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典型案例教程-互聯網篇 陳兵 趙青 9787521639063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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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競爭法典型案例教程-互聯網篇
ISBN:9787521639063
出版社:中國法制
著編譯者:陳兵 趙青
叢書名:南開大學「十四五」規劃核心課程精品教材
頁數:30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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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以「讀者友好型教材」為創作初衷,通過實踐案例增強競爭法的代入感,相比理論灌輸更注重問題意識的啟發,激發學習興趣,助力沉浸式競爭法教學場景的實現。
以實踐為引領,通過系統性介紹互聯網領域競爭法的典型執法、司法案例,呈現互聯網領域執法與司法的發展歷程與動向。
為廣大院校師生的競爭法教與學提供有益讀本,也為社會各界讀者更好地理解競爭法、辨析競爭行為的違法性提供參考。
案例式教學精選教材·讀者友好型創新佳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兩編設置,理論結合案例,深度挖掘互聯網競爭法治理論與實務前沿新型疑難問題。

內容簡介
本書作為南開大學「十四五」規劃核心課程精品教材的成果,以讀者親和型為創作初衷,精選相關典型案例,以案例帶知識點的方式,力爭為互聯網經濟領域競爭法治的教與學提供有益讀本。
遵循我國《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體例,本書分為兩編。第一編為互聯網領域反壟斷部分,結合實務成果闡釋了如何界定互聯網平台領域的相關市場,互聯網領域壟斷協議規制的新挑戰,互聯網領域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以及互聯網領域經營者集中申報門檻的窘境與解決方案等新問題。第二編為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部分,分別對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線上化以及互聯網領域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方法進行了歸納與總結,特別是就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司法裁判中的總體思路、具體適用規則及方法的變化做了總括性的描述,寄望通過實證案例解析展現我國互聯網領域新型不正當競爭案件處理的大致圖景。

作者簡介
陳兵
南開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數字經濟與法治》執行主編,《互聯網法治文叢》總主編。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科技創新委員會委員。天津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天津市「海河英才計劃」引進領軍人才,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南開大學「競爭治理技術科技創新實驗室」主任。兼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通訊評審/鑒定專家,中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等。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課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諮詢項目、韓國高等教育財團國際學者交流資助項目、中國博士後面上資助項目、特別資助項目、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首爾國立大學博士后)等課題、項目40餘項。
曾赴中國香港、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韓國等高校學習和工作。在中英韓文刊物上發表論文兩百余篇,CSSCI收錄百余篇,KCI收錄五篇,英文論文十篇,完成近二十篇/次咨政報告。出版《自由與秩序:互聯網經濟法治精神》《數字經濟時代法治觀瀾》《新基建與數據治理法治化》《法治推進下的數字經濟規範發展》《數字經濟多維治理的邏輯闡發》《人工智慧發展的競爭法治保障》等專著。研究方向:互聯網法治、數據法學、人工智慧法學、競爭法學。
趙青
韓國首爾大學法學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員。

目錄
第一編?互聯網領域反壟斷
典型案例檢索 / 005
第一章?相關市場界定 020
重點問題 / 020
關鍵術語 / 020
第一節?相關市場及其界定 020
一、何為相關市場 020
二、為何要界定相關市場 021
三、是否在所有反壟斷案件中都必須明確界定相關市場 025
第二節?互聯網領域相關市場的界定 027
一、替代性分析和「假定壟斷者測試」 028
二、如何界定互聯網平台領域的相關市場 031
三、互聯網領域的相關地域市場界定有何特殊之處 038
四、平台間的跨界競爭是否突破了替代性分析 042
五、一個案件中是否只有一個相關市場 043
規則提煉 / 044
延伸思考 / 045
第二章?壟斷協議 048
重點問題 / 048
關鍵術語 / 048
第一節?壟斷協議 048
一、協議 049
二、決定 049
三、協同行為 050
四、排除、限制競爭 050
第二節?經營者間達成壟斷協議的認定 059
一、橫向壟斷協議 059
二、縱向壟斷協議 063
第三節?互聯網領域壟斷協議規制的新挑戰 065
一、利用平台、技術、數據、演算法等達成橫向壟斷協議 066
二、利用平台、技術、數據、演算法等達成縱向壟斷協議 066
三、以平台為軸心達成軸輻協議 067
第四節?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認定 067
一、《反壟斷法》禁止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067
二、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典型案例 068
第五節?壟斷協議的豁免 074
一、經營者如何完成壟斷協議豁免的舉證責任 075
二、「駕校聯營橫向壟斷協議糾紛案」當事人應當如何主張豁免 076
第六節?壟斷協議的法律責任 078
一、行政處罰 078
二、民事損害賠償 082
規則提煉 / 084
延伸思考 / 085
第三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089
重點問題 / 089
關鍵術語 / 089
第一節?市場支配地位及其認定 089
一、什麼是市場支配地位 089
二、如何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090
第二節?互聯網領域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 091
一、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的特別考慮因素 091
二、審查框架與指南 092
三、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 099
第三節?特定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 100
一、不公平的高價銷售/低價購買行為 101
二、低於成本銷售 107
三、拒絕交易 108
四、限定交易 109
五、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 118
六、差別待遇 120
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120
第四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責任 123
規則提煉 / 125
延伸思考 / 126
第四章?經營者集中 131
重點問題 / 131
關鍵術語 / 131
第一節?經營者集中及其認定 131
一、什麼是經營者集中 132
二、為何要審查經營者集中 133
第二節?互聯網領域經營者集中的審查 134
一、經營者集中申報與執法機構主動調查 135
二、互聯網領域經營者集中申報門檻的窘境與解決方案 136
三、評估競爭影響的考慮因素 138
四、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一定會被禁止嗎 143
第三節?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法律責任 146
一、何為「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146
二、如何處理「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147
規則提煉 / 153
延伸思考 / 154
第二編?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
典型案例檢索 / 163
第五章?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線上化 179
重點問題 / 179
關鍵術語 / 179
第一節?混淆行為 179
一、知名微信公眾號名稱的不正當競爭保護 184
二、近似域名的權利衝突處理 187
第二節?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190
一、如何認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191
二、幫助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有哪些表現形式 192
第三節?侵犯商業秘密 198
一、遊戲軟體源代碼是否構成商業秘密 200
二、(遊戲軟體源代碼)商業秘密的權益人必須是遊戲軟體的著作權人嗎 202
三、經營者主張自己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如何完成舉證責任 204
第四節?不正當有獎銷售 209
一、消費者未支付貨幣對價也能認定經營者存在「銷售」行為嗎 209
二、消費者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嗎 212
第五節?損害商譽 213
一、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編造信息也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213
二、向平台惡意投訴可以認定存在「散布」行為嗎 214
三、對惡意投訴行為適用了原則性條款的話,是否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215
規則提煉 / 217
延伸思考 / 220
第六章?互聯網領域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 230
重點問題 / 230
關鍵術語 / 230
第一節?妨礙、破壞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230
一、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231
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網路產品或服務 237
三、惡意不兼容 239
四、其他妨礙、破壞網路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239
第二節?原則性條款的適用 250
一、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 251
二、提供新型網路商品或服務行為的不正當性認定(不破不立還是破而不立) 286
規則提煉 / 289
延伸思考 / 290
案例索引 295
代後記 297

