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選粹 龔汝富 李雪濤 9787301341568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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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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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選粹
ISBN:9787301341568
出版社:北京大學
著編譯者:龔汝富 李雪濤
頁數: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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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號:154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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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國百姓法律生活的真實寫照

編輯推薦
本書對於考察民間法律文書的製作、生成與傳播方式等具有極為豐富的史料價值

內容簡介
近年來,中國法律史研究在廣度與深度上都得到了長足發展,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法史學方法論的淬鍊提升和對新史料的發掘利用。尤其對新史料的挖掘、整理與利用,為中國法律史研究注入了諸多新元素。
本書共收錄包括《清代湖南訟師秘本》《清代江西雩都縣訴訟秘本》《律條誅語》《清代民國契式》等在內的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十六種。力求保持文獻原貌,不作任何有損原意的改動,僅作文字及標點符號方面的處理。
本書收錄的法律文書的內容多與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展現了與官方律令不一樣的法律世界,對於考察民間法律文書的製作、生成與傳播方式等具有極為豐富的史料價值,直觀展現了傳統社會普通民眾的法律活動和法律行為,體現了民間百姓法律生活的真實狀態。

作者簡介
龔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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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歷史學碩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分會會長。主要從事中國法律史教學研究工作,熱衷於民間法律文獻收藏與整理。撰寫學術文章近百篇;著有《清代江西財經訟案研究》《明清訟學研究》,整理出版《明清訟師秘本八種彙刊》《祥刑經解·遺範》等;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兩項。
李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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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整理出版《祥刑經解·遺範》,發表《〈祥刑遺範〉研究》等論文。

目錄

目錄
清代湖南訟師秘本
清代民國湖南訟師秘本
清代江西雩都縣訴訟秘本
清代江西興國縣訴訟秘本
狀稿
律條誅語
各案集錄
仕宦詞備全倍書
永豐鄉劉義忠記契式
治家必要
清代契式
清代民國契式
契卷
契字卷
日用應酬稿約類全冊
稿約全卷

精彩書摘
十六字要訣
一、立意 立一柱語,統轄全詞之謂也 貴明顯包舉,言近而旨遠,詞簡而意(該)〔賅〕,然又非隱語影射之類,所可攙入,必使閱者看我柱語,即知吾全詞大概,必也先事審量,迨落筆后,則無及矣 且一(萹)〔篇〕之扼要,全詞之關鍵,將來之勝負批駁,胥於是乎爭,故立意為法家之第一要著
二、字眼 立意后敘事指詞之謂也 忌累贅緩漫,重複層疊 虛字切須審用,實字要有著落 稚弱則不森嚴,喝喊流於膚淺 大略柱語為白文,此即訓詁註釋之意,總不離明白深入者近是
三、曰映 如八股對面用筆,借賓定主之意 如本欲辨趙甲如此之冤,卻借錢乙如此之冤以明之,而趙甲之冤,不辨自明
四、曰開 與文字開合反正之法,相似而實非 或故留破綻,以俟其求隙,或設為賺誘,入吾彀中 我即用彼之矛,攻彼之盾,彼即為自認供招
(吾) 〔五〕、曰對 即抵駁其詞之謂也 詞有虛誣,一駁則見其妄;詞有夸誕,一駁則見我真
六、曰脫 如文字離筆之意,說情處不可一筆寫盡,講理論法,亦須留頓數語,為後手地步
七、移花接木 彼有破綻,我即伺他之隙,還接其人之詞,移攻其人
八、生死 平情而論,事合填抵,必于情理之中,細心較量律例之內,用意推求,特開一徑,以俟聽訟者施好生之德
九、出入 此與生死之義,亦相似而實非 出以己意,入以人言 出則自重而之輕,且出則或有枉縱,入亦不無曲從,是在操辦者之從心所欲可也

