。不過,積極政府不是直接從事經營活動,而是提供項目激勵來實現。通過引導,經營性治理同樣產生了良好績效,同時,經營性治理中也蘊含著一些治理風險,應當引起政府部門的警惕,研究者進行了初步研究,風險的主要類型及規避方法有待深入研究。

內容簡介
研究者在梳理浙西北安吉縣的基層治理創新行動——美麗鄉村建設的發展歷程時,發現這項行動誘發了基層社會的另一項治理革新——經營性治理。這種治理模式以企業經營理念為引導,以經營鄉村為內容,以壯大集體經濟為目標,以共同利益為紐帶,形成效益與公益相統一的經營性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沒有官方的直接表達,但卻為豐富的地方實踐所展現。本研究對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形成原因、權力結構、運作機制、治理績效等做出精細研究。安吉縣經營性治理實踐表明,投資增值是鄉村經營的主要內容,經營非農產業成為鄉村公共權力的中心任務,鄉村休閑旅遊成為村莊集體經營的重要抓手。利益導控成為鄉村治理的基本原則,而共同利益平台的搭建是鄉村治理的動力基礎。務實理性逐漸成為鄉村治理運作的重要策略。經營性治理取得了提速集體經濟發展;促進各治理主體參与治村積極性;優化產業結構;促進農民增收等治理績效。

作者簡介
王威,男,1982年6月出生,湖北崇陽人,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政府經濟學博士。現為武漢工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思想道德與法治教研室、理論宣講中心主任,講師,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碩士生導師。主持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湖北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背景下的城郊村分類治理研究》1項,主持完成橫向項目《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研究》1項。

目錄
第一章導論(1)
一、研究背景與問題(2)
二、文獻回顧(9)
三、研究思路與框架內容(20)
四、研究方法與資料來源(22)
五、創新意圖(28)
六、主要概念的界定(29)
第二章地域社會(32)
一、地域社會(33)
二、調查的鄉鎮與村莊(47)
三、后稅費時代的績鄉治理(51)
第三章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形成(64)
一、新農村建設:整體推進與差異發展(65)
二、經營村莊:美麗鄉村建設的升級版(69)
三、成長與嵌入:「經營」理念植入村治(69)
第四章經營性治理模式的權力結構(81)
一、國家輸入的村域公共權力組織框架(82)
二、經營村莊中的村莊公共權力組織體系(84)
第五章經營性治理模式的運作過程(98)
一、經營村莊:鄉村治理的重要內容(99)
二、投資增值:村莊經營的主要內容(101)
三、利益導控:鄉村治理的主導原則(104)
四、效益決策:公共決策的新準則(107)
五、務實理性:村莊治理的策略選擇(110)
第六章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創新及價值(112)
一、鄉村治理中的聯結問題與安吉創新(113)
二、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的效能(116)
三、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價值(125)
結語(132)
一、經營性治理的特徵、優缺點與約束條件(133)
二、經營性治理中的鄉村關係(138)
三、實踐價值及研究前景(139)
參考文獻(141)

精彩書摘
筆者在梳理浙江省安吉縣的基層治理創新行動——美麗鄉村建設的發展歷程時,發現這項行動誘發了基層社會的另一項治理革新——經營性治理。這種治理模式以企業經營理念為引領,以經營村莊為內容,以壯大集體經濟為目標,以共同利益為紐帶,形成效益與公益相統一的經營性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沒有官方的直接表達,鄉村通過實踐來展現這種治理模式。

前言/序言
筆者在梳理浙江省安吉縣的基層治理創新行動——美麗鄉村建設的發展歷程時,發現這項行動誘發了基層社會的另一項治理革新——經營性治理。這種治理模式以企業經營理念為引領,以經營村莊為內容,以壯大集體經濟為目標,以共同利益為紐帶,形成效益與公益相統一的經營性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沒有官方的直接表達,鄉村通過實踐來展現這種治理模式。
本書基於筆者2012—2017年在安吉縣實地調研所得的數據,對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形成原因、權力結構、運作機制、管理績效等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在具體的敘述邏輯上,主要圍繞幾個相關的命題展開:安吉縣的經營性治理模式是如何形成的,它對鄉村權力結構產生了哪些影響,其運作過程是怎樣的,取得了什麼樣的效果等。
經營性治理模式的形成源於新農村建設的整體推進與差異發展。地方政府通過制度創新,主動將中央精神與本地實際結合起來,形成了新農村建設的安吉模式——美麗鄉村建設。在實踐中,「美麗鄉村建設」的品牌行動*終誘發經營村莊的產生,經營村莊因此成為影響安吉縣鄉村治理的新變數。在經營村莊的過程中,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在政府教化和市場涵化的作用下,不斷吸收與習得經營理念和經驗,逐漸掌握了企業經營管理的基本原理,並用於指導村治實踐,形成了一系列經營性治理的治村理念。這一理念的實踐表明,經營村莊對村級公共權力體系產生顯著影響。經營村莊的績效影響權力結構的穩定度,但經營村莊績效好並不意味著個人權威的產生。通過對三個村莊的比較分析發現,村莊內生秩序、經營村莊的績效、經營村莊的村落自主性是影響村莊權力結構穩定性和能人權威形成的關鍵因素。
從運作過程分析,在安吉縣經營性治理的框架體系中,經營村莊不僅僅是一種鄉村發展理念的創新,更成為鄉村治理的主要內容。經營村莊肩負著農村發展、農民增收、農業提質增效等多重治理目標。基層幹部群眾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對鄉村治理產生了巨大影響。投資增值是鄉村經營的主要內容,經營非農產業成為鄉村公共權力的中心任務,因此鄉村休閑旅遊成為村莊集體經營的重要抓手。利益導控成為鄉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共同利益平台的搭建是鄉村治理的動力基礎。務實理性逐漸成為鄉村治理運作的重要策略。事實證明,安吉縣經營性治理模式產生了良好的治理績效:村集體經濟明顯增強;各治理主體參与治村的積極性明顯增強;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農民就業日益多元化、收入明顯提升;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提升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
由此可見,經營性治理模式是一種產業發展與地方治理相輔相成的治理模式。通過建設鄉村、經營村莊壯大產業,夯實鄉村財政,進一步推動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因而,經營性治理模式是一種發展中治理、治理中發展的互相促進的治理模式。安吉縣的經營性治理實踐*大的創新意義在於引入了新的治理要素,把鄉村社會的各個利益主體和市場主體都納入了鄉村發展與治理的過程中,進而形成治理主體間的有機關聯。這種關聯機制不是強制與服從,而是基於利益與認同,形成了區別於其他治理模式的技術特徵,當然,這種治理模式並非盡善盡美,依然有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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