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309*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社會契約論 ISBN:9787544796385 出版社:譯林 著編譯者:(法)讓-雅克.盧梭著 黃小彥譯 頁數:32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04010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四卷,都是圍繞政治法展開,前面兩卷主要討論政治法的合法性基礎和原則,後面兩卷討論政治法的展開和運用,即制度安排。第一卷討論的是合法的政治秩序的基礎。本卷的開頭是「破」,盧梭首先要批駁那些在他看來是錯誤的各種關於國家的合法權威的理論——自然論和強力論。第二卷討論的主題是法律和立法。在這一卷中,盧梭考察了主權人民的性質,提出了其政治思想中最核心的概念——普遍意志的概念,建立了其合法性理論,並從中引申出國家創製和立法者的問題。在第三卷中,盧梭討論了普遍意志運用於特定情形即政府的機制。由此,盧梭引出第四卷,這一卷以對羅馬的政治制度的描述為核心內容,以此來探討政治共同體的凝聚力問題,最後以公民宗教結束全書。作者簡介 讓-雅克·盧梭(1712∼1778),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盧梭出生於瑞士日內瓦一個鍾錶匠家庭,童年時給別人當過學徒。由於生活過於困苦,盧梭在16歲那年離開家,開始四處流浪和漂泊的生活。後來,盧梭搬到法國巴黎定居,並在那裡開始他的寫作生涯。盧梭是近代具影響力的浪漫主義思想家。他崇尚以順應兒童自然發展規律的方式開展家庭教育。為此,他創作了著名教育理論小說《愛彌兒》。書中,他深化了愛和友誼的情感表現,讓父母的教育思想擺脫陳舊的教育理論觀的束縛;他使兒童睜開雙眼,觀察美麗多彩的大自然;他使自由成為一個兒童成長的目標;他對後來人的家庭教育方式有著深遠的影響。盧梭還著有《新愛洛伊斯》《社會契約論》《懺悔錄》等。目錄 告讀者第一卷 第一章 本卷主題 第二章 論原初社會 第三章 論最強者的權利 第四章 論奴役 第五章 論溯及最初契約的必要性 第六章 論社會契約 第七章 論主權者 第八章 論社會狀態 第九章 論財產權 第二卷 第一章 論主權的不可轉讓 第二章 論主權的不可分割 第三章 論普遍意志發生錯誤的可能性 第四章 論主權權力的界限 第五章 論生死權 第六章 論法律 第七章 論立法者 第八章 論人民 第九章 續 第十章 續 第十一章 論各種立法體系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類 第三卷 第一章 政府概論 第二章 論不同政府形式的組織原則 第三章 論政府的分類 第四章 論民主制 第五章 論貴族制 第六章 論君主制 第七章 論混合政府 第八章 論沒有任何一種政府形式適合於所有的國家 第九章 論好政府的標誌 第十章 論政府的濫用職權與蛻化傾向 第十一章 論政治體的滅亡 第十二章 如何維持主權 第十三章 續 第十四章 續 第十五章 論議員或代表 第十六章 論政府的創建絕不是契約 第十七章 論政府的創建 第十八章 預防政府篡權的方法 第四卷 第一章 論普遍意志是不可摧毀的 第二章 論投票 第三章 論選舉 第四章 論羅馬民會 第五章 論保民官制 第六章 論獨裁製 第七章 論監察官制 第八章 論公民宗教 第九章 結論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