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楊國榮先生構建現代性中國哲學研究體系的「具體形上學」叢書第5種
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對「事」的多維度考察,展示了把握現實存在的獨特進路,在揚棄思辨的形而上學和形式的形而上學的同時,也使以真實存在為指向的形而上學在新的形態中得到延續。從總體上看,本書可以視為建構中國自主的哲學知識體系的具體嘗試。
作者簡介
楊國榮,華東師範大學資深教授、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浙江大學馬一浮書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五、第六屆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主要研究領域包括中國哲學、中西比較哲學、倫理學、形而上學等,出版學術著作20餘種,多種論著被譯為英文、韓文,在Indian University Press、Brill 等出版。主要學術兼職包括國際形而上學學會(ISM)主席、國際哲學學院(IIP)院士、國際中國哲學學會(ISCP)前會長(2019—2022),中國哲學史學會會長等。
目錄
導論
第一章「事」與現實世界
一「事」與「物」
二作為事實之域與價值之域統一的現實世界
三本然性的揚棄與實然性的確證
第二章人:因「事」而在
一人之「事」與人之「在」
二生成於「事」的交往關係
三「事」與存在意義
第三章存在與生成:從「事」的視域看
一存在、變化與生成
二現實世界:存在與生成的交融
三人的存在與人的生成:基於「事」的統一
第四章源於「事」的心物、知行之辯
一心與「事」
二心與物:由「事」而相涉與相融
三知行之辯:以「事」為源
第五章由「事」思「理」
一「事」與「事實」
二「物理」與「事理」
三「事」中之「理」:「循理」與「講理」
第六章「事」與「史」
一「事」以成「史」
二「事」「史」「勢」
三「事」的變遷與「史」的走向
第七章走向具體的存在
一現實世界與具體存在
二理想及其意義
三作為「理」與「事」體現的形式與實質
四做「事」和參与
五存在的具體性:人與世界
附論一人與世界關係中的感受
一感受:意義與意味
二體驗與評價
三人與世界的三重關係
附論二人類認識的廣義理解
一認知、評價與規範
二關聯與互動
三廣義認識所以可能的根據
四以「事」觀之:廣義認識的現實指向
附錄事與思——對「以事觀之」若干評論的回應
一體系與系統
二史與思
三以「事」說心
四哲學的視域與進路
五多樣之事與多重問題
後記
精彩書摘
以「事」觀之:廣義認識的現實指向
可以看到,認識既涉及對象,也關乎人自身。認識的對象並非以本然的形態外在於人,而是已進入知行過程的存在,可以視為「事」中之「物」;人自身則因「事」而在,並表現為做「事」的主體。以「事」的展開為總體背景,認識不僅以把握對象自身的規定以及對象與人的意義關係或價值關係為指向,而且也以規範人的活動(包括觀念活動與對象性活動)為題中之義。與之相聯繫,認識同時具有認知、評價、規範的不同向度。在這裏,認識的內容與認識的功能呈現相互統一的形態:認知以事物的自身規定為內容,其功能在於敞開這種規定;評價以對象與人的意義關係或價值關係為內容,其功能在於揭示這種意義關係或價值關係;規範則以引導人自身的活動為內容,其功能則在於規定人應該做什麼、應該如何做。
馬克思曾對以往哲學提出了如下批評:「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德〕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0頁。
從哲學上看,僅僅限於說明世界而疏離於改變世界,與狹義地理解人類認識存在內在的關聯:對傳統哲學而言,認識僅僅表現為一個認知的過程,後者所引向的,主要是對世界的說明。
