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生活的發生 張康之 張乾友 9787214283412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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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公共生活的發生
ISBN:9787214283412
出版社:江蘇人民
著編譯者:張康之 張乾友
叢書名:公共管理研究系列
頁數:42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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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部考察近代國家生成之歷史過程的著作。本書在公共生活的論題下考察了民主制度、法治國家以及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的形成和演進,揭示了市民社會在公共生活生成中的作用,分析了現代社會治理中市民社會的異化以及公共生活的形式化,並試圖在「新市民社會」興起的現實條件下去構想公共生活健全的方案。
本書在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歷史進程中認識近代國家的生成,努力把握思想家們對近代社會轉型中的每一個基本問題以及每一個重要社會現象的解釋,破解他們在現代社會建構中提供的思路,並在此基礎上尋求對后工業社會進行規劃和作出制度設計的方法和思維路向。

作者簡介
張康之,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07);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首屆「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獲得者。先後曾在國內外120多所大學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講座教授。主要從事社會治理哲學與文化研究。發表學術論文700多篇,出版專著、教材等30多部,部分成果收入國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庫。
獲獎情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二等獎1次);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4次);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二等獎2次);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次);亦獲得吳玉章獎等社會性評獎數十項。教學成果獲得省部級以及學校一等獎、二等獎多次。
張乾友,南京大學教授。主要從事社會治理理論研究。發表學術論文160餘篇,出版專著多部。獲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等學術獎勵。

目錄
導論: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公共生活
一、從神權國家到絕對國家
二、兩種國家形式間的較量
三、公共生活的發生
四、公共生活的異化
第一章 市民社會及其國家
第一節 城市、市民社會與近代國家的產生
一、城市是自由的發源地
二、城市的衰落與市民社會的興起
三、近代國家的生成過程
第二節 基於市民社會的國家理論
一、 歷史上的市民和市民社會
二、 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統一
三、 從黑格爾到馬克思
第三節 「市民社會」與「公民國家」
一、市民及其社會
二、公民及其國家
三、國家與社會的分離
第二章 市民社會發展中的治理變革
第一節 對市民社會的解讀
一、不道德的社會
二、「看不見的手」
三、辯證法的理解
第二節 市民社會的意見表達
一、 從權力分享到意見表達
二、 邊緣性意見表達的興起
三、 結構化的意見表達
第三節 與市民社會相伴的治理變革
一、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分離
二、國家對市民社會的入侵
三、新市民社會的興起
第三章 國家演進中的政治發展
第一節 近代國家演進的邏輯
一、主權國家的生成過程
二、從主權國家向法治國家的演進
三、法治國家在治理上的困難
第二節 法治國家中的權治
一、 權力行使方式的轉變
二、 權力作用領域的改變
三、 重新審視法治國家
第三節 謀求社會治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一、合理性與合法性問題的提出
二、合理性與合法性的理論建構
三、合理性與合法性的「危機」
第四節 趨向于公共性的近代政治發展
一、從封閉到開放的政治
