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論.第二卷-犯罪的法律後果 喬治.德.菲格雷多.迪亞士 9787522822631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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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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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刑法總論.第二卷-犯罪的法律後果
ISBN:9787522822631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
著編譯者:喬治.德.菲格雷多.迪亞士
叢書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叢書
頁數:54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2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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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學家迪亞士經多年教學、研究和實踐融會而成的經典專著,書中收入了大量歐美各國的刑法比較研究成果,對現今葡萄牙和中國澳門刑法理論影響深遠。 本書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後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後果和刑事處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處分、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確定製度、量刑/刑罰分量、確定刑罰的特殊情況、刑罰之選擇及替代刑罰、保安處分、假釋、相對不定期刑、收容、與犯罪相關的物和權利之喪失、刑事記錄和恢復權利、處罰的積極前提和消極前提,為當時歐洲背景下關於犯罪的法律後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作者簡介

喬治·德·菲格雷多·迪亞士(Jorge de Figueiredo Dias),迪亞士教授1937年9月30日生於葡萄牙維塞烏,已婚,育有四個子女。 現已退休,曾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等科目。曾任葡萄牙天主教大學犯罪學領域教授及學科負責人,並且在1989年至1999年間出任該學校學術委員會成員,也曾任索邦大學、智利聖地亞哥大學及瓦爾帕萊索大學的客座教授。在1990年至2007年間曾任澳門大學法學院刑事學科領域各學科教授,且出任該校學術委員會成員。是《澳門刑法典》草案的作者,並且同瑪麗亞·若昂·安圖內斯(Maria Joao Antunes)教授合作完成《澳門刑事訴訟法典》草案。 1984年榮獲葡萄牙最高榮譽之大十字獎章。曾出任葡萄牙國家銀行大會主席(CGD),葡萄牙投資銀行(BPI)總委員會主席、董事會主席、監事會主席以及成員。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犯罪的法律後果和刑事處分(制裁)
一 犯罪的法律後果學說及其科學和實踐意義
二 犯罪的法律後果學說之目標
1 刑罰、保安處分和特別制度
2 處罰和彌補損害的前提
a)處罰的(積極和消極)前提
b)彌補損害
3 犯罪記錄和恢復權利
第二章 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處分/11m(
一 葡萄牙刑事改革運動及其在刑事處分領域最重要的成就
1 國際刑事改革運動/13北劉精公投市報的我
2 在葡萄牙的刑事改革運動
a)死刑和無期徒刑之拒絕
b)剝奪自由的刑罰作為刑事政策的最後手段
c)刑事效果之非自動性
d)刑事處分(傾向於)一元的制度
二 刑事政策模式
1 模式的「混亂」
2 傳統典範
a)古典和新古典學派模式
b)實證或現代主義學派模式
c)「混合」模式:「社會防衛」
3 刑事政策的「危機」
三 關於一種新的刑事政策模式及其指導原則
A 刑事政策中新興的典範
1 「不干預」的思想
2 適度或合理「不干預」的思想
a)非刑事定罪
b)非司法化
3 「分散」和「參与」的思想
B 刑事政策方案的指導原則
1、歐洲共同的刑事政策?
2 憲法來源的原則
a)罪刑法定原則
b)憲法上提及的原則
c)罪過原則
d)社會(或互助)原則
e)非監禁性處分的優先原則
3 受害者學原則
a)刑事政策的演變和後果
b)損害彌補作為第三種刑事制栽?
四 根據新興的刑事政策典範和相關方案的指導原則,對葡萄牙的刑事處分制度進行批判性評價之嘗試
1 葡萄牙制度與新興的刑事政策模式的一致
2 葡萄牙刑事政策的憲法
3 實踐的阻力
第一部分 刑罰
第三章 前言
一 主刑。主刑和替代刑
1 概念的確定
2 刑事政策評價
二 附加刑。附加刑和刑事效果
1 概念的確定

第二部分 刑罰的確定
第三部分 保安處分
第四部分 特別性質的制度
第五部分 處罰的積極和消極前提
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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