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因果關係的理論研究在刑法學上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然而對這一問題的學術結論卻與其重要性呈極不協調的狀態,無論是作為歸因要素還是作為歸責要素,刑法因果關係的認定對於刑事責任的歸結都至為關鍵,這源於現代刑法罪責自負這一基本原則的要求。僅從刑法學領域來看,就存在著條件說、相當因果關係說、偶然必然因果關係說、近因說、客觀歸責理論等諸多學說的分歧。基於學說的嚴重分歧與對立,嘗試著提供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的方案似乎是不自量力之舉。但是這並不排斥對這些林林總總的學說進行理性的解構分析,從中尋覓理論的合理性及其各自得以成立的基礎。本書在基於對因果關係的基本概念進行歷史溯源與分析,並從法哲學的視角對因果關係的相關範疇進行思考,以休謨的因果關係懷疑論和概念法學影響下的因果關係理論發展的趨勢作為切入點,反思了當下因果關係理論研究的誤區。同時,對我國傳統刑法學因果關係理論研究的困境進行了理論和實踐層面的檢討。作者簡介
劉召,吉利學院副校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博士。主要研究領域;刑法學、訴訟法學、法哲學。目錄
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