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的進化 張康之 張乾友 9787214284266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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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江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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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共同體的進化
ISBN:9787214284266
出版社:江蘇人民
著編譯者:張康之 張乾友
叢書名:公共管理研究系列
頁數:48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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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在共同體的視角中對人的共生關係作出新的觀察,並提出了面向後工業社會的建構方案。作者以權利、正義、自我、他人、承認、認同、共識等概念為經緯線,編織起了人類共同體演進的絲帛畫卷,並努力揭示人類走向未來的方向。
面對20世紀後期以來的「全球風險社會」,本書所提出的合作共同體建構之設想,努力規劃社會治理變革以及全球秩序重建的道路。該書認為,對於人類社會的解讀,可以從共同體的視角出發。也就是說,人類社會是以共同體的形式出現的。在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共同體的形式和性質是不一樣的。從這一視角出發,該書建構了「家元共同體—族閾共同體—合作共同體」的共同體進化理論,力求揭示人類社會演進規律。

作者簡介
張康之,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07);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首屆「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獲得者。先後曾在國內外120多所大學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講座教授。主要從事社會治理哲學與文化研究。發表學術論文700多篇,出版專著、教材等30多部,部分成果收入國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庫。
獲獎情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二等獎1次);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4次);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二等獎2次);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亦獲得吳玉章獎等社會性評獎數十項。教學成果獲得省部級以及學校一等獎、二等獎多次。
張乾友,南京大學教授。主要從事社會治理理論研究。發表學術論文160餘篇,出版專著多部。獲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等學術獎勵。

目錄
第一章 從家元共同體到族閾共同體
第一節 共同體的演進史
一、工業化進程中的共同體嬗變
二、從「自然秩序」到「創製秩序」
三、共同體的「統一性」追求
四、全球化中的共同體再造
第二節 共同體的民主生活
一、民主的生成過程
二、差異、共識與民主
三、民主正面臨著挑戰
第三節 共同體中的人及其生活
一、個人的生成過程
二、個人及其生活
三、各領域生活中的個人
第二章 基於契約的社會治理
第一節 習俗與道德的衰落
一、領域分離的後果
二、對生活空間的抽象
三、想望道德的制度
第二節 契約的建立與揚棄
一、契約的誕生及其功能
二、由契約建構的人際關係
三、工具化的社會治理
第三節 社會治理的自我超越
一、契約功能的有限性
二、契約將被揚棄
三、管理主義的命運
第三章 在「自我」與「他人」之間
第一節 從「自我」到「他人」
一、自我意識與他人話語
二、「承認」或「包容」他人
三、中心—邊緣結構
第二節 通向合作之路
一、「為承認而鬥爭」
二、「自我認同」與「組織認同」
三、超越認同與承認
第三節 權利、榮譽與職權
一、 對人的生命的承認
二、 對人的價值的承認
三、 對人的能力的承認
第四節 重塑自我與他人的關係
一、 承認、競爭的結構化
