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淮舊夢’到’燕市悲歌’-曹雪芹遺跡尋蹤 石中琪 9787503972737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圖書均為代購,正常情形下,訂後約兩周可抵台。
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文化藝術
NT$432
商品編號: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商品介紹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207*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從’秦淮舊夢’到’燕市悲歌’-曹雪芹遺跡尋蹤
ISBN:9787503972737
出版社:文化藝術
著編譯者:石中琪
頁數:226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1529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曹雪芹才華超群,性情高傲,遠離官場親貴,在清苦的生活中,以堅韌不拔的毅力,從事《紅樓夢》一書的寫作與修訂工作。約於乾隆二十七年(1762),其幼子夭折,他因過度悲傷,一病不起,並於是年除夕(1763年2月12日)在貧病交攻中溘然逝世。據傳聞記載,曹雪芹”頭廣而色黑”,猜測或是年輕時較胖,而中年後因為生活困頓變得消瘦。其人豪放不羈,善談吐,嗜酒,才華橫溢,工詩善畫,這是所有有關曹雪芹的傳聞和記載都普遍稱述的。但他的作品基本上都已風流雲散,唯有”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前八十回《紅樓夢》流傳於世。由於這部內容豐富、思想深刻、藝術精湛的偉大的現實主義傑作的問世,曹雪芹把中國古典小說的創作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峰,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紅樓夢》是中國古典文學的終結,同時又孕育著現代性的光芒。曹雪芹和他的《紅樓夢》,毫無疑問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典型代表和重要象徵。
百年興衰的曹家發跡于遼東,興盛於江南,敗落於北京。曹家歸籍京師後,根據雍正皇帝諭旨,只能住在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舊宅,曹雪芹就是在這裡度過了他的青年時代。以此我們也可以斷定,蒜市口曹家故居正是《紅樓夢》誕生的地方。
曹雪芹曾經繁華而最終淪落,《紅樓夢》就是他在”燕市悲歌”中追憶似水年華和家族興衰的”秦淮舊夢”,而蒜市口十七間半曹家故居正是構”夢”的原點。

作者簡介
石中琪,山東青州人,現為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研究生院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紅樓夢學會副秘書長。多年來教學與研究工作主要涉及中國古典小說與詩詞、《紅樓夢》與傳統文化及現代學術思潮,以及藝術學學科建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

目錄

引論
第一章 京華何處覓芹蹤——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發現始末
第一節 尋找曹雪芹故居
第二節 《刑部移會》與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的發現
第三節 文化界對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的考察與持續關注
第二章 圍繞”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的論爭
第一節 “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的範圍
第二節 何謂”十七間半”
第三節 曹雪芹故居研究的方法演進與學理思考
第三章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的拆除與複建
第一節 “拆”還是”不拆”——這是個問題
第二節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的拆除與發掘
第三節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複建紀實
第四章 曹雪芹與《紅樓夢》文化遺跡建設的當代價值
第一節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紀念館在曹-紅文化景觀體系中的定位
第二節 新時代語境下曹-紅文化景觀的運營模式與運營現狀調研
第三節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紀念館的未來運營與當代文化建設
結語
附錄一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研究資料索引
附錄二 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研究學術年譜
收起全部

前言/序言
據悉,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曹雪芹故居紀念館複建工程基本完成,有望年內開館?,這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廣大《紅樓夢》研究者、愛好者多年的期盼,因為這裡是唯一有可考文獻記載的偉大文豪曹雪芹故居,是曹雪芹長期生活的地方,也是文學巨著《紅樓夢》誕生的地方。
清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十二月,曹頻(曹雪芹的父親或是叔叔)因騷擾驛站等罪名,被革職抄家,從此,赫赫揚揚近六十年的江南曹家一敗塗地。雍正六年戊申(1728)春夏之交,曹雪芹隨祖母回到北京。曹雪芹一家回到北京後住在什麼地方?很長時間人們並不清楚。1982年10月22日至29日,第三屆全國《紅樓夢》學術研討會在上海師範學院(即今天的上海師範大學)舉行,在這次研討會上,著名紅學家、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研究員張書才先生,發佈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清代內務府檔案中新發現的一件滿漢文字合璧的刑部移會:《刑部為知照曹頻獲罪抄沒緣由業經轉行事致內務府移會》,全文如下:
刑部為移會事。
江南清吏司案呈。
先據署蘇撫尹諮稱:奉追原任江甯織造曹寅名下得過趙世顯銀八千兩一案,隨經飭令上元縣遵照勒追去後。今據該縣詳稱:”縣詳織造隋批開:前任織造之子曹頫已經帶罪在京,所有家產奉旨賞給本府,此處並未遺留可追之人。等情。”查曹寅應追銀兩,原奉部文在於伊子名下追繳。今一年限滿,即據查明伊子曹頫現今在京,又無家屬可以著追,上元縣承追職名似應邀免。等因諮部。
本部以曹寅名下應追銀兩,江省既無可追之人,何至限滿始行詳報,明屬玩延,行文該旗作速查明曹頫是否在京,並江省有無可追之人,諮複過部,以憑著追。仍令該撫將承追不力職名補參,並知會辦理趙世顯事務之王、大人等在案。
今于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總管內務府諮稱:原任江甯織造、員外郎曹頫,系包衣佐領下人,准正白旗滿洲都統諮查到府。查曹顳因騷擾驛站獲罪,現今枷號。曹頫之京城家產人口及江省家產人口,俱奉旨賞給隋赫德。後因隋赫德見曹寅之妻孀婦無力,不能度日,將賞伊之家產人口內,於京城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間半、家僕三對,給與曹寅之妻孀婦度命。除此,京城、江省再無著落催追之人。相應諮部。等因前來。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規格說明
運送方式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