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中國古代法律體系中,制定法是基本的法律形式判例植根于制定法,起著補充、變通、豐富、發展制定法的作用。制定法與判例的巧妙結合,是中華法系的特點和優點。判例體現著法制的發展與進程,反映著司法的狀況與水平,是特定時期法制狀況的縮影,構成了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從先秦至明清,中國古代判例制度經歷了產生、壯大、成熟的過程,促進了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作者簡介
汪世榮,法律史專業博士,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主要從事中國法律史、診所法律教育等方面6開究。先後主持完成《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紫陽縣司法檔案整理與研究》《中國司法改革研究》等國家社科規劃項目、司法部重點科研項目、教育部基地招標重大項目等科研項目,在《法學研究》等刊物發表了數十篇學術論文。已出版《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人選國家社科成果文庫)、《「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構建診所式教育「西北模式」培養學生法律專業能力》等專著,並獲得陝西省第九次和第十一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陝西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三等獎等省部級獎勵。目錄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