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量非實際在台庫存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實際資訊。 印行年月:202312*若逾兩年請先於私訊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及其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ISBN:9787519783402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賀小軍 頁數:229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02308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基於各項實證調查材料,詳細分析了調研地區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實踐樣態,具體包括案件管理中心規範化建設、刑事案件現場勘查新機制建設、執法辦案場所建設、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法制部門全程監督機制建設以及執法質量考評機制建設六個方面,著重論述了上述實踐樣態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同時,針對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本書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並指出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走嚮應是從合規性邁向法治化。作者簡介 賀小軍,1977年9月出生,湖南省衡南縣人,甘肅政法學院公安分院副教授,法學博士,西北民族地區偵查理論與實務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碩士生導師。主要學術旨趣一是刑事訴訟法、刑事偵查學、司法制度。先後在《四川師範大學學報》、《江西社會科學》、《青海社會科學》、《湖北社會科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與《中國刑警學院學報》等刊物發表文章多篇。目錄 第一章 導論一、研究的理論前提:如何認識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及其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 (一)研究的緣起與意義 (二)研究的相關理論問題 二、研究的實踐背景 (一)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歷史演進 (二)A省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整體情況 三、研究方法與樣本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樣本 (三)相關說明 四、本書結構 第二章 公安機關案管中心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案管中心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影響的狀況考察 (一)建立案管中心與110指揮中心受立案分工協作機制 (二)規範案管中心案件分派與審查機制 (三)明確案管中心的信息化監督機制 三、案管中心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影響的效果評價 (一)成效:有助於規範偵查取證權力運行 (二)問題:對偵查取證監督不均衡 四、案管中心規範化建設反思與展望 (一)若干反思:如何認識案管中心規範化建設效果 (二)前景展望:實現案管中心的法治化建設 五、小結 第三章 刑事案件現場勘查新機制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現場勘查新機制運行現狀 (一)現場勘查主體:偵技一體化 (二)現場勘查模式:分級分類勘查 (三)現場勘查案件類型:以盜搶騙案件為重點 三、現場勘查新機制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效果考察 (一)成效:有助於提升打擊犯罪的能力 (二)問題:對偵查取證的約束不全面 (三)緣由: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的雙重擠壓 四、現場勘查新機制改革之反思與未來 (一)理論反思:對現場勘查新機制效果的檢視 (二)未來展望:從偵查破案到偵查執法規範化 五、小結 第四章 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基本情況 (一)辦案場所設置模塊化 (二)辦案區取證全程錄音錄像 (三)辦案場所管理的獨立化 三、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影響的效果考察 (一)正面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偵查取證監督 (二)負面效果:影響執法效能 四、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對偵查取證規範化影響有限的原因剖析 (一)公安執法辦案場所的空間:封閉 (二)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的目標:監督 (三)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制度的功能:管理 五、公安執法辦案場所建設的反思與展望 (一)若干反思:如何認識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建設的作用 (二)前瞻:推動「偵查取證機製法治化」辦案場所建設 六、小結 第五章 公安機關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安機關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影響的狀況考察 (一)確立涉案財物獨立管理與多部門聯合監督機制 (二)實行涉案財物分部門分類保管機制 (三)實施以信息化為載體的實時、動態管理機制 (四)提供城鄉涉案財物入庫時間的差別化機制 三、公安機關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對偵查取證機制影響的效果分析 (一)成效:形成以管理促辦案的監督模式 (二)問題:對偵查取證機制的規範化有待提高 (三)緣由:內部與外部的雙重作用 四、公安機關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的理論反思與改革進路 (一)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規範化建設若干反思 (二)下一步的改革:從涉案財物管理到涉案財物處理 五、小結 第六章 公安法制部門全程監督改革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安法制部門全程監督實施狀況考察 (一)全程信息化監督 (二)執法辦案各環節全過程把關 三、公安法制部門全程監督實施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狀況分析 (一)全程監督基本覆蓋縣級公安機關辦理的所有刑事案件 (二)全程監督能夠發現偵查取證常見問題 四、問題之揭示 (一)監督範圍過於寬泛,難以聚焦偵查取證問題 (二)信息化監督平台工作量過大,難以提高偵查監督效率 (三)監督機制運行不暢,難以提升偵查監督質效 五、公安法制部門對偵查取證機制監督形式化的原因剖析 (一)法制部門組織機構設置不科學 (二)法制部門監督的對象不具體 (三)網上執法監督的條件保障發展不均衡 六、從全程監督到法治監督:反思與改革 (一)理論反思:如何認識全程性監督的作用 (二)未來改革路徑:實現法治化監督 七、小結 第七章 公安機關刑事執法質量考評對偵查取證機制的影響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安機關刑事執法質量考評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考評主體的層級性與廣泛性 (二)考評內容(指標)的統一性與動態性 (三)考評方式的多樣性 (四)考評程序的行政化 (五)考評結果的運用性 三、公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PChome商店街私訊告知ISBN或書號,我們即儘速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