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理論與納稅研究 錢建偉 9787522125688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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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稅務會計理論與納稅研究
ISBN:9787522125688
出版社:原子能
著編譯者:錢建偉
頁數:17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2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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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首先對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的共同起源,即稅行概述。然後對稅務會計的理行綜述,涉及稅務會計的相關理論文獻、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關係、稅務會計的目標、稅務會計的三類不同模式及其發展等內容。接著從納稅籌劃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驟以及新舊會計準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等角度闡述了納稅籌劃的基礎性理論。增值稅與所得稅是我國的主要稅種,因此分別對增值稅會計與納稅籌劃、所得稅會計與納稅籌劃展開討論。除增值稅與所得稅之外,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資源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也對社會濟發生著重要影響,後對這些稅種的會計與籌行了深入分析。本書對該領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目錄

第一章 稅收與會計
第一節 稅務會計的基礎知識第二節
稅收與政府會計
第三節
稅收與納稅人的會計
第四節 會計領域中的稅務研究
第二章 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概述
第一節 稅務會計的概念與特點
第二節 稅務會計的內容、方法和財務會計的關係第三節 稅收籌劃的基本知識
第三章 稅務會計制度
第一節 稅務登記制度
第二節 稅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三節 納稅申報制度
第四節 稅款繳納制度
第五節 稅務代理制度
第六節 稅收和稅務會計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稅務會計基本板塊一增值稅納稅籌劃
第一節 增值稅概述第二節 增值稅的籌劃
第三節 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 稅務會計基本板塊一一消費稅納稅籌劃
第一節 消費稅納稅人的納稅籌劃
第二節 消費稅稅率的納稅籌劃
第三節 消費稅計稅依據的納稅籌劃
第六章 稅務會計基本板塊一一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概述
第二節 企業所得稅的籌劃
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第七章 稅務會計基本板塊一一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概述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的籌劃
第三節 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前言/序言
我國新稅制的基本框架,是以增值稅普遍調節,消費稅特殊調節 的流轉稅制度;這一制度由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充實完善的地方稅制度等共同組成。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幾乎涉及所有的企業,成為調節 濟的主要稅種。新的增值稅擴大了徵稅範圍,了能。同時,又實行了價外稅和憑專用發票注明稅款抵扣的辦法,在會計處理上增加了不少較為複雜的內容。新所得稅的實施標誌著我國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分離,納稅所得和會計利潤成為兩個獨立的濟範疇。所有這些都要求將企業財務會計中有關稅務核算的部分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稅務會計,才能正確地執行稅收法規,地計算應繳稅金。因此,稅務會計是我國新稅制實施的必然產物。稅務會計的建立,為企業實行自核自繳,自行計算納稅,形成自我管理機制創造了條件,提供了一套系統的稅務會計核算方法,稅務會計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要求。
我國在01年加人WTO組織,05年 WTO 原則正式在我國啟動,我國出口企業遭遇了反傾銷、反原則的挑戰,政府為了執行 WTO 貿易原則,先行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合併,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合併了原先內外資企業執行不一致的”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又相繼推出了09年1月1日增值稅的全面轉型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調整等一系列的稅制改革。因此,納稅籌劃的內容、方法和均要不斷地更新,稅務會計的內容也行調整。

摘要
第一章 稅收與會計
第一節 稅務會計的基礎知識
一、稅收的概述
(一)稅收的含義
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公共(政治)權力,按照法定的標準和程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而取得財政收人的一種方式。其內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徵稅的目的是實現國家的社會管理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國家徵稅的依據是憑藉公共(政治)權力。稅收徵收的主體只能是代表社會全體成員行使公共權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會組織或個人是無權徵稅的。當然,與公共權力相對應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會和為民眾提品的義務。?稅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人的主要方式。?稅收具有無償性、強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徵。
(二)稅收及其產生
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稅收曾被稱為”賦稅”“租稅”“捐稅”等,亦簡稱為”稅”。稅收作為一個歷史範疇,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一一生之後的產物,因為國家也不是從來就有的。”曾有過不需要國家,而且根本不知國家和國家權力為何物的社會。在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必然使社會分裂為階級時,國家就由於這種分裂而成為必要了。”(恩格斯,1972)”共和國以一個收稅人的姿態向這個階級表明了自己的存在,而這個階級則以一個皇帝的姿態向共和國表明了自己的存在。”(馬克思,1972a)”捐稅表明濟上的國家存在 國家存在的濟體現就是捐稅。”(馬克思,1972b)由此可見,稅收與國家密不可分。生後,就有了其濟體現一一稅收。此外,還有私有財產制度的產生,沒有私有財產,就沒有徵稅的對象。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稅收才能產生。可以說,稅收是國家和私有財產制度並存這樣一種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國家的出現同稅收的產生有著本質的、內在的聯繫。,稅收是國家實現其職能的物質基礎,而國家為了行使共職能必須擁有一批機構、管理國家的行政管理機構,而這些國家機構及其公職人員並不直接從事物質生產,但要不斷耗用一定的物質資料時,為了滿足這種需要,就要向社會成員徵稅。第二,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以國家公共(政治)權力為依據的特定產品的分配。只有出現了國家,才能有徵稅的主體一一國家,也才能有國家徵稅的”憑據”一國家的公共權力。一切國家徵稅的權力都是從所謂國家所有制而來的,”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捐稅是以前的氏族社會沒有的。”(恩格斯,1972)”賦稅是、軍隊、教士和的生活源泉,一句話,它是整個行政權力機構的生活源泉。的政府和繁重的賦稅是同一個概念。”(馬克思,1972)私有財產制度的出現同稅收的產生也有著直接的、必然的聯繫。國家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取得財政收人,但用什麼方式,要受客觀濟條件的制約。稅收是國家憑藉公共權力而不是財產權利行使的分配形式,只有社會上存在著私有財產制度,而國家又需要將一部分不屬?國家所有或不能直接支配使用的社會產品轉變為國家所有的況下,才有必要採取稅收方式;而那些本來就屬?國家所有或國家可以直接支配的社會產品,國家無須採用稅收的方式去獲得,而可以採用利潤分配等方式去獲得。
“賦稅,這是餵養政府的母奶 賦稅,這是與財產、家庭、秩序和並列的第五位天神。”(馬克思,1972a)稅是懸在所有人頭上的那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公共(政治)權力,以法律規定,參與剩餘產品分配以取得財政收人的一種形式,它體現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征繳關係。
美國國稅局對稅收的定義是:”依據立法機關行使課稅權強制徵收的,為獲得用於公共或政府目的的收人而徵收的一種強制性捐獻。稅收不是為取得某些特權或享有服務的付款,因此,它和依據政府的專門職能和權力徵收的其他各種目的的收費是不同的。稅收可以被視作一個依法的非自願的捐獻,政府依靠該收人來行使職能。”(墨菲等,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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