二、中心—邊緣結構的功能失效
三、自我與他人的共在結構
第四章 權利、民主與公共性
第一節 權利觀念的歷史性
一、權利觀念的誕生
二、權利的歷史適用性
三、基於權利的治理
第二節 差異與普遍性的矛盾
一、 差異的覺醒與普遍性的生成
二、 權利觀念及其法制框架
三、 差異再次覺醒的前景
第三節 民主的沒落與公共性的擴散
一、對社會契約論的顛覆
二、公共性的擴散
三、治理主體的多元化
第五章 正義追求及其困境
第一節 追求正義的歷史
一、分配、交換與競爭
二、族閾共同體中的正義
三、「承認政治」的正義困境
第二節 支配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一、支配的正當性問題
二、從正當性到合法性
三、從認同到「承認差異」
第三節 複雜社會的秩序
一、複雜性的認識視角
二、組織、規則與秩序
三、超越創製秩序的追求
第六章 當官、用權以及職責
第一節 家元共同體中的「官」
一、家元共同體中的社會關係
二、封建結構的變遷
三、等級社會中的「官」
第二節 權力分化的歷程
一、抽象權力的產生
二、職權的二重內容
三、職權是一種公共權力
第三節 社會職業化中的職責
一、 職業化的職責要求
二、 對職責的科學確認
三、 職業文官的職責
第七章 風險社會與社會革命
第一節 人類追求確定性的歷史
一、熟人對確定性的追求
二、自我對確定性的追求
三、步入風險社會
第二節 風險社會中的自由
一、偶然性與不確定性
二、風險中的確定性追求
三、風險社會中的自由觀
第三節 社會革命的方式和途徑
一、解析「革命」一詞
二、工業社會的進步悖論
三、社會革命道路的瞻望
第八章 共同行動的基礎
第一節 應對危機的共同體行動
一、共同行動的意義
二、對共同行動的理解
三、危機中的共同行動
四、為了共同行動的交往
第二節 共同體與意向一致
一、家元共同體中的認同
二、族閾共同體中的共識
三、共識的達成
四、默契的價值
第三節 歷史視野中的意向一致
一、意向一致的三種形式
二、共識追求中的組織認同
三、基於默契的共同行動
主要參考書目
后 記

前言/序言
第一章 從家元共同體到族閾共同體
關於人類社會的解讀,可以從共同體的視角出發。也就是說,人類社會是以共同體的形式出現的,在人類歷史上的不同階段,共同體的形式和性質都是不一樣的。在農業社會的歷史階段,人類的共同體形式屬於家元共同體的範疇;在工業化的過程中,人類建構起了族閾共同體;全球化和后工業化將預示著合作共同體的生成。對共同體的把握,需要從社會整合機制、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的存在形態三個方面入手。家元共同體所擁有的是一種「自然秩序」,族閾共同體在社會治理上所追求的是一種「創製秩序」,而合作共同體將呈現給我們的是一種「合作秩序」。家元共同體是一個集權的社會,族閾共同體則建構起了民主制度和民主的治理方式,而且,民主的理念被貫穿到全部社會生活之中了。但是,族閾共同體中的民主處於差異與共識不可調和的矛盾之中,從而造成了民主的困境。隨著合作共同體對族閾共同體的替代,民主將在蛻變中得到提升,從而成為合乎人類民主理想的真正的實質性民主。就人的存在形態而言,家元共同體成員沒有實現自我意識的覺醒,人不是作為個人而擁有了自己的生活的。個人生成於族閾共同體對家元共同體的替代過程中。然而,儘管族閾共同體造就了個人,卻又使個人無法擁有一種完整的屬於自己的生活,而是使個人及其生活呈現出了碎片化的特徵。這一狀況的根本改變,將以合作共同體的生成為契機。只有當人類建構起了一種合作共同體,才會使人擁有作為個人的完整的生活,從而成為真正獨立的、完整的和自由自覺的個人。
第一節 共同體的演進史
一、工業化進程中的共同體嬗變
工業社會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必經階段,這個階段是從農業文明中脫胎出來的。從共同體的視角來看,農業社會是一個以「家元共同體」為基本特徵的社會,「家」是社會構成的核心要素和基本單元,「家」在社會的結構化中構成了社會,因而,社會無非是「家」的擴大和以「家」為其單元的共同體。「家」是家元共同體中的「點」,無數個家構成了無數個「點」。「家」放大后成為「族」,呈現出「面」的特徵,而且,這個「面」也往往是與特定的地域聯繫在一起的,並以共同體的形式出現了。「族」的放大則是「天下」,而「天下」也無非是一個更大的「族」,是圍繞著某個統治「天下」之「家」而展開的「族」。近代的人們也把這種「天下」稱作「國家」,實際上,它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只不過是王權發揮支配作用的範圍,其邊界往往是模糊的和流動的。
