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翻譯自劍橋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同名著作,原著作者為彼得 哈裡斯(PeterHarris)。書稿主要介紹了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從起源到1820年的所得稅制度,追溯了普通法國家的所得稅制度的根源。書稿主要研究了四個方面的問題,它們是普通法所得稅制度的核心和具有相對現實意義的問題:,即資本與收入的區別,企業的稅收制度,按來源地和居住地徵稅以及稅收的計劃方法。書稿用歷史的眼光觀察了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所得稅制度的未來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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