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24年12月25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共6章38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規定增值稅的徵稅範圍。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二是明確稅率和應納稅額。維持現行13%、9%、6%三檔稅率不變,對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適用零稅率。三是規範稅收優惠。設定了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起征點。四是規範徵收管理。明確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五是做好與有關法律的銜接。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