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總結大亞灣區自治規範修訂與規範運行試點工作基礎上,大亞灣區自治規範修訂和研究的成果,擬通過三部分來展現: 《大亞灣自治規範修訂與運行實踐報告·上》為《共同締造:自治規範的修訂》,通過總報告和15份試點單位自治規範修訂報告來表達大亞灣自治規範修訂的具體過程和主要成果,展示通過成員協商,共同締造、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自治規範,較為全面地反映大亞灣地區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企業規範、學校制度、社會組織規範等自治規範的自我管治力和社會治理功能。 《大亞灣自治規範修訂與運行實踐報告·中》為《主體平權:自治規範的施行——「出嫁女」等財產權益保障問題》,從自治規範修訂的視角破解「出嫁女」等財產權益保障難題。以主體平權為目標,在對引起「出嫁女」等財產權益糾紛的村規民約等自治規範進行修訂的基礎上,通過民主協商、人民調解、行政複議、法院審判等方式,達成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滿足多方利益訴求的解決合意,妥善解決自治規範與國家法律的衝突。 《大亞灣自治規範修訂與運行實踐報告·下》為《誠信守約:自治規範的作用》,以大亞灣自治規範為對象,思考自治規範在依法治國中的定位與功能 探討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村規民約,揭示居民公約的社會治理作用,討論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企業「立法」,探究行業自治規範的社會治理作用,分析學校規章制度的積極作用,展示社會自發組織規範的功能,較為全面地展現大亞灣地區誠信守約的自治規範在法治社會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作者簡介
李簫,廣東省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時任黨工委副書記、區政法信訪辦主任,大亞灣區自治規範修訂與規範運行試點工作專班總召集人。目錄
《大亞灣自治規範修訂與運行實踐報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