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徐鈞和段會川證明了與優化國有企業負責人激勵機制相關的兩個基礎性命題:命題1認為,與不能有效區分代理人能力的管理機制相比,契約管理機制實現了激勵機制的優化;命題2認為,增加代理人的可觀察信息是對原激勵機制的優化。本書基於上述兩個命題闡述的基本邏輯,從國有企業改革歷程中的幾個關鍵節點——國有企業負責人實施契約化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國有企業成為上市公司以及限薪制下政治激勵機制對薪酬激勵的補充與替代等入手,深入研究了國有企業改革不同階段負責人激勵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優化激勵機制的理論與實踐探索。目錄
第1章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