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分析當前我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基於主體責任構建全程監督機制進行了價值判斷。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網絡的主體關係與相關風險以及構建基於主體責任的全過程監督機制的必要性等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理論分析,認為在明確各方主體責任的前提下構建有效的基於主體責任的全過程監督機制,對於促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制度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樹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公共責任共同體」的核心理念,確立了全過程監督機制必須堅持公共價值導向、主體責任全過程嵌入、全過程風險防範、提高整體監督效能和多元主體協同監督五大原則,通過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全過程分解和風險辨析,創新性地完成了構建「4+1」模式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全過程監督機制的方案設計。目錄
第一章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