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城市社區居民自治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核心,是基層民主實踐的有效形式和路徑。社區建設從單向度的行政控制階段向多向度的政社合作階段轉變過程中,儘管多元主體開始參与社區治理,社區公共權力也有所轉移,但從未落入居民手中,居民一直處於「缺權」狀態。因此,推進居民自治的關鍵在於賦權居民,即把社區公共事務的決定權和行動權交給居民,不斷增強居民自我行動的能力。本書通過深入開展調查,提煉的一些具有分析性和解釋性的概念或框架,具有一定的原創性和創新性。作者簡介
許寶君,政治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后,四川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成都市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員、四川大學中共黨史黨建研究院研究員,主要從事黨的建設與基層治理方面的研究。近年來,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十余項,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論文30餘篇,部分文章被《新華文摘》、《社會科學文摘》、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目錄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