精彩書摘
第一章?相關市場界定
重點問題
1 什麼是相關市場?
2 為什麼要界定相關市場?
3 如何界定相關市場?
4 互聯網領域相關市場的界定需注意哪些問題?
關鍵術語
相關市場;壟斷協議;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排除、限制競爭
第一節?相關市場及其界定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國反壟發〔2021〕1號)指出,調查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和開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通常需要界定相關市場。那麼,什麼是相關市場?界定相關市場有什麼作用呢?
一、何為相關市場
按照《反壟斷法》給出的定義,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進行競爭的商品範圍和地域範圍。從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具有競爭關係的商品範圍也即「相關商品市場」,具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也即「相關地域市場」。從需求者的角度來看,綜合考慮商品的特徵、用途及價格等因素,具有較為緊密替代關係的一組或一類商品或服務所構成的市場即為「相關商品市場」;需求者獲取具有較為緊密替代關係的商品的地理區域即為「相關地域市場」。
二、為何要界定相關市場
《反壟斷法》禁止三種類型的壟斷行為:(1)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2)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在認定這三類行為的過程中,界定相關市場均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指出,科學合理地界定相關市場,對識別競爭者和潛在競爭者、判定經營者市場份額和市場集中度、認定經營者的市場地位、分析經營者的行為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判斷經營者行為是否違法以及在違法情況下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關鍵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相關市場的界定通常是對競爭行為進行分析的起點,也是反壟斷執法工作的重要步驟。

前言/序言
探索互聯網競爭法治的教與學
隨著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逐漸強化,競爭法的實踐與理論發展日益受到更廣泛的關注。結合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互聯網經濟已經成為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互聯網領域競爭行為的科學合理規範已經成為競爭法實踐發展與理論推進的重中之重。互聯網領域的壟斷與不正當競爭行為既包括傳統違法行為的線上化,也包括基於互聯網、主要互聯網經濟主體(平台)的固有特點而出現的一些新行為。
以「讀者友好型教材」為創作初衷,通過實踐案例增強競爭法的代入感,相比理論灌輸更注重問題意識的啟發,激發學習興趣,助力沉浸式競爭法教學場景的實現。以實踐為引領,通過系統性介紹互聯網領域競爭法的典型執法、司法案例,呈現互聯網領域執法與司法的發展歷程與動向,為廣大院校師生的競爭法教與學提供有益讀本,也為社會各界讀者更好地理解競爭法、辨析競爭行為的違法性提供參考。閱讀本書不妨帶著如下幾個問題:
1 什麼是相關市場?為什麼要界定相關市場?如何界定相關市場?互聯網領域相關市場的界定需注意哪些問題?
2 什麼是壟斷協議?如何認定壟斷協議?
3 什麼是市場支配地位?如何認定互聯網領域的市場支配地位?如何認定特定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4 什麼是經營者集中?如何審查經營者集中?經營者集中被認定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會怎樣?未依法申報即實施經營者集中會怎樣?
5 《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的適用條件?
6 視頻刷量行為的法律定性?
7 消費者未支付貨幣對價也能認定經營者存在「銷售」行為嗎?
8 向平台惡意投訴可以認定存在「散布」行為嗎?
9 如何認定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0 如何判斷數據獲取、使用行為的不正當性?
11 若新型網路商品或服務對既有網路商品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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