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陳醇,生於1970年,男,浙江師範大學教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金融法違約預防與違約處置制度研究”與”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法律適用研究”等多項課題。專著《商法原理重述》《金融法違約預防與違約處置制度研究》分別獲得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與二等獎;《商法原理重述》、《權利結構理論:以商法為例》和《商行為程序研究》被稱作”商法基礎理論三步曲”;致力於決議意思形成說、權利結構理論、契約群理論、非法集資刑事涉案財產破產法程序處置論、非典型合同結構論等理論與相關制度的創新。在《法學研究》《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比較法研究》等雜誌上發表論文多篇。
目錄
第一章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難題
一、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的類型體系及其裁判的價值取向問題
(一)非典型合同的類型體系問題
(二)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糾紛案裁判的價值取向問題
二、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的參照適用問題
(一)對類似性識別方法與類似程度標準的疑問
(二)非典型合同的規則生成方法問題
(三)從參照適用的視角反思典型合同制度
三、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的效力問題
(一)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效力問題的複雜性
(二)非典型合同效力裁判中的四個問題
四、術語界定、研究思路與方法
(一)非典型合同的概念
(二)本書所討論的非典型合同糾紛案:以金融審判實踐與司法分類為基礎
(三)研究思路與方法
第二章 衍生合同理論與非典型合同體系的更新
一、傳統合同關係理論對衍生合同的忽視
(一)典型合同分解產生的整體與部分關係
(二)衍生合同理論:概念與類型
(三)傳統合同理論對衍生合同的忽視
二、衍生合同相對于母合同的變化
(一)合同衍生:一種新的合同生成方式
(二)衍生合同相對于母合同的權利義務變化
(三)衍生合同相對于母合同的價值變動
三、衍生合同理論對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意義
(一)衍生合同的加入與非典型合同體系的更新
(二)衍生合同理論對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其他意義
四、小結
第三章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價值取向
一、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四個價值基礎
(一)四個基本價值的確定
(二)金融監管與金融審判法律適用在價值取向上的異同
二、交易安全的貫徹
(一)合理適用強制性規範是貫徹交易安全的基本方式
(二)因應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的特徵而合理適用交易安全制度
三、交易公平的比較性適用
(一)典型合同與非典型合同的平等
(二)因應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的特徵而理解交易公平
四、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中的合同自由與交易效率保護
(一)非典型合同的自由與效率意義
(二)對合同自由與交易效率的適度保護
(三)強制性規範適用中合同自由與交易效率的最大化
五、小結:解決價值衝突的法律適用規則
第四章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與典型合同類似性的結構識別法
一、類似性識別的不同方法
(一)非典型合同法律適用理論中的因式分解法
(二)類似性的其他識別方法
二、非典型合同糾紛案中識別方法的例證
(一)因式分解法的例證
(二)其他識別方法的例證
(三)類似性識別方法的疑問
三、類似性識別方法的優缺點比較
(一)因式分解法的優勢與局限
(二)其他識別方法的優勢與缺陷
四、從因式分解法到結構識別法
(一)結構識別法的提出
(二)結構識別法對既有方法的改進
(三)結構識別法在前文案例中的應用
五、小結
第五章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與典型合同的雙重類似標準
一、最相類似標準的形成、適用現狀與質疑
(一)非典型合同規範中的最相類似標準及其相應的裁判范式
(二)最相類似標準的適用情況:通則范式與參照適用範式的例證
(三)其他法律適用理論中的高度類似標準
二、最相類似標準的利弊分析
(一)參照典型合同制度的精緻安排
(二)最相類似可能降級為低度類似
(三)低度類似標準下的口袋合同現象
三、類似程度標準的完善
(一)從最相類似標準到雙重類似標準
(二)雙重類似標準的合理性
(三)兩種裁判范式各自的適用範圍
四、《民法典》類似程度標準的解釋與裁判程序
(一)《民法典》第467條第1款的解釋
(二)雙重類似標準的裁判程序
(三)對前文案例裁判的一些建議
五、小結
第六章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法律規則生成的同構論
一、非典型合同參照適用中法律規則生成的傳統理論及其疑問
(一)非典型合同結構的多樣性
(二)非典型合同法律規則生成的傳統理論及其疑問
(三)本章 的問題與方法
二、非典型合同結構的雙重價值
(一)非典型合同結構的工具性價值
(二)非典型合同結構的獨立性價值
三、同構論的提出與證成
(一)同構論的提出
(二)同構論的合理性
四、同構論下非典型合同法律規則的生成程序
(一)同構論的實施步驟
(二)同構論下非典型合同法律規則的調適
五、小結
第七章 衍生合同糾紛案裁判中的參照適用
一、對原油寶合約糾紛案的不同裁判及其理論爭議
(一)原油寶合約糾紛案定性及其法律適用中的不同做法
(二)原油寶合約定性的學術觀點與本章 的問題
(三)相關觀點回顧
