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筆記-民法典如何保障我們的日常生活 艾羅偉 9787302646860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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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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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法律人筆記-民法典如何保障我們的日常生活
ISBN:9787302646860
出版社:清華大學
著編譯者:艾羅偉
頁數:244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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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從沒見過這麼會講故事的法官!
風趣幽默的筆觸
還原真實的法律現場
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
看故事,學法律
關鍵時刻,不掉鏈子
有借條為什麼還打不贏官司
物業光拿錢不辦事,業主該怎麼辦
公司欠薪,賠付金額怎麼算
夫妻共同債務「水」很深,簽字需謹慎
機動車不能隨便借,一旦出事可能共同擔責
每個人都要知道的「自甘風險」條款
10年庭審經驗 2000件親審民案
微博法律大V 艾法
生動講述故事背後的法律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從法官的視角,基於多年的審判工作經驗,對於所辦理的典型案件予以提煉總結,並進行了一定的藝術加工,內容涵蓋合同糾紛、婚姻家事、消費維權、勞動爭議、侵權損害、住房交通等與大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最終以普法案例的方式呈現。 書中的案例並沒有堆砌太多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而是以第一視角講故事的方式進行敘述,故事生動曲折、文筆流暢,並且每個故事的末尾都配以相關法律知識的介紹。 本書的案例類型豐富,涵蓋了讀者日常可能遇到的大部分法律糾紛類型,可供遇到相關問題時進行參考應對。

作者簡介
艾羅偉,網名「艾法」,本碩均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資深法律人。曾任蘇州市虎丘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10年民商事審判工作經驗,共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2000餘件。工作之餘撰寫普法類微博,目前微博粉絲150餘萬,獲評微博2018、2019年十大公益法律大V,2020年微博總閱讀數1 4億人次。

目錄
第一章 借錢和還錢,都是個事兒
有借條為什麼還打不贏官司? 2
沒寫借條,錢怎麼就要回來了? 5
借款拿房產證做抵押,為何不作數? 9
民間借貸遭遇「砍頭息」,付還是不付? 12
迷局:到底是「分手費」還是借款? 16
偽造借條簽名?只有證據能破迷局 20
未約定期限的借款擔保,半年過期不候 24
同名同姓人不少,告錯人了須賠錢 28
開庭不帶證據原件,要麼白跑一趟,要麼敗訴 32
第二章 日常生活,離不開買和賣
遭遇消費欺詐,30萬元的車要回100萬元 36
二手車買賣:所見即所得 40
「知假買假」能得到法庭支持嗎? 43
「過期」的早教課與「不可抗力」 50
購物時遭遇第三方傷害,商場要不要負責? 52
網購旅遊發生傷害,如何維權? 57
第三章 漫漫維權路,懂法才能找到捷徑
逃單受傷自作自受,「自助維權」合理合法 64
玩失蹤,不履約,賠了夫人又折兵 68
借車變保管,丟了不用賠? 73
當你的身份被別人冒用 77
為什麼「老賴」害怕財產申報令? 80
網上開庭有溫度,索賠不再跑斷腿 84
第四章 房子有煩惱,法律來指導
賣家在房價暴漲后毀約,結果賠慘了 88
出租屋火災:怎樣才算房東盡到了合同義務? 94
物業光拿錢不辦事,業主該怎麼辦? 98
樓盤廣告算不算購房合同的一部分? 103