二、開放性中的公開性
三、獲得公開性的艱難歷程
四、政治的普遍性與行政的公共性
第四章 共同體演進中的公共生活
第一節 對共同體演進的歷史考察
一、作為一個研究視角的共同體概念
二、從家元共同體向族閾共同體的演化
三、族閾共同體的基本構圖與走向
第二節 從共同生活到公共生活
一、古代社會的共同生活
二、現代社會的公共生活
三、公共生活的衰落
第三節 公共生活發生的路徑
一、家庭:領域分化前的社會單元
二、從家庭走向公共生活
三、烏托邦:對現實的否定陳述
四、生成時期的公共生活
第五章 理解公共生活
第一節 公共利益發生的歷史
一、統治型社會治理體系中的共同利益
二、國家治理條件下公共利益的發生
三、審視法治國家中的公共利益
第二節 從言說與行動看公共生活
一、作為人的規定的言說與行動
二、不同生活類型中的言說與行動
三、走不出公共生活困境的言說與行動
第三節 城邦生活不是公共生活
一、被理想化了的城邦生活
二、城邦生活是一種共同生活
三、城邦生活的自主性
第六章 自由與民主的追求
第一節 人類追求自由的思想軌跡
一、受困於必然世界的歷史
二、走出必然世界的努力
三、自由世界的兩個樣板
四、追求自由的未盡之路
第二節 權利觀念發生的歷史蹤跡
一、羅馬是否存在權利觀念
二、中世紀的特權與權利
三、從特權中蛻變出權利
第三節 現代民主理論的興起及其演進
一、從人民主權到表達民主
二、精英主義的興起
三、 在協商中追求民主
四、民主最終蛻變為空想
第七章 公共生活的重建
第一節 精英治理及其終結
一、精英形象的變化
二、現代性的精英治理
三、精英治理的終結
第二節 共同生活與公共生活的較量
一、 以個人為基礎的公共生活
二、 組織與共同生活的復辟
三、 想望公共生活的重建
第三節 領域融合與公共生活的重建
一、社會生活的構成
二、領域融合中的公共生活
三、重建公共生活的路徑
主要參考文獻
后 記

前言/序言
第一章 市民社會及其國家
市民社會是公共生活的母體。市民社會興起的歷史運動是發生在中世紀後期城市衰落的過程中的。由於城市的衰落,原先僅存於城市中的「市民社會」逐漸演化為整個社會所擁有的市民社會了。結果,原先由城市所承擔的與絕對國家的鬥爭也轉變成了整個市民社會與絕對國家間的鬥爭,並最終把絕對國家改造為了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事實上,近代以來,在政治領域中的一切理論探討和實踐方案設計都是從市民社會與國家的關係入手的,對市民社會的理解以及如何根據市民社會的要求去規劃國家和社會治理過程,一直都是政治學研究的重心。
在關於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的分析中,理論分歧主要表現在是從市民社會中的「市民」出發還是從市民社會中的「社會」出發?黑格爾提出的是另一個方案,他把市民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看待,然後在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尋找中介因素。馬克思在批判黑格爾的過程中闡發了一種通過消除市民社會中的異化而去建構國家的設想。這是一條不同於西方主流路線的國家建構方案。然而,在中國學術界,一度流行把「市民社會」一詞重新翻譯成「公民社會」,這包含著對「市民社會」和「公民國家」的雙重誤讀。我們知道,市民社會與公民國家的關係既是理解近代以來社會結構的基本坐標,也是開展社會治理的依據,一切制度建構和治理方案的提出,都是出於市民社會與公民國家間的關係調整的需要,而「公民社會」的概念使得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不知所衷,因而無法把握它們間的關係,也無法去揭示它們走向未來的邏輯可能性和歷史必然性。就「公民社會」這個概念來看,它可能是理論研究者為了創新而創新的結果,所反映出來的是倡導這一概念的學者既不知道近代以來的歷史也不知道理論研究的目標。這個概念使理論變得庸俗化了,也使庸俗的理論研究者喪失了理論研究的目標。
第一節 城市、市民社會與近代國家的產生
一、城市是自由的發源地
近代歷史是工業化與城市化同步發展的歷史,而當我們思考近代國家的生成時,可能會問到城市究竟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這樣一個問題。顯然,城市在國家生成中的歷史作用問題是歷史研究中的一個學術課題。不過,在今天國家與城市的複雜關係中,對從城市的演進到國家的產生這樣一段歷史進行探討,能否發現其中的一些邏輯關係呢?如果能夠發現從城市到國家的邏輯關係並對處理城市、農村與國家所構成的這一體系中的一些問題有所啟發的話,顯然就是一個現實性很強的理論課題了。
當人們把城市與國家聯繫起來考慮時,往往會想起古希臘的城邦國家。的確,在古希臘,城市與國家是一體的,而且在近代人的眼中,城市總是某種政治理想的象徵,不僅古希臘城邦歷來就被視作為民主治理的典範,而且中世紀的城市也經常被人們書寫成一個個獨立自主的民主共和國。即使到了今天,國家以及政府的辦公機構也往往是設在城市中的。這無疑會讓人對城市與國家的關係產生諸多聯想。其實,現代人關於古希臘以及中世紀的許多認識都是與歷史事實不相符的,在等級制度佔據支配地位的農業社會,無論古希臘的城邦還是中世紀的城市,都不可能有我們今天所賦予它們的那種民主功能,更不可能包含制度化的自由空間。
