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爭點整理與法律適用》通過對婚姻家庭繼承案件的類型化、體系化、規範化梳理,以期幫助相關司法同仁、法律職業共同體準確適用法律、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全書主要以《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兩個二級案由為綱,分為上下兩編:上編婚姻家庭糾紛包含第一章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概述、第二章 婚約財產糾紛、第三章 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第四章 婚姻關係解除糾紛、第五章 夫妻財產分割糾紛、第六章 家庭關係糾紛、第七章 收養關係糾紛;下編繼承糾紛包含第八章 繼承糾紛案件概述、第九章 法定繼承糾紛、第十章 遺囑繼承與遺贈糾紛、第十一章 遺產的處理糾紛。
目錄
上編 婚姻家庭糾紛
第一章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概述
一、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概況
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特點
三、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審理原則
第二章 婚約財產糾紛
第一節 婚約財產糾紛概述
一、婚約財產糾紛的概念
二、婚約財產的基本特點,
三、婚約財產糾紛的審理原則
四、婚約財產糾紛的審查要素
第二節 爭點整理與認定
爭點1:以索取財物為目的作出結婚承諾,構成借婚姻索取財物,應返還全部彩禮
爭點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禮應適當返還
爭點3:雙方登記結婚後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但彩禮數額較大時,彩禮可適當返還
爭點4: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應適當返還彩禮
爭點5:結婚儀式中給付的”壓箱子錢”是彩禮
爭點6:未表達結婚意願的”見面禮”屬_xFFFF_禮節 性的贈與,不是彩禮
爭點7:女方父母若為彩禮實際接受者,可以成為婚約財產糾紛的共同被告
爭點8:舉行結婚儀式後共同生活較長時間且已育有子女的,不再返還彩禮
爭點9:彩禮給付方隱瞞自身重大疾病導致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其過錯可作為酌定減少返還彩禮數額的因素
第三節 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
問題1: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為增進感情的消費性支出和贈與,是否屬_xFFFF_彩禮
問題2:返還彩禮時應否扣除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
問題3:在婚約財產糾紛案中可否一併處理返還嫁妝的主張
第三章 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
第一節 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概述
一、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的概念
二、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的基本特點
三、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的審理原則
四、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的審查要素
第二節 爭點整理與認定
一、婚姻無效糾紛
爭點1: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而形成的婚姻無效
爭點2:起訴時已到法定婚齡的,不影響婚姻的效力
爭點3:擬制旁系血親之間的婚姻關係有效
爭點4:無效婚姻經依法確認後自始無效
爭點5:無效婚姻中處理財產應照顧無過錯方
爭點6:宣告死亡判決被撤銷的,不影響確認婚姻無效判決的效力
爭點4:收養關係可以通過協議解除或者依法通過訴訟解除
爭點5:配偶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爭點6:養子女對養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爭點7:收養人虐待未成年養子女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係
爭點8: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但未履行必要登記手續,則收養關係解除的協議未生效
爭點9: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係恢復的,同時取得繼承權
第三節 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
問題1:形成事實收養關係後因不符合法定要件,收養關係是否確定解除
問題2:收養關係解除後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負有給付生活費的義務
下編 繼承糾紛
第八章 繼承糾紛案件概述
一、繼承糾紛案件概況
二、繼承糾紛案件特點
三、繼承糾紛案件審理原則
第九章 法定繼承糾紛
第一節 法定繼承糾紛概述
一、法定繼承糾紛的概念
二、法定繼承糾紛的基本特點
三、法定繼承糾紛的審理原則
四、法定繼承糾紛的審查要素
爭點6:生存配偶在繼承遺產後可以帶產再婚
爭點7: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以及遺囑未處分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辦理
爭點8:訴訟代理人口頭代為放棄繼承權不能免除繼承人的償債責任
爭點9:公司贈股(幹股)產生的收益可作為遺產繼承
爭點10:五保戶去世,無人繼承的遺產歸所在村民小組所有
爭點11:對孤寡老人扶養較多的繼承人以外的人,可作為利害關係人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爭點12: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死亡且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應變更遺產管理人為被執行人
第三節 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
問題1: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的案由及管轄如何確定
問題2:指定遺產管理人時是否應對遺產範圍及債權債務進行查明
問題3:繼承人聲明放棄繼承遺產,是否還能被列為被告
問題4: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中是否應審查遺產範圍及繼承情況
問題5:公職機關不願作為遺產管理人時如何解決
附1:婚姻家庭糾紛請求權、抗辯(權)基礎備考表
附2:繼承糾紛請求權、抗辯(權)基礎備考表
附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
前言/序言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
中華民族歷來重視家庭。尊老愛幼、妻賢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知書達禮、遵紀守法、家和萬事興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銘記在中國人的心中,融人中國人的血脈中,是支撐中華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傳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設的寶貴精神財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無論時代如何變化,無論經濟社會如何發展,對一個社會來說,家庭的生活依託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會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絕大多數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我們要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努力使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成為人們夢想啟航的地方。”
