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針對市域體育社會組織依法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制度解構和建構為切入,綜合制度場域理論、賦權學說、多元規範理論、資源融合學說、地緣關係學說等確立了「法治融通」理論,形成了依法賦權、規範融通、資源融通、地緣融合治理、他治與自治協同的「五位一體」理論模型,既突出了設計的整體性與統一性,同時也形成了嚴密的論證主線。 本書延循論證主線,對市域體育社會組織行業治理各個維度展開翔實論證,形成了整體性知識內容體系。其中賦權的核心是依法讓渡權力,夯實了市域體育社會組織的行業治理基礎;規範融通的核心是制度建構,奠定了市域體育社會組織系統治理的依據;資源融通的核心是重塑利益格局,保障了市域體育社會組織行業治理的價值實現及有序運行;地緣融合治理的核心是深耕縣域土壤,推進治理實效,確立了市域體育社會組織行業治理的地緣優勢;他治與自治協同的核心是共建共享,有力推動了市域體育社會組織治理權的多維度融合。作者簡介
宋亨國,1974生,博士,華南師範大學體育科學學院教授,體育人文社會學碩士生導師。長期從事體育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對體育法律關係、體育權利、體育義務、體育責任、體育權力等基本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取得了諸多權威性的學術成果,形成了比較系統的知識內容體系,尤其是依據「權力寓於社會資本」理論學說,創造性地提出了非政府體育組織自治權和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治理權的系統觀點,得到了學界的高度認可。 2010年以來,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項,國家體育總局課題1項,省部級課題2項;參編《體育法學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體育法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部;在體育類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0多篇;2014年獲「新苗體育獎」。目錄
第一章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