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9*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行政覆議法講義 ISBN:9787510938993 出版社:人民法院 著編譯者:梁鳳雲 頁數:311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8214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行政複議法講義》一書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榮膺第九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梁鳳雲法官的最新作品。本書圍繞本次行政複議法修改的重點內容,回顧行政複議法修改全過程,注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銜接,從多個方面展示了行政複議制度的創新和進步。本書圍繞若干重大實務問題,對條文精準闡釋,指導性強,原創性高,是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審判人員和行政法學者的重要參考書籍。作者簡介 梁鳳雲,山西盂縣人,1974年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高級法官,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行政訴訟專業委員會常任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公法與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首都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客座教授。2001年畢業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承辦或參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f問題的規定》等多部司法解釋、請示批複答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全程參与行政訴訟法修改,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法建議稿和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執筆人。 個人專著有:《新行政訴訟法講義》《行政訴訟判決研究》《行政公產研究》《行政訴訟判決之選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複答覆釋解與應用》(法律適用卷/起訴受理卷/訴訟程序卷)《行政訴訟法逐條註釋》等十余部。合著有:《行政訴訟法理論與實務》《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國家賠償法教程》《現行有效行政訴訟司法解釋解讀應用》、司法部律師資格考試指定教材《行政法學》等四十余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比較法研究》《行政法論從》《行政法學研究》《公法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適用》《學習時報》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一百余篇。目錄 引言一、開宗明義,明確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二、拓寬入口,擴大行政複議受案範圍 三、優化配置,推進相對集中管轄改革 四、促進引流,拓展行政複議前置範圍 五、降低門檻,簡化優化申請和受理程序 六、快慢分道,推動審理程序科學化 七、訴源治理,完善紅頭文件附帶審查機制 八、實質化解,明確調解和解制度 九、力促公正,創設行政複議委員會 十、回應請求,豐富行政複議決定種類 第一講 總則 一、立法宗旨 二、行政複議概括範圍 三、行政複議的基本原則 四、調解原則 第二講 行政複議範圍 一、肯定列舉的行政複議範圍 二、否定排除的行政複議範圍 三、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 第三講 行政複議參加人 一、申請人 二、行政複議第三人 三、委託代理人 四、被申請人 第四講 申請的提出 一、申請行政複議的一般期限 二、未履行教示義務的行政複議期限 三、最長行政複議期限 四、行政複議前置 第五講 行政複議管轄 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集中管轄權 二、國務院部門的行政複議管轄權 三、國務院最終裁決 四、上一級主管部門的行政複議管轄權 五、對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複議管轄權 六、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銜接 第六講 行政複議受理 一、行政複議受理條件 二、補正材料 三、駁回申請決定 四、複議前置情形下的訴權 五、上級行政機關對行政複議受理的監督 第七講 行政複議審理 一、一般規定 二、行政複議證據 三、一般程序 四、簡易程序 五、行政複議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 第八講 行政複議決定 一、行政複議決定的作出程序 二、行政複議決定的類型 三、調解與和解 四、行政複議決定的效力和強制執行 五、行政複議意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跋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