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法律制度研究 王勇旗 9787565348136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圖書均為代購,正常情形下,訂後約兩周可抵台。
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NT$432
商品編號: 9787565348136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商品介紹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410*若逾兩年請先於客服中心或Line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法律制度研究
ISBN:9787565348136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著編譯者:王勇旗
叢書名:河南警察學院中原警務文庫
頁數:291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696218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學院教師在公安學基礎理論、警察法治、警務戰略、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治安學、偵查學、網路安全執法與技術、刑事科學技術、交通工程與安全管理、警務指揮與戰術、安全風險管理、河南警務改革理論與實踐、縣域社會治理創新理論與實踐等方面的最新學術研究成果,結構合理、圖文並茂、自成體系,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點,積極為公安實踐提供智力支持,有較強的理論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對於保障公安機關偵查工作順利開展、促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規範文明執法、提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素質能力、推進公安隊伍「四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在分析個人信息處理的基本問題的基礎上,分析了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並進一步分析個人信息處理中的所涉權利和義務,結合現實,應從合法性與合倫理道德性雙重角度檢視個人信息處理。

作者簡介

王勇旗,河南鄭州人,河南警察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研究人員,清華大學訪問學者,鄭州市科技人才專家庫專家,河南警察學院青年骨幹教師,《鄭州輕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警察學院學報》等期刊外審專家。研究方向:民法、人格權法、網路信息法、警察法、人工智能法、數字法學。在核心期刊等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主持省部級等課題11項,參与國家級、省部級等課題10餘項,獲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等。

目錄

第一章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相關問題表達
第一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對象
第二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內涵
第三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者的類型化
本章小結
第二章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
第一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正當性基礎的立法體現
第二節 重申知情同意作為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
第三節 審慎對待公共利益作為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
第四節 已合法公開的個人信息作為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
本章小結
第三章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個人信息處理中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個人信息處理中個人信息處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中的權利衝突
第四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中權利衝突的解決
本章小結
第四章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主要侵權方式
第二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具體侵權行為及後果
第三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侵權責任抗辯事由
第四節 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侵權責任承擔
本章小結
第五章 數字時代我國個人信息處理的制度完善
第一節 確定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基礎性原則
第二節 構建數字時代匿名化信息的處理規則
第三節 完善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的正當性基礎
第四節 細化數字時代個人信息處理不當的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本章小結
參考文獻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客服中心或Line或本社留言板留言,我們即儘速上架。
規格說明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運送方式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