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國際法視域下海洋科學研究的規製為研究核心。首先,書稿通過探討海洋科學研究的緣起,從四個層面對其概念進行闡釋。其次,明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海洋科學研究在領海海域、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國家管轄範圍外海域的規制。最後,分別對爭議海域海洋科學研究、北極地區海洋科學研究及海洋科學研究的環境保護的規制問題進行探討。就爭議海域而言,各相關國家應當「盡一切努力達成臨時安排」,並適當顧及他國利益;就北極地區而言,各國應當構建完善的規制體系,加強合作與交流,併發揮非國家行為體的作用;就海洋科學研究的環境保護規制問題而言,應當運用外交途徑解決爭端,發揮國際組織參与保護的優勢,倡導多元化保護與治理路徑,並構建主觀與客觀層面的保護與治理體系。作者簡介
李雅潔,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講師,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珠海)海洋戰略與法律創新團隊研究人員。主要研究興趣為國際法理論、海洋法、海商法等。曾先後就職于中興通訊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目錄
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