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者創造性地採用法院對法條的適用頻度這一客觀標準,從1044個民法條文中,選出法院判案適用頻度前100的條文來闡述民法的原理。書稿共15章,分別為民法條文·適用頻度表前10的介紹與學習方法;民法條文·適用頻度表前100的概觀(頻度順序);民法條文·適用頻度表前100的概觀(條文順序);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物權;作為優先清償權的債權的物的擔保(事實上不是物權);債權、債務總論;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婚姻;親子;繼承;為實踐訓練、逆向授課的課題。 (1)以案件事理。本書並非純粹羅列100個條文的法律文本,而是通過案件、裁判展開,使讀者提綱挈領地從整體上理解民法精義,養成運用民法思維分析事物,解決問題的習慣,即便是法律知識基礎薄弱的人也能被引人入勝的闡述所吸引而步入民法的殿堂,這種參与式的教學方法怎能不令人嘆為觀止! (2)給出學習的重點,設置練習題。為了讀者能夠高效地學習民法,加深對法條與判例的理解,書稿還安排了檢驗題、討論題和綜合練習問題,這些練習對鞏固已學的民法學知識大有幫助,從點到面,最終達到掌握民法整體像的水平。 (3)豐富的參考資料。本書附錄的參考文獻、條文索引、判例索引、資料(術語索引和法律關係圖),是體系化地把握民法的寶貴線索,也為要進一步學習和深入研究民法的朋友提供了方便。 閱讀本書,讀者不僅能把握中日民法學共通的基本原理,還能比較兩國民法各自具體的制度特徵。既為理論研究者提供深入研究的線索,也為實務中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參考。作者簡介
加賀山茂,名古屋大學榮譽教授,明治學院大學榮譽教授、特聘教授,一般社會法人法與經營學會名譽會長,城市與學習研究所學術所長。歷任大阪大學教授、名古屋大學教授、明治學院大學教授。曾作為外國專家,參与越南、寮國等國民法典的起草論證工作。獨創出一套獨特的民法教學方法,受到在校學生和法律實務家的青睞。目錄
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