以廣義的認識論為視域,認知、評價和規範呈現相互關聯的形態,這種關聯,同時為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的溝通提供了前提。如前文所提及的,認知既以如其所是地把握事物為指向,又以人給自然立法為形式,然而,在認知的層面,人給自然立法僅僅表現為人對世界的說明,世界本身並未因此而發生實際的變化。通過評價,事物對人所具有或可能具有的意義開始顯現,由此進一步引向「應當做什麼」和「應當如何做」的規範性判斷:如果評價確認了相關的事與物具有正面的價值意義,則「應當」實現這種意義,反之,如果評價所敞開的價值意義具有負面性質,則「應當」對其加以限定或轉換。上述論域中的「應當」,同時表現為對現實的規範,其中蘊含著改變世界的要求。
當然,「應當做什麼」在尚未轉化為「實際做什麼」 「應當如何做」在尚未轉化為「實際如何做」之前,它們所體現的規範性還處於觀念的形態,一旦「應當做什麼」轉化為「實際做什麼」 「應當如何做」轉化為「實際如何做」,其中體現的規範性便呈現實踐的意義,後者的實際指向,是對世界的改變。從人給自然立法這一角度看,在規範這一層面,人不僅以認知的方式給自然立法,而且根據自己所立之法(對世界的理解和認識)作用於世界,由此,認知所體現的說明世界,進一步轉化為評價和規範所蘊含的改變世界。可以看到,人給自然立法,改變的主要是人對世界的理解,人根據自己所立之法作用於自然,則意味著改變世界本身。康德僅僅強調人給自然立法而懸置了人基於所立之法作用於世界,從而未能超越僅僅說明世界的視域。
廣而言之,人的活動展開于多重方面,這種活動不僅成就世界,而且成就人自身,其本身則具體地展現了認識的廣義內涵。以了解如何演奏琴而言,懂得琴的演奏,從藝術活動這一側面體現了人的能力的提升和發展。從廣義認識的角度看,掌握琴的過程,同時包含著認識的不同環節。顏元對學琴、習琴、能琴的區分,已涉及這一點。在具體考察學琴、習琴、能琴的不同特點時,顏元指出:「歌得其調,撫嫻其指,弦求中音,徽求中節,聲求協律,是謂之學琴矣,未為習琴也。手隨心,音隨手,清濁、疾徐有常規,鼓有常功,奏有常樂,是之謂習琴矣,未為能琴也。弦器可手制也,音律可耳審也,詩歌惟其所欲也,心與手忘,手與弦忘,私慾不作於心,太和常在於室,感應陰陽,化物達天,於是乎命之曰能琴。」
(清)顏元:《顏元集》(上),中華書局,1987年,第78—79頁。
所謂「歌得其調,撫嫻其指,弦求中音,徽求中節,聲求協律」,包含著「應當如何做」的規定和要求,後者以指法、奏法等形式展現,具有規範性的涵義:歌,應當「得其調」;指,應當撫而嫻;弦,應當「求中音」;徽,應當「求中節」;聲,應當「求協律」,其中既關乎顯現的、符號性的方面(「調」「律」等,都可以用譜的方式表示),也涉及隱性的、非命題性的方面,如指的嫻熟。「清濁、疾徐有常規,鼓有常功,奏有常樂」,可以視為規範性認識在行動中的體現。「心與手忘,手與弦忘,私慾不作於心,太和常在於室,感應陰陽,化物達天」,則意味著規範性認識逐漸化為人的「體知」,行為開始超越了以技炫人、刻意而為(「私慾不作於心」),達到自然天成(「感應陰陽,化物達天」)之境。如果說,將刻意而為與「私慾」聯繫起來內含了評價的向度,那麼,「心與手忘,手與弦忘」則表現為基於「布乎四體,形乎動靜」的「體知」,後者的特點在於身心合一,從容中道(合乎規範)。在顏元看來,只有達到這一境界,才可以說真正知道了如何演奏琴(「能琴」)。這一意義上的「能琴」既包含對琴的認知(「弦器可手制,音律可耳審」即以此為前提),又在不同層面滲入了評價和規範性的作用。
從人與世界的關係看,以「意味著什麼」為實際所指的評價既基於「是什麼」的認知,又引向「應該做什麼」或「應該如何做」的規範性認識。以人與自然的關係而言,亂砍亂伐樹木意味著生態的破壞,這是評價性的認識,其內容涉及人的特定行為可能導致的負麵價值意義。這一評價性認識,以砍伐樹木和生態環境之間關聯的事實性認知為其依據,由這一評價性的認識,又可以進一步引出「不應該亂砍亂伐」的規範性判斷。同樣,在觀察自然的過程中,人可以從大地回春、萬物復甦等現象中逐漸認識到「春天是植物生長的季節」,這種認識具有認知性質。以農事(農業生產)的展開為背景,由以上認知可以形成「農作物在春天播種最為適宜」的判斷,後者屬評價性的認識。基於農事活動的現實需要,這一類評價性認識又可以引出「應該在春天播種」的規範性結論,後者進一步為實際的做事和踐行提供了依據。
