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簡明實用版)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9787524403029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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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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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 97875244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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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簡明實用版)
ISBN:9787524403029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頁數:290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74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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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立足實用:聚焦法律條文的核心內容及其在現實生活中的直接應用。力求簡明:通過清晰的編排和通俗的解讀,直擊條文核心要義與實務適用。案例指引:精選與條文密切相關的經典案例,並提煉要旨供讀者參考。附錄索引:配套核心法規、流程圖或文書範本等內容,提升實用價值。 本書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理解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等內容。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成立於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字出版轉型示範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法律社秉承「為人民傳播法律」的辦社宗旨,歷經60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以圖書出版為主,兼及期刊出版、電子出版、數字出版、教育培洲和法律服務等多種業務的經營模式。法律社年出版新書1500餘種,出版物內容涵蓋法律文本、法學理論、法學教育、法學學術、法律實務、法律普及以及法律文化、人文歷史、政治財經等領域,綜合出版能力位居全國法律出版行業首列。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 立法依據
第二條 立法任務
第三條 適用範圍
第四條 空間效力
第五條 涉外民訴同等原則、對等原則
第六條 審判權
第七條 審理原則
第八條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第九條 調解原則
第十條 審判制度
第十一條 語言文字
第十二條 辯論權
第十三條 誠信原則、當事人處分原則
第十四條 法律監督權
第十五條 支持起訴
第十六條 在線訴訟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變通規定
第二章 管轄
第一節 級別管轄
第十八條 基層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中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高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最高法院管轄
第二節 地域管轄
第二十二條 一般地域管轄
第二十三條 管轄的特別規定
[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管轄案件]
[定居國外華僑的離婚案件管轄]
[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的離婚案件管轄]
[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合同糾紛管轄
第二十五條 保險合同糾紛管轄
第二十六條 票據糾紛管轄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訴訟管轄
第二十八條 運輸合同糾紛管轄
第二十九條 侵權糾紛管轄
第三十條 交通事故管轄
第三十一條 海損事故管轄
第三十二條 海難救助費用管轄
第三十三條 共同海損管轄
第三十四條 專屬管轄
第三十五條 協議管轄
第三十六條 共同管轄
第三節 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三十七條 移送管轄
第三十八條 指定管轄
[指定管轄]
第三十九條 管轄權轉移
第三章 審判組織
第四十條 一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一條 二審、重審、再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二條 不得適用獨任制的案件
第四十三條 向合議制轉換
第四十四條 審判長
第四十五條 評議原則
第四十六條 依法辦案
第四章 迴避
第四十七條 迴避情形
第四十八條 迴避申請
第四十九條 迴避決定權人
第五十條 迴避申請決定程序
第五章 訴訟參加人
第一節 當事人
第五十一條 訴訟當事人
[民事訴訟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
[特別法人]
[非法人組織]
[特殊情形下當事人的確定]
第五十二條 訴訟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和解
第五十四條 訴訟請求、反訴
第五十五條 共同訴訟
[普通共同訴訟]
[必要共同訴訟]
第五十六條 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
第五十七條 人數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
第五十八條 民事公益訴訟
[民事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案件的管轄和受理]
第五十九條 訴訟第三人、第三人撤銷之訴
[民事訴訟第三人]
[第三人撤銷之訴]
第二節 訴訟代理人
第六十條 法定代理人
第六十一條 委託代理人
第六十二條 委託程序
第六十三條 代理權變更、解除
第六十四條 訴訟代理人權利
第六十五條 離婚訴訟代理
第六章 證據
第六十六條 證據種類
第六十七條 舉證責任
[舉證證明責任承擔的原則]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
[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
[免予舉證的情形]
[在域外形成的證據的認定]
第六十八條 及時提供證據義務
第六十九條 證據收據
第七十條 人民法院調查取證
第七十一條 法庭質證
[質證]
第七十二條 公證證據效力
第七十三條 書證、物證
[提交書證確有困難]
第七十四條 視聽資料
第七十五條 證人義務、資格
第七十六條 證人出庭作證
第七十七條 證人出庭費用負擔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陳述
第七十九條 鑒定程序啟動和鑒定人選任
第八十條 鑒定人權利義務
第八十一條 鑒定人出庭作證
[鑒定意見]
[申請重新鑒定]
第八十二條 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
第八十三條 勘驗筆錄
第八十四條 證據保全
第七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八十五條 期間種類、計算
第八十六條 期間順延
第二節 送達
第八十七條 送達回證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
第八十九條 留置送達
第九十條 簡易送達
第九十一條 委託送達、郵寄送達
第九十二條 軍人的轉交送達
第九十三條 被監禁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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