在工業化的過程中,人的遷徙和流動成了一個常態現象,「家」的內涵開始發生變化,英語中把family與home區分開來也許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這種「家」的概念二重化反映了工業化過程中「家元」作為社會構成要素的解體,以「家」為背景的身份標誌開始淡化並最終被人們忽視、忘卻,從而使「人以群分」的現象凸顯了出來。工業社會的人們,在其社會生活中會扮演著各種各樣的角色,一方面,由於社會的領域分化,他需要不斷地在不同的社會生活領域中去變換自己的角色;另一方面,由於社會化的分工—協作體系的生成,他在不同的「專業性」活動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比如,他在參与政治、經營商務和開展一般性社會活動的時候,角色是不同的。
就這個社會來說,是由不同的「族群」構成的,「家」的社會功能的式微是與「族群」的社會功能的增強同步演進的,「族群」成了社會構成的基本要素。所以,嚴格說來,工業社會是一個由「族閾共同體」構成的社會,是在民族國家的框架下由形形色色的領域化的、專業化的族群所構成的社會。每個族群都可以看作是一個共同體,而整個社會又是這些分散的、各別的共同體的總和。族閾共同體發生在民族國家的框架下,並不是民族國家的別稱。當現代人文社會科學把「國家與公民」、「政府與社會」看作為分立的存在物的時候,族閾共同體給我們提供的是另一個觀察視角,是我們藉以把握工業社會總體性特徵的概念工具。
家元共同體實際上是一個「自然家園」,生活在這個共同體中的人在很大程度上還處於自我意識的朦朧狀態。或者說,家元共同體中的人尚未產生自我意識,當「我」與「你」因血緣、地緣、學緣等而結成一體的時候,是一個「你」「我」無分的一體性存在,當「你」成了「我」的朋友的時候,「你」是「我」的精神存在,而「我」自己僅僅是「我」的肉體存在,「你」的苦樂也就是「我」的苦樂,在「你」與他人相衝突的時候,「我」並不講理法在誰那裡,「我」出於情感而無條件地維護「你」。正如松柏與桃李生長在一起無需作出解釋一樣,「我」與「你」結成了一種兄弟般的關係就是一種自然形態,理法之於我們,是一種完全外在性的因素。總之,在自然的意義上,有著「你」「我」之分;而在社會的意義上,你我是一體的。我們共屬於一個「家」,是一個家(庭、族)的成員。家不僅是我們聯繫的紐帶,而且是融解了我們並把我們合為一體的大熔爐。
在家元共同體中,是無所謂私人利益的,家元利益是一種利益混沌的狀態,在「家」的概念中,家庭甚至家族成員都自然而然地被納入到一種「共產主義」的生活形態之中。所謂不分彼此,首先是利益上的不分彼此。「我」與「你」的利益是一致的,即使作為自然個體的衝動使人們的利益有衝突,但是,社會的規定則能夠消弭衝突,讓你我都把對方的利益要求看作為自我的利益實現途徑。同時,在這種家庭或家族內,也沒有公共利益,在家的內部,過著「原始共產主義」的生活,卻沒有公共利益的意識。從人類社會的原始狀態走向農業社會的等級狀態,只是「共產主義」的範圍縮小到了家庭。也就是說,近代社會的那種以個人為原點的利益覺識尚未出現。所以,在這種狀態下,是無所謂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甚至對這種狀態無法使用利益分析的方法,如果強行使用利益分析的方法,是不會獲得對這個社會的科學認識的。
近代以來,正是由於公共領域、私人領域以及日常生活領域的分化,才造成了利益分化,才出現了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問題。即使是在這一歷史條件下,家庭作為日常生活領域的構成部分,也很難進入嚴格的利益分析視野中去。至多只是在家庭分解或遺產繼承等這些家庭的重大變故中,才會尋求法律等公共生活規則來對利益邊界作出認定。但是,存在於家庭中的利益,依然屬於一種混沌狀態的利益,是無法歸類到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的範疇中去的。只是由於這種以家庭為載體的利益的承載者與個人的相近性,近代以來的學者才會誤認為它屬於私人利益。其實,這是錯誤的。正如家庭不屬於私人領域的範疇一樣,以家庭作為利益承載單元的利益也不是私人利益,私人利益是指在私人領域中開展活動的人而且是可以被還原為個體的人的利益。至於公共利益,則是由公共領域所代表的利益。在日常生活領域中,家庭是一個不可還原為個人的單元。人在私人領域中是個人,但是,進入家庭之中,就不再是個人,而是作為家庭成員而存在的。這是日常生活領域不同於私人領域以及公共領域的特徵,而這一點恰恰是許多當代學者所沒有認識到的。雖然羅爾斯在闡述「公平的正義」原則時發現這一原則不適應於家庭,但他也只是把家庭解釋成私人領域中的特例,卻沒有直言家庭屬於日常生活領域的範疇。
與家元共同體不同,也與現代社會日常生活領域中的「家」不同,族閾共同體是一個「虛幻共同體」。這個虛幻共同體是在分工的基礎上產生的,分工以及協調分工的協作是個人的私人利益與群體或社會的公共利益矛盾的前提,同時也是私人利益的實現方式。馬克思說:「隨著分工的發展也產生了個人利益或單個家庭的利益與所有互相交往的人們的共同利益之間的矛盾;同時,這種共同的利益不是僅僅作為一種『普遍的東西』存在於觀念之中,而且首先是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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