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尤其是新時代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鄉家庭的結構和生活方式發生了新變化。隨之而來的就是民眾婚姻家庭觀以及財富理念的變化,反映在婚姻家庭及繼承類家事糾紛案件上,則呈現案件數量逐年上升趨勢。人民法院家事審判部門承載著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家庭和睦安寧的神聖職責,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任重而道遠。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我國《民法典》第五編、第六編較為完整地確立了婚姻家庭繼承制度規則,但囿于立法本身原則、籠統、抽象的特徵,加之受市場經濟規則、個體權利勃興、社會多元觀念等影響,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呈現案件總量大、裁判標準多元、審理難度增加等特點。目前,司法實踐中婚姻家庭繼承等家事案件的裁判尺度尚有差異,審判的質量和效率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距離。最高人民法院張軍院長在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時也強調,要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這個主題,抓住審判工作這個”實處”,著力在促公正、提效率、強隊伍上下功夫,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推動在更高水平上實現”準確認定事實、精準適用法律、促進公平正義”。
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黨中央高度重視法律適用的統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作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任務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又將”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機制”作為重要內容。在統一法律適用的司法大背景下,本書通過對婚姻家庭繼承案件的類型化、體系化、規範化梳理,以期幫助相關司法同仁、法律職業共同體準確適用法律、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全書主要以《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兩個二級案由為綱,分為上下兩編:上編婚姻家庭糾紛包含第一章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概述、第二章 婚約財產糾紛、第三章 婚姻效力及同居關係糾紛、第四章 婚姻關係解除糾紛、第五章 夫妻財產分割糾紛、第六章 家庭關係糾紛、第七章 收養關係糾紛;下編繼承糾紛包含第八章 繼承糾紛案件概述、第九章 法定繼承糾紛、第十章 遺囑繼承與遺贈糾紛、第十一章 遺產的處理糾紛。
全書第一章 與第八章 作為上編和下編的概述章 節,分別簡明扼要地概述了近年來全國法院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與繼承糾紛案件的審理概況、案件特點以及審理原則,並對要件審判九步法予以適度展開。除了第一章 與第八章 外,其餘每章 均圍繞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兩個二級案由項下的具體案由展開,分為以下三個小節 :第一節 主要介紹具體目標類型案件的內涵、特點、審理原則、審理要素(基本涵蓋要件審判九步法的前四步)以及相關程序問題等;第二節 為爭點整理與認定,針對婚姻家庭與繼承糾紛司法實踐中的常見案由,以請求權為基礎,進一步細化了糾紛類型,圍繞請求權基礎規範與要件事實,對司法實踐中的爭點予以整理,並結合具體案例闡述分析;第三節 為法律適用中的疑難問題,對當前司法實踐中尚存在爭議的疑點、難點,一一展開論述,並提出傾向性的裁判觀點。
本書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的最新精神,貫徹以案說法、以法析理、以理明情的理念,精心選取典型案例、提煉裁判觀點,對家事審判中常見的重點、疑難問題進行了梳理與解答。綜觀本書,呈現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內容全面。全書緊密結合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司法實務,內容全面系統、體系完整嚴謹,為類型案件辦理提供全方位、精細化參考指引,實現流程精細完整、業務覆蓋全面。對婚姻家庭和繼承類案辦理中的裁判思路、審理要素、實務難點、示範說理、判項表述等內容進行系統梳理,構建出完整的司法裁判知識圖譜,為統一類案裁判尺度、提升辦案質效提供了頗具價值的參考。
二是邏輯嚴整。全書按照司法裁判的內在邏輯體系,全面總結梳理了全國,尤其是江蘇三級法院優秀法官裁判文書的實踐智慧成果,提煉的爭點與所作的解析縝密精細、嚴謹規範,既可以作為全國審判一線的初、中級法官的工具書,也為廣大律師、法學院校師生等法律職業共同體探知和研究法官思維方式、解決問題路徑、化解爭議方法以及評判法律問題提供了重要窗口。
三是觀點時新。全書站在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上立意敘述,在爭點解析上既積極傳播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傳遞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鄰里守望等觀念,又注重在案例評析時弘揚民主、文明、和諧、公正、法治、誠信、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書中采選的案例大多系近年來生效的典型案例,裁判觀點與審理理念與時俱進。
四是使用便捷。全書立足全國一流標準,秉持為一線實務工作者打造高標準、高水平的司法實務”工具書”的理念。書中既涵蓋有關類案的常見問題,又直面司法實踐當中的熱點、難點,為解決有關前沿爭議問題提供了具有較強參考價值的破題思路。同時,本書還在”規範指引”部分直接將目標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予以明確,努力追求讓廣大實務工作者達到”一本在手、類案無憂”的功效。
為做好本書的編撰工作,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指導下,我們擢選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兼修的精幹力量組成編寫組。編寫組由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曉蓉博士擔任主編,參與編寫的人員均系常年在家事審判一線的業務骨幹。其中各章 節 編寫人員如下(以撰寫章 節 先後為序):第一章 編寫人員為祁若冰與肖伯懌、第二章 編寫人員為王睿冰、第三章 編寫人員為李虹、第四章 編寫人員為王雨欣、第五章 編寫人員為黃月花與杜麗麗、第六章 編寫人員為沈起、第七章 編寫人員為祁理琦、第八章 編寫人員為李益松與王兵、第九章 編寫人員為周潔、第十章 編寫人員為曹保山、第十一章 編寫人員為趙廣才。經過近一年的編寫、整理、修改,最終由法學博士袁江華統改、楊曉蓉博士定稿,《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爭點整理與法律適用》一書終於付梓刊印。
在本書出版之際,特別感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王丹法官在百忙之中對書稿進行的認真細緻的審讀。王丹法官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的起草人,對本書提出了許多專業精到的修改建議,使書稿內容與最新司法解釋的規定和精神保持一致。此外,本書彙聚了諸多領導及法官的經驗和智慧,在此,我們一併表示感謝。
當然,因家事案件具有明顯倫理性表徵,勢必會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