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公益-上海社會組織培育與發展研究 鐘曉華 9787522825533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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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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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大城公益-上海社會組織培育與發展研究
ISBN:9787522825533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著編譯者:鐘曉華
頁數:364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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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從 20 世紀 90 年代開始的上海社會組織的培育與發展實踐已成為中國超大城市公益事業發展和社會治理創新的先行與示範。這得益於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共同參与的制度環境、文化理念、專業人才、夥伴關係等多要素構建的公益生態,以實現公益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本書收錄梳理了近年來上海在培育孵化社會組織過程中的理論研究、機制探索、政策創新和經驗啟示;分享了孵化基地、樞紐組織、支持性社會組織及成長性社會組織等鮮活案例。隨著社會觀念的不斷更新和政策環境的逐步優化,在多元主體的共同努力之下,社會組織將不斷成長、更高質量地參与社會治理與公益事業發展。大城公益,大愛無界,共創美好社會。

作者簡介
鍾曉華 ,博士,畢業於復旦大學,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副教授,研究方向:城市更新、遺產保護、社區治理、青年研究。主持上海石庫門城市遺產保護與更新的機制研究、社會空間視角下的上海社區商業研究 等課題多項。出版《田子坊是如何可能的——行動者的空間實踐視角》等著作,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多篇。
王勇,上海市浦江社會組織促進中心理事長兼主任,長期從事社會服務、社會創新工作及推動行業發展,在養老、社區服務、社會組織培育支持方面具有豐富的一線實踐經驗,曾參与編撰《大城養老——上海的實踐樣本》一書。
郭艷剛,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公共管理碩士,現為上海頌鼎社會公益創新發展中心理事長、上海市可持續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溫州大學華僑學院研究員,關注社會創新、公益創業、可持續發展等領域,致力於匯聚專業力量,推動社會資源再生產。

目錄
上編 理論與機制
社會組織參与社會治理/5
社會組織參与社會治理的模式、機制與困境——以上海市為例/7
社會組織參与社會治理評價模型研究/18
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47
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問題與對策研究/49
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定價研究/70
社區社會組織培育與發展/89
上海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培育機制及優化對策研究/91
打造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三級體系的上海樣本/110
上海社區基金會的發展與展望/128
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139
上海深入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探索/141
上海公益夥伴日的觀察與探索/150
上海公益創業育人的探索與實踐/169
國際性社會組織在上海的探索與成長/181
下編 案例與實踐
基地建設/199
上海公益新天地園:可持續社會創新的「試驗田」/201
全域公益新場景:社會組織培育孵化的「楊浦模式」/210
全生命周期陪伴社會組織成長:長壽路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220
「五社聯動」賦能基層治理:程家橋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229
「多位一體」的社會組織綜合服務平台:夏陽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238
黨建引領下的樞紐型支持平台:上海市靜安區社會組織聯合會/246
供需對接「一站式」服務平台: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組織合作促進會/254
支持型社會組織/263
社區公益資源「蓄水池」:上海洋涇社區公益基金會/265
「美好社會+1」的民間公益力量:上海聯勸公益基金會/273
創新夥伴關係的社會資源再生產:上海頌鼎社會公益創新發展中心/283
護航公益夥伴的法律智庫: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293
探索區域化服務的社會組織聯合體模式:上海梵客公益文化傳播中心/302
成長型社會組織/309
專業社會力量的在地成長之路:上海市楊浦江浦路街道螞蟻社區營造發展中心/311
高校「雙創」項目的進階成長之路:上海楊浦區美麗鄉愁文化促進中心/319
女性社會組織的項目延展之路:上海海蘊女性創業就業指導服務中心/328
民族文化傳承的持續深耕之路:上海楊浦區恩三民族文化傳播中心/335
司法社會工作的品牌成長之路:上海遠周青少年發展指導中心/342

前言/序言
前 言
社會組織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無法迴避的重要課題。
鑒於社會組織的「雙刃劍」作用,我國長期以來對社會組織實施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並重的方針。這一方針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被調整為「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
2011年「郭美美事件」給中國慈善事業和社會組織發展帶來嚴重的信任危機,對社會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力度不斷加大。除了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制度外,《慈善法》《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繼出台,整治托育機構和校外培訓機構,加強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規範社會團體涉企收費行為等舉措陸續推出,對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非法活動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從整體上看,綜合監督的制度籬笆不斷紮緊,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日益走向「嚴緊實」。
對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工作也在探索中不斷開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2014年國家對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改革。直接登記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最大的培育發展政策,其試圖突破雙重管理體制的束縛,克服社會組織因找不到業務主管單位而無法成立的問題。但它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了社會組織快速發展與監督管理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很快又退回到以雙重管理為主的混合管理體制。
2012年中央財政首次安排2億元財政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与社會服務項目。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在全國陸續推廣。但受制於對社會組織非營利性的錯誤理解和對財政資金使用的嚴格要求,單靠政府購買服務很難起到發展壯大社會組織的作用,社會組織幾乎難以從中獲得結餘。企業的發展主要來自利潤,社會組織若沒有結餘,則發展壯大隻能淪為奢談。
綜合梳理2010年以來社會組織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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