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在系統梳理中西辯證法思想史的基礎上提出了存在辯證法。存在辯證法是原創的辯證法理論,與歷史上的辯證法理論不同。歷史上的辯證法是以「要素」即陰陽和矛盾等對應範疇為主線進行演繹的辯證法,存在辯證法則是以存在體的存在和存在性為核心概念的辯證法。存在辯證法具有不同的視角、邏輯和概念體系,是更加適合核時代的辯證法。該書是研究辯證法的專業圖書,可作為哲學、辯證法和其他相關社會科學學科的專業研究者和愛好者學習研究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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