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403*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刑法總論.第二卷-犯罪的法律後果 ISBN:9787522822631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著編譯者:喬治.德.菲格雷多.迪亞士 叢書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叢書 頁數:54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21398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學家迪亞士經多年教學、研究和實踐融會而成的經典專著,書中收入了大量歐美各國的刑法比較研究成果,對現今葡萄牙和中國澳門刑法理論影響深遠。 本書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後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後果和刑事處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處分、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確定製度、量刑/刑罰分量、確定刑罰的特殊情況、刑罰之選擇及替代刑罰、保安處分、假釋、相對不定期刑、收容、與犯罪相關的物和權利之喪失、刑事記錄和恢復權利、處罰的積極前提和消極前提,為當時歐洲背景下關於犯罪的法律後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者簡介 喬治·德·菲格雷多·迪亞士(Jorge de Figueiredo Dias),迪亞士教授1937年9月30日生於葡萄牙維塞烏,已婚,育有四個子女。 現已退休,曾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等科目。曾任葡萄牙天主教大學犯罪學領域教授及學科負責人,並且在1989年至1999年間出任該學校學術委員會成員,也曾任索邦大學、智利聖地亞哥大學及瓦爾帕萊索大學的客座教授。在1990年至2007年間曾任澳門大學法學院刑事學科領域各學科教授,且出任該校學術委員會成員。是《澳門刑法典》草案的作者,並且同瑪麗亞·若昂·安圖內斯(Maria Joao Antunes)教授合作完成《澳門刑事訴訟法典》草案。 1984年榮獲葡萄牙最高榮譽之大十字獎章。曾出任葡萄牙國家銀行大會主席(CGD),葡萄牙投資銀行(BPI)總委員會主席、董事會主席、監事會主席以及成員。目錄 導論第一章 犯罪的法律後果和刑事處分(制裁) 一 犯罪的法律後果學說及其科學和實踐意義 二 犯罪的法律後果學說之目標 1 刑罰、保安處分和特別制度 2 處罰和彌補損害的前提 a)處罰的(積極和消極)前提 b)彌補損害 3 犯罪記錄和恢復權利 第二章 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處分/11m( 一 葡萄牙刑事改革運動及其在刑事處分領域最重要的成就 1 國際刑事改革運動/13北劉精公投市報的我 2 在葡萄牙的刑事改革運動 a)死刑和無期徒刑之拒絕 b)剝奪自由的刑罰作為刑事政策的最後手段 c)刑事效果之非自動性 d)刑事處分(傾向於)一元的制度 二 刑事政策模式 1 模式的「混亂」 2 傳統典範 a)古典和新古典學派模式 b)實證或現代主義學派模式 c)「混合」模式:「社會防衛」 3 刑事政策的「危機」 三 關於一種新的刑事政策模式及其指導原則 A 刑事政策中新興的典範 1 「不干預」的思想 2 適度或合理「不干預」的思想 a)非刑事定罪 b)非司法化 3 「分散」和「參与」的思想 B 刑事政策方案的指導原則 1、歐洲共同的刑事政策? 2 憲法來源的原則 a)罪刑法定原則 b)憲法上提及的原則 c)罪過原則 d)社會(或互助)原則 e)非監禁性處分的優先原則 3 受害者學原則 a)刑事政策的演變和後果 b)損害彌補作為第三種刑事制栽? 四 根據新興的刑事政策典範和相關方案的指導原則,對葡萄牙的刑事處分制度進行批判性評價之嘗試 1 葡萄牙制度與新興的刑事政策模式的一致 2 葡萄牙刑事政策的憲法 3 實踐的阻力 第一部分 刑罰 第三章 前言 一 主刑。主刑和替代刑 1 概念的確定 2 刑事政策評價 二 附加刑。附加刑和刑事效果 1 概念的確定 第二部分 刑罰的確定 第三部分 保安處分 第四部分 特別性質的制度 第五部分 處罰的積極和消極前提 譯後記 「葡萄牙法律經典譯叢」已出書目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