二、金融衍生品的本質特徵及其典型合同
(一)金融衍生品的三個本質特徵
(二)作為金融衍生品合約領域典型合同之一的期貨合約
三、原油寶合約糾紛案可以參照適用期貨合約的規定
(一)原油寶合約是一種新型的非典型合同
(二)原油寶合約與期貨合約的雙重類似關係
(三)同構論下原油寶合約風險分配規則的生成
四、小結
第八章 金融審判中參照適用範式的合同制度前提及其願景
一、參照適用範式對典型合同制度的要求及其疑問
(一)參照適用範式對典型合同制度的要求
(二)既有觀點對上述前提的忽視
(三)疑問:投融資領域還需要何種典型合同
二、投融資領域典型合同類型的不足
(一)投融資交易的特殊性
(二)投融資交易的重要地位
(三)投融資領域典型合同的不足
三、投融資合同概念的引入及投融資領域典型合同體系的形成
(一)投融資合同概念的引入與界定
(二)投融資領域典型合同體系的形成及其典型性與充足性的增強
四、投融資合同有名化的願景及其參照適用
(一)投融資合同有名化的願景
(二)未來投融資領域非典型合同糾紛案參照適用投融資合同規定的注意事項
五、小結
第九章 非典型合同糾紛案中強制性規範的分類及其認定規則
一、強制性規範的既有分類及其認定規則
(一)強制性規範的傳統兩分法及其認定規則
(二)對賭合同裁判中隱含的強制性規範分類及其認定規則
(三)締約過失理論中強制性規範的分類與認定規則
二、全介面理念下強制性規範的重新分類
(一)合同流程視角下的全介面理念
(二)全介面理念下強制性規範的新三分法
(三)新三分法的價值依據
三、強制性規範的認定規則與相關建議
(一)強制性規範的認定規則
(二)強制性規範認定的相關建議
四、小結
第十章 非典型合同糾紛案中強制性規範的轉致論
一、強制性規範的引致論及其疑問
(一)既有法律或司法文件對強制性規範多元性的認識
(二)強制性規範的既有適用理論
(三)對傳統理論的疑問與本章 的研究思路
二、調整非自治關係的私法強制性規範
(一)私法必須且已經調整了非自治關係
(二)私法需要且已經出現了大量強制性規範
(三)兩種強制性規範的異同
三、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效力認定中的轉致論
(一)轉致論的概念與內容
(二)轉致論的合理性
(三)轉致論的優勢
四、轉致論下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效力的認定
(一)轉致論下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效力認定的要點
(二)對前文裁判的評論與建議
五、小結
第十一章 情勢變更與顯失公平在非典型金融衍生品合約效力認定中的適用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其效力問題的本質
(一)金融衍生品的權利本質:未來債權中的風險部分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效力問題的本質
二、情勢變更原則在非典型金融衍生品合約中沒有適用的餘地
(一)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場景
(二)情勢變更原則于非典型金融衍生品合約糾紛案中沒有適用的餘地
三、顯失公平制度在非典型金融衍生品合約糾紛案裁判中的適用
(一)實質性顯失公平的排除
(二)以程序性顯失公平制度認定非典型金融衍生品合約的公平性
四、小結
第十二章 金融契約群糾紛案穿透式審判的依據與限度
一、穿透式審判理念的合同法依據與限度問題
(一)我國穿透式審判理念的起源與流變
(二)穿透式審判理念法律依據的三種理論
二、新合同聯立理論:穿透式審判理念的新依據
(一)合同聯立理論與穿透式審判理念的契合之處
(二)從傳統理論到新合同聯立理論
(三)穿透式審判理念的新依據
三、穿透式審判的要件限制及其司法表達
(一)金融契約群糾紛案穿透式審判的新要件
(二)新要件對穿透式審判的限制
(三)穿透式審判理念的司法表達與適用
四、小結
參考文獻
後 記
在線試讀
前 言
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而金融創新離不開金融交易的創新,這表現于合同之上就是合同創新,即產生大量新型非典型合同。這些非典型合同可能帶來法律適用的新問題。本書試圖提出衍生合同理論、結構識別法、雙重類似標準、同構論、強制性規範三分法、轉致論、新合同聯立理論等新的理論或方法,以應對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難題。
本書第一章 根據金融審判實踐總結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難題,結合司法文件指明本書的研究對象,並對非典型合同等概念進行界定,以此為基礎,後續章 節 分三大部分展開討論。
一、非典型合同的體系及金融審判中法律適用的價值取向
本部分以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為例,討論非典型合同的類型與體系,並討論其法律適用的價值取向,以期為後文的闡述提供基礎。
衍生合同理論與非典型合同體系的更新。衍生合同是與混合合同對應的合同類別。衍生合同是指從母合同中分離出部分內容而形成的子合同,它具有衍生性、部分性與獨立性。它因體現母子合同之間的衍生關係而得名,它不同于無名合同類型中的混合合同,也不同于演繹一般合同而得到的特殊合同。既有合同法理論與金融衍生品法律研究等均忽視了衍生合同。衍生合同有別于合同合成等傳統合同生成方式,它可能將母合同的次要或附隨義務上升為其主義務,並可能重新組織權利義務網絡,這可能會降低交易成本、產生新的交易風險並打破權利義務的均衡狀態。在非典型合同的視野中,衍生合同、混合合同等共同構成了非典型合同的類型體系。非典型合同的體系是其法律適用的基礎,這一新體系或可為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適用提供更為完善的類型基礎。這是本書第二章 的內容。
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價值取向。金融審判必然會以一定的價值為基礎,且在一定場景下可能會偏重於某些價值。金融審判中非典型合同糾紛案法律適用的基本價值包括交易安全、交易公平、交易效率與合同自由。金融審判應當因應金融領域非典型合同的特徵而貫徹上述價值觀。在金融審判中,或應倡導如下四個價值衝突規則:價值底線規則;價值平衡規則;稀缺價值優先規則;整體價值最大化規則。這是本書第三章 的內容。
二、金融審判中非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