賣房差點進監獄,原來戶口本上有個「雷」 109
第五章 職場:有的坑要躲,有的理要爭
加班回家路上猝死,為何還不算工傷? 116
把同事的雨衣穿回家,被定「偷竊」冤不冤? 123
少交一張病假單就被開除,有苦也難言 130
加班費,你拿沒拿夠數? 135
不給員工繳社保,公司要賠錢嗎? 140
未簽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必須賠雙倍工資嗎? 146
競業限制: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151
公司欠薪,賠付金額怎麼算? 158
做偽證的「弱勢群體」 163
第六章 結個婚,把撓頭的事都捋一捋
「性權利」沒有得到滿足,能離婚嗎? 170
結婚未同居,分手還能要回彩禮錢? 173
夫妻共同債務「水」很深,簽字需謹慎 176
夫妻相互忠誠不只是道德約束,也是法律義務 181
受害者變犯罪者:抓「小三」也要講法律 184
不做親子鑒定,能不能確認親子關係? 187
「居住權」可解決再婚老人房屋遺產隱憂 191
第七章 人在路上,法在心中
不可不知:事故責任劃分和賠付依據 196
忘記續保交強險,有理沒理都賠錢 199
醉駕撞人,保險還能理賠嗎? 203
機動車不能隨便借,一旦出事可能共同擔責 208
事故責任與損害責任的區別:即使無責,也需擔責 213
第八章 發生意外,想告贏還得多讀法條
倔老頭與保安爭執而摔傷,為何還沒告贏? 220
每個人都要知道的「自甘風險」條款 224
公共場所從事有風險運動,「傷者為大」? 227
玻尿酸之謎:為何醫療損害糾紛適用「過錯推定原則」? 230
醫療過錯司法鑒定:我不是「醫鬧」 234
酒局出了人命,組局者如何擔責? 239

前言/序言
推 薦 序
經過數年打磨,好友艾法的心血之作《法律人筆記》終於問世了。因知寫書不易,在收到他的作序邀請后,我立馬答應下來。欣然閱畢,我不禁感慨:艾法還是那個艾法——在法官這個崗位上,他認真地做著他該做的;而回歸到個人,他依舊是那個獨特的他。
我一直在思考到底該怎麼更好地幫助大家認識和理解這本書,思來想去,決定從三個角度分享,即這本書、這份職業、這個人。
首先可以確認的是,《法律人筆記》是一本非常優秀的普法讀物。
我曾經做過一次TED演講,在演講中我說,法律服務對很多人來說是偽需求。什麼是偽需求呢?就是你心裏認為它很重要,但你卻很少用到它。
比如對很多人來說,他們每年可能都會去看一兩次醫生,會去街邊藥店買幾次葯,但且不說每年了,他們可能一生都打不了幾個官司。當你對一項服務的消費頻次很低時,你自然不會對它過多關心。可回過頭來你會發現,當你真的需要打官司的時候,這場官司往往對你非常重要:離婚,涉及感情與財產的重大變故,很重要,我見過太多因失敗的婚姻而傾家蕩產的案例;離職,涉及工作重大變故,很重要,我曾經幫月入3000元的機場司機拿到8萬元的賠償;人身意外,涉及健康乃至生命,很重要,官司沒打好,自己乃至整個家庭的生活都會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
如果你事前缺乏法律意識,那當你面臨這些人生中的重大變故時,往往會在措手不及中陷入被動。
所以,到底怎樣才能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關注到法律呢?
和艾法一樣,我平時也會不定期在網上寫一些普法文章,據我個人一點微不足道的經驗,公眾只會在3種情況下對法律感興趣:第一,是自己遇到有關法律問題的時候。所以你會發現關於婚姻法、勞動法和交通肇事的案件普遍受到公眾的關注。第二,是遇到熱點社會事件的時候。比如有明星偷逃稅款、公眾人物涉嫌犯罪時,大家會對事件後續的法律處理非常好奇。第三,是故事。故事推動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你不一定對法律感興趣,但你一定對故事感興趣,而每個案件背後都有著一個故事。
《法律人筆記》中,艾法從自己親手辦的案件里提取出了諸多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要點,讓讀者在看故事之餘獲得相關的法律知識,同時分享了法官在審理一些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時可能存在的審理思路,既不會有強行灌輸知識給人帶來的疲倦感,有關法律知識的實用性也很強,從書本身而言,這是本好書。
其次,我也想跟大家談談法官這份職業。
其實法官這份職業與律師有一個極大的共同點,即我們都是複雜矛盾的有限參与者。
這是什麼意思呢?
