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聚焦于《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中的「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的適用和證成問題。針對當下司法實踐所存在的「司法規避」現象,一方面應從理論上釐清「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在法律適用上具有的雙重理性架構,即正向的演繹推理過程和逆向的後果考量過程;另一方面應探求正確的「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的適用和論證方法,細化「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中的利益衡量過程,為司法實踐中法官的正確適用提供方法論上的指引。
作者簡介
翁洋,西安交通大學法學博士,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研究方向為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在《法律科學》《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等重要期刊發表文章多篇,研究成果獲得「陝西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中國國際私法學會2022年『費宗諱青年國際私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等獎勵。
目錄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義
1.3 國內外研究現狀
1.4 研究計劃
1.5 主要創新點
1.6 術語說明
2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及其司法實踐考察
2.1 我國「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的立法概況
2.2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的適用情況
2.3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2.4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司法實踐產生問題的原因
2.5 小結
3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認識錯誤的反思
3.1 當前「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方法的主要觀點
3.2 當前理論遭遇「司法規避」的原因
3.3 探索解決當前理論研究困境的出路
3.4 法社會學視角下「有利於保護弱者權益的法」的確定方法
3.5 小結
4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模式的重構
4.1 從法律適用模式角度研究「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的適用過程
4.2 「有利於」類型「本資訊為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所有,請前往本社賣場訂購,商用複製必究。」衝突規範兩種不同類型的適用模式之爭
4.3 如何處理兩種不同法律適用模式之間的緊張關係
4.4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模式的構造
4.5 小結
5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適用中的後果考量
5.1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後果考量的路徑
5.2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後果考量的特點
5.3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後果考量的步驟
5.4 「有利於」的判斷標準和方法
5.5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後果考量的原則
5.6 小結
6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正當化過程中的論證方法
6.1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正當化過程中法律論證的必要性
6.2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正當化過程中法律論證的進路
6.3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後果主義論證過程的檢驗方法
6.4 「有利於」類型衝突規範法律論證的準則
6.5 小結
7 結論與展望
7.1 結論
7.2 展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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