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共八章、101條。「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要求寫入法律。此次修訂文物保護法,增加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地下文物埋藏區和水下文物保護區制度;增加「先調查、后建設」制度,明確未經調查,任何單位不得開工建設,防止建設性破壞;增加「先考古、后出讓」制度,明確有關區域在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前應當先進行考古調查、勘探,減少考古發掘對建設工程的影響。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