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的研究目的是揭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制度的構成要素、組成結構和動態變化等動力學機理,在現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的約束下,應用地理信息科學的系統論研究範式和面向對象設計方法,提出符合「土地管理領域模型」規範要求,適合我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需求的概念模型。在第一層次,該模型包括了土地權屬、土地用途和土地價值三個系統要素。在第二層次,該模型包括了「人—權—地—事」四個系統要素,根據法律和技術約束,這些系統要素形成了穩定的系統結構和動態變化關係。該模型具備適應未來制度變革的韌性。其中,「土地權屬」要素符合自然資源產權改革和土地管理法修訂對土地權屬的限制性要求。「土地用途」要素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改革對村莊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性要求。「土地價值」要素符合土地稅收改革調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增值收益的限制性要求。作者簡介
徐忠國,江西萬安人,寧波大學法學院研究員、博導,寧波大學公共管理研究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浙江大學土地資源管理博士,關注運用法社會學和法經濟學方法對基層實踐經驗進行理論總結。2003—2016年在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浙江省土地勘測規劃院、浙江省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工作,2021年以來在寧波大學法學院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土地管理實務和科研工作經驗,在農村土地制度、不動產登記和國土空間規劃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在《中國土地科學》《農業經濟問題》等重要期刊累計發表論文四十余篇。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一般項目和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年度常規課題,參与《浙江省征地補償安置與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等重要法規政策和《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等重大技術方案的起草。目錄
1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