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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精釋與案例百選-刑法罪名精釋與案例百選
ISBN:9787519795641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陳洪兵
叢書名:刑法罪名精釋與案例百選
頁數:368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書號:169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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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主要圍繞刑法分則公共安全罪各罪名和各條規定展開,每一罪名下主要欄目包括【導讀】【刑法條文】【實務疑難問題】【典型案例及精析】【相關規定】。【導讀】對相關罪名的概括性介紹,引出重點問題;【實務疑難問題】彙集了作者收集、歸納、整理的眾多疑難問題,並對每一問題進行答疑解惑、提供實務處理思路;【典型案例及精析】在已決案件中精選數則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展示該罪名在實務認定中疑點、難點、熱點問題,並對法院裁判思路做精要分析;【相關規定】羅列與該罪名密切相關的司法解釋、司法文件等,按條節選,不置全文。
作者簡介
陳洪兵,男,湖北荊門人,清華大學刑法學博士(師從張明楷教授),日本東京都立大學客員准教授(師從前田雅英教授),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從事刑法解釋學研究。自2002年以來,已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其中,在CSSCI刊物上發表百余篇,在CLSCI刊物上發表45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全文轉載29篇。獨立出版《共犯論思考》等專著9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中國法學會省社會科學基金等課題7項。榮獲「2015年度中國人文社科最具影響力青年學者」(法學一級學科,全國共10人),連續兩次(2016年度、2019年度)獲得「人大複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作者、高產作者、高引用作者」稱號(法學一級學科、全國共8人)。
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公共安全
導讀
疑難問題
1 公共安全中的「公共」,是什麼含義?
2 「不特定」,意味著「對象的不確定性」嗎?
3 單純的財產安全,是否屬於公共安全?
4 除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安全之外,公共安全還應包括什麼內容?
5 「危害」公共安全與「危及」公共(飛行)安全是否存在區別?
6 成立具體的公共危險犯,是否要求行為人必須認識到具體的公共危險?
第二節 危險犯歸類
導讀
疑難問題
1 危險犯只有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兩種類型嗎?
2 在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之間,是否存在准抽象危險犯這種中間類型?
3 公共危險犯罪名如何進行歸類?
第三節 公共危險犯未完成形態
導讀
疑難問題
1 主動消除危險以避免實害的,能成立公共危險犯的中止嗎?
2 如何認定公共危險犯的既遂、未遂、預備與中止?
第二章 危險方法犯罪
第一節 放火罪、失火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第114條中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是必須證明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嗎?
2 《刑法》第114條與第115條第1款之間是什麼關係?
3 放火未得逞的,是適用第114條,還是適用第115條第1款同時適用未遂犯的處罰規定?
4 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的就只能成立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罪嗎?
5 放火燒死一人成立「放火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的想象競合嗎?
6 消防救援人員的死亡能歸屬於行為人,而認定為放火致人死亡嗎?
7 如何區分放火罪與失火罪?
8 如何判斷失火罪中的因果關係與結果歸屬?
9 應否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為失火罪的基本刑?
第二節 決水罪、過失決水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決水罪的既遂標準是什麼?
2 《刑法》第17條第2款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指八種行為,還是八種具體罪名?
3 決水罪與爆炸罪之間是什麼關係?
第三節 爆炸罪、過失爆炸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如何認定爆炸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
2 爆炸罪與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間是什麼關係?
第四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如何判斷投放危險物質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
2 如何區分投放危險物質罪與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
3 如何區分投放危險物質罪與污染環境罪?
第五節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何以成為「口袋罪」?
2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類罪的兜底罪名嗎?
3 有關盜竊、破壞窨井蓋的司法解釋規定,有無疑問?
4 如何區分認定故意與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 以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能包括本人或者同夥重傷、死亡嗎?
6 如何限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適用?
7 從立法論角度講,是否應廢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壞工具、設施犯罪
第一節 破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破壞大型拖拉機、電瓶機動車、纜車的剎車裝置,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嗎?
2 何為「破壞」交通工具?
3 盜走卡車的全部輪子,還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嗎?
4 破壞私家車剎車裝置,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嗎?
5 足以發生傾覆、毀壞危險,是指具有產生危險的危險嗎?
6 有必要區分認定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既遂與未遂嗎?
7 應否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為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的基本刑?
第二節 破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堵塞交通屬於「破壞」交通設施嗎?
2 不作為也能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嗎?
3 破壞哪些設施能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
第三節 破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刑法》第118條確定為兩個罪名合理嗎?
2 如何判斷「危害公共安全」?
3 關於盜竊電力設備同時構成盜竊罪與破壞電力設備罪從一重處罰的司法解釋規定,有無疑問?
第四節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無專業資質從事燃氣管道改造施工,能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嗎?
2 有關「打孔盜油」同時構成盜竊罪與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從一重處罰的司法解釋規定,有無疑問?
3 已將油氣裝入包裝物或者運輸工具尚未運走的成立盜竊罪未遂的司法解釋規定,有無疑問?
第五節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導讀
條文
罪名精釋
1 要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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