如前文所言,普通人一生真正去法院的機會是很少的,當他決定去法院打官司的時候,大概率是矛盾非常尖銳、對自己人生有重大影響的時候,而我們很多人的個人成長往往會因這些重要的人生節點發生重大變化。在此情況下,打官司,律師會介入,是代理人;法官會審判,是裁判者,我們的日常工作便是近距離地觀察並介入這些複雜矛盾,並從中汲取經驗和營養。同時,案件來源於實際生活,一個負責任的法律工作者在參与他人人生重要節點的時候,更需終日乾乾,時刻保持學習,不能一日停止。這些職業特性,都令我們相對從事其他職業的人可以更加快速地積累和豐富自己的知識與閱歷。
這些積累不僅能讓我們更好地幫助他人,更能增長我們對世界的認識,毫無疑問是我們人生的重要財富。而本書中,艾法以自己的實際辦案經歷為切入點,不僅將有關法律知識,更將自己在職業經歷中形成的對世界的珍貴理解分享給大家,其中蘊含的價值,絕非僅僅普及幾個知識點那麼簡單。
最後,我也希望這本書的讀者和我一樣,能看到作者文字背後精彩的靈魂。
行文至此,我不禁想與朋友們分享一個艾法的「黑歷史」: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網上搜索艾法2017年9月參加綜藝節目《非誠勿擾》的片段,實不相瞞,為寫此文我專門重溫往事,然後捧腹不止。
是的,這就是艾法:你很難想象一名資深法官會去參加熱鬧歡騰的相親交友節目,也很難想象一名需要在工作中保持嚴肅形象的人下班後會喜歡機車與蹦迪。這些看似矛盾的存在豐富著他整個人的形象,也塑造和成全著他的可愛。
他的可愛,在於他不想被定義;他的可愛,在於他並不局限於世俗無形中給他的桎梏。
人之一生,所活為何?
我想很多人會對名利有著天然的嚮往,畢竟改革開放四十余年來似乎有無數關於浮名與財富的故事在告訴我們:當你有了這兩樣東西后,你便擁有了幸福。
可到最終你會發現,實現幸福的道路有很多條,名利或許確在其中,但幸福真正的捷徑,是愛與自由。
因為職業原因,我認識一些有產階層人士,和他們接觸多了你會發現,儘管他們中有很多人早已實現所謂的財富自由,但他們依舊會很焦慮,並由此產生諸多痛苦:怕自己失去、怕旁人覬覦、因過於追求事業喪失了親朋好友之愛。這部分人口頭可能不承認,但在內心卻常常將自己視為坐守金山的失敗者。
至於名氣,於他們而言是比財富更令人痛苦的東西:在變現之前,它就是負債,如同必須扛在肩上的厚厚的殼,你必須小心翼翼地維護它、擦拭它,因為你深知若某天它傾倒破碎,會將你砸到萬劫不復。
他們中的幸福者,幸福往往不來源於名利本身。
所以幸福的是哪些人呢?是那些家庭穩定和諧的人,是那些投身於熱愛中的人,是那些遵循自己意願活著的人——和自己熱愛的人在一起,做自己熱愛的事,若由此獲得一些被社會認可的成就,那就更美好了。
這份幸福的前提,是自由。
我非常確定,艾法是一名熱愛自由,也是忠實于自由的人。
他熱愛並忠實著法律,所以他成了法官;他熱愛並忠實著分享,所以他寫了《法律人筆記》;他熱愛並忠實著生活,所以他有著廣泛而精彩的愛好;他熱愛並忠實著自己,所以他到目前為止依舊有著廣闊豐富的人生。
如今,他將法官這份職業帶給他的諸多經歷與智慧拿出來分享給我們,將他對人生和世界的看法總結到了這本書中,我們應對此感到高興。
在此,我要祝賀艾法。
我知道這本書背後凝聚了他諸多人生的沉澱,他為此肯定掉了很多頭髮,但沒關係,?亮的腦門上閃耀著的,是法律人的榮光。你完成了這本書,這是對你作為法官的這段精彩人生經歷的寶貴紀念。
希望艾法的這段寶貴人生經歷能給每位讀者朋友帶來價值,我想于作者而言,這是最開心的一件事。
法山叔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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