當然,歷史是有傳承性的,無論是古希臘城邦還是中世紀城市,都對近代早期城市與國家的形成產生過不可估量的影響。尤其是中世紀城市,更是通過其歷史轉型而直接孕育出了近代社會的城市和國家。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中世紀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看作為近代社會的母體。在某種意義上,近代文明也就是一種城市文明,而這種城市文明首先是在中世紀城市中發生的。雖然走出中世紀而進入工業社會是一場偉大的革命性變革,但革命前後的兩個社會或兩個歷史階段之間還是有著一條割不斷的紐帶的。在中世紀的等級結構之下,城市顯然被看成了「自由」的化身,擔負著在等級結構的縫隙中傳播自由的使命。在從中世紀向近代轉型的過程中,中世紀城市傳播自由的使命一度被絕對國家所吞噬。儘管如此,城市有著自己的發展史,絕對國家對城市所造成的壓力迫使它更加意識到自己的地位和狀況,更加明確地知曉不可能單憑一己之力而維護「自由」。因此,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展開了廣泛的聯合,其結果就是以城市為中心而聯結成了一個完整的市民社會。進而,通過市民社會和以市民社會的要求而去重新塑造國家,把絕對國家改造成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法治國家。
在一般的歷史敘述中,西歐中世紀往往被認作是暗無天日的「黑暗時代」,但在這個令人窒息的黑暗世界之中卻有一縷微弱的曙光,這縷曙光就是從城市那裡發出的。雖然歐洲的農業社會處於非常欠發達的狀態,但它與一切處於農業社會歷史階段的地區一樣,都是等級社會。不過,在等級森嚴的中世紀,城市乃是自由的化身,並被認為是我們今天所享有的一切自由的源頭。儘管城市可以在某種意義上被認為是自由的,但在很長一段時期中,不管就其自身的規模還是就其在整個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來說,都顯得是微不足道的。在中世紀的西歐,城市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異類,儘管它植根于中世紀的土壤之中,卻是作為中世紀社會的否定性力量而存在的。正是看到了這一點,韋伯才會在他的支配類型學中將城市中的社會關係歸納為一種「非正當性的支配」。在他看來,作為一種非正當性的支配形式,城市共同體中出現了自由的因素。而「所謂這種共同體是『自由』的,意思不是說這種團體可以免於武力性的支配;這裏『自由』之意,是說由傳統來正當化(在大部分的例子中,在宗教的方式下被神聖化)為一切權威之不二來源的君主權力,已經看不到了。」[ [德]韋伯:《學術與政治》,錢永祥等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07頁。]也就是說,城市遊離于由封建制度所編織的權力結構之外,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城市才是自由的。
城市所享有的獨特自由乃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既是歷史性的也是制度性的。從歷史的維度看,城市的自由應當是羅馬帝國覆滅的結果。羅馬帝國是一個擁有極其嚴密的權力支配體系的帝國形態,而且其權力體系主要分佈在城市之中。作為帝國生活的中心,羅馬的城市是不可能擁有什麼自由的。在某種意義上,正是這一點導致了羅馬後期城市的衰敗,並使整個帝國的大廈隨著異族的入侵而土崩瓦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嚴格的權力支配應當在能夠代表農業社會基本特徵的地方才會得到滋養,才會有著源源不絕的動力。雖然城市也許是農業社會中開展經濟活動的中心,卻天然地抗拒權力的支配。羅馬政治正是在不應建立起嚴格的權力支配體系的地方進行了嚴密的權力支配,所以它的衰落是必然的。
從長遠來看,異族入侵對於整個西歐政治結構的影響不僅僅是推翻了羅馬政權,更為重要的是它破壞了原有的權力體系,使西歐再也無法形成如羅馬一般堅固統一的大帝國。異族入侵之後,在城市中原有的所有組織中,只有教會幾乎毫髮無損地保存了下來,而其他世俗權力組織都受到了毀滅性的打擊。所以,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城市」一詞都含有主教轄區的意思,有人還拿是否存在著教堂作為判斷城市與否的標準。可以推斷,教會之所以能夠被較為完好地保存下來,並不是如某些學者所說的那樣是因為異族侵略者對教會的「尊敬」,而是由於教會沒有與帝國權力緊密地聯為一體,才使其沒有成為侵略者必須加以破壞的對象。無論如何,既然世俗權力已經被擊得粉碎,教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新權力體系的核心。這一點既導致了中世紀教權對俗權的支配,也為城市的世俗生活自由預留了存續的空間,在中世紀的教會統治最嚴酷的時候,城市中的世俗生活反而擁有更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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