前言/序言
整理說明
近年來,中國法律史研究在廣度與深度上都得到了長足發展,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法史學方法論的淬鍊提升和對新史料的發掘利用 尤其對新史料的挖掘、整理與利用,為中國法律史研究注入了諸多新元素 導師龔汝富先生長期從事江西地方民間文獻的搜集、整理與研究工作,其中法律文書的收藏頗有特色 雖然常有師友探訪翻閱,但多年束之高閣早已成為一堆阿堵舊物,經筆者提議並承攬點校工作,使得導師個人私藏能夠奉獻出來 本次整理點校的?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選粹?,便是從導師歷年收藏民間法律文書中精選十六種點校整理而成 這些法律文書皆出自民間書房先生之手,其中不乏訟師之流 這些法律文書的內容多與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展現了與官方律令不一樣的法律世界,對於考察民間法律文書的製作、生成與傳播方式等具有極為豐富的史料價值,直觀展現了傳統社會普通民眾的法律活動和法律行為,體現了民間百姓法律生活的最真實狀態 因而選編整理這些民間法律文書,無疑蘊含著非常特殊的學術價值
由於這些法律文書年代相對久遠,保存條件有限,書頁多有殘破,因而亟需搶救和保護 加之這些法律文書多散落於民間,屬於孤本文獻,學術界幾乎從未有人引用過,其價值愈顯珍貴,更值得深入挖掘探索 現在選編、點校、整理、出版這些珍稀的法律文書,在為中國法律史學研究提供新史料的同時,客觀上也為保存傳統法律文獻貢獻一份綿薄力量
?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選粹?主要由清代、民國時期的訟師秘本、訴訟秘本、日用契式等法律文書組成,其內容涉及較廣,文獻版本珍貴,研究價值頗高 本書共收錄清代民國民間法律文書十六種,現謹將各冊整理情況簡介如下:
?清代湖南訟師秘本?,不分卷,共一冊,清抄本 此冊原件無書名,作者不詳,扉頁有「四柱頭」字樣,尾頁有「道光二年」字樣,這也是全文中最晚的時間點,因此該書可能作于清道光年間 另外,因文內有「湖南」「長沙」「岳州府」「瀏陽縣」等字樣,大致可推知其應為清代湖南人所作 因原件沒有書名標識,今依其內容姑且稱之為?清代湖南訟師秘本? 該訟師秘本前錄「十六字要訣」等內容,並摘錄?左傳?中相關段落,以闡明作狀之要訣;又抄「括八字義訣」 「釋十六字」 「七殺式」等內容,以展現律學之精華;后附「朱文炳呈詞」五十余則,內含告詞、稟詞、訴詞等,以供人學習模仿 由此可見,該書既有教人撰狀之理論,又有真實訴詞之例證,內容較為全面、豐富,訟學之理論與實踐相得益彰,實為清代訟師秘本中之佳作
?清代民國湖南訟師秘本?,不分卷,共一冊,手抄本 此冊原件無書名,作者不詳,除正文內容外,無任何文字標識 文中有「民國元年冬十二月」字樣,這也是全文中最晚的時間點,因此該書可能成於民國初年 另外,因文內有「益邑」「益縣」「湖南」「長沙」「寶慶府」「衡州」「岳州」「巴陵縣」「武陵」「衡山縣」「永興縣」「茶陵」等字樣,大致可推知其應為民國初年湖南人所作 因原件沒有書名標識,今依其內容姑且稱之為?清代民國湖南訟師秘本? 該訟師秘本所輯之內容,既有清代中期之訟案、奏疏,又有太平軍之誥諭、檄文,還有民國初年之稟詞、合約,各類文書共計五十一件,其時間跨度長,文書種類也多 置身於中國近代法制轉型的大背景下,該訟師秘本對於窺探傳統法律文書的生成與傳播具有特殊的樣本價值
?清代江西雩都縣訴訟秘本?,不分卷,共一冊,清抄本 該訴訟秘本原件無書名,作者不詳,封面有一紅色楷體「華」字 因告狀人為清代江西贛州府雩都縣人氏,今姑且稱其為?清代江西雩都縣訴訟秘本? 該訴訟秘本主要記載了發生在清代嘉慶年間江西贛州府雩都縣的一樁刑事案件,告狀人以「挖滅母骸」等事由,層層上告,涉及縣、府、道、省四級,完整展現了地方上進行訴訟活動所經歷的全部過程 該訴訟秘本字體工整,內容完整,共收錄四十余則呈詞,且附有知縣、知府、道員、巡撫的批語,幾可窺得該案之全貌,是難得的個案研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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