類似的情形也存在於日常的生活。以駕駛車輛來說,「開車看手機容易分散注意力」,這是基於實際的駕駛活動而形成的事實層面認知。從相關行為對人的價值意義而言,由以上事實性的認知可以引出「開車看手機會危及安全行車」的結論,後者是具有評價意義的判斷。以如何行車為關注之點,上述評價性的認識將進一步引向「開車時不應該看手機」的規範性認識。行車的過程不僅僅涉及個體性的活動,而且關乎駕駛人與道路、行人以及其他車輛的關係,從而同時表現為人與世界的互動,從后一方面看,「開車時不應該看手機」這一規範性判斷又通過作用於駕車過程而制約著人與外部世界的互動,由此超越了單純的說明世界。
就人的認識而言,評價與認知以及規範的以上關係,體現了廣義認識過程相關方面的內在關聯;就人與世界的互動而言,認知所內含的說明世界,通過評價和規範進一步引向了對世界的作用和變革,儘管實際地改變世界離不開人的踐行,但認知、評價、規範在認識過程中的彼此關聯,無疑為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的溝通提供了認識論的前提。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在邏輯上涉及認識與實踐、知與行之辯,相應於此,廣義認識過程中認知、評價、規範的以上關聯,同時制約著認識與實踐、知與行的關係:認識的規範之維既體現於認識或「知」的過程本身,也滲入于實踐或「行」的過程,由此,認識與實踐的統一或知與行的合一也從觀念的層面獲得了內在根據。
從更為綜合的視域看,無論是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抑或以認知、評價、規範為內容的廣義認識過程,都基於廣義之「事」。作為人之所「作」
「(作)焉有事,不作無事。」(《恆先》,馬承源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12頁)
,「事」既涉及觀念性的活動,包括人所從事的科學研究、理論建構、藝術創作,等等,也關乎對象性的活動,包括人與自然之間的互動。以「事」觀之,不僅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表現為人作用於世界的相關活動,而且認知、評價、規範既源於人所「作」之「事」,又進一步指向人之所「作」。就其現實過程而言,「事」的展開不僅以認知層面如其所是地了解對象為前提,而且離不開在評價和規範的層面對「應做何事」「應如何做事」的把握。如果說,溝通說明世界與改變世界,主要從觀念之維展現了認知、評價、規範在認識過程中彼此關聯的內在意義,那麼,以「事」為本,則從認識之源上彰顯了以上關聯的現實根據。
要而言之,廣義的認識關乎對象本身的規定、對象之於人的意義,以及人作用於對象的過程,與之相涉的是認知(是什麼)、評價(意味著什麼),以及規範性認識(應該做什麼、應該如何做)。通過如其所是地把握事物,認知為評價和規範提供了根據;以敞開事物對人的價值意義為指向,評價構成了由「是什麼」引向「應該成為什麼」(「應該做什麼」)的前提,基於行動目標和行動方式的確認,規範進一步展現了知與行的內在關聯,並以「應該如何做」為其指向。認識過程固然可以從分析的角度加以理解,在分析的視域下,認知、評價、規範往往各自呈現相對獨立的意義。所謂為真理而真理、為知識而知識,便體現了認知的相對獨立意義。然而,以說明世界和改變世界的互動以及更廣意義上「事」的展開為視域,認知、評價和規範在廣義認識過程中無法相分。事實上,以認知、評價和規範為內容,廣義的認識過程既彰顯了說明世界與變革世界的關聯,也為說明世界與變革世界的溝通提供了內在的根據。這一意義上的廣義認識論,也就是現實的認識論或人類認識的具體形態。
前言/序言
自序
對人與世界的理解,可以有不同的進路,本書以「事」為考察視域。寬泛而言,「事」也就是人之所「作」。從形而上的層面看,「事」展開於人的整個存在過程:從日用常行,到更廣領域的多樣作為;從科學、藝術等觀念活動,到變革世界的現實踐行,「事」既與人的存在息息相關,也與人生活于其間的世界無法相分。這一意義上的「事」首先表現為中國哲學所運用的範疇:儘管以上活動是人的存在過程所無法迴避的,但以「事」表示人之所「作」,則主要見於中國哲學。不過,儘管「事」打上了中國哲學的某種印記,然而,以人之所「作」為內涵,其中同時又包含普遍的哲學意義。如果說,「事」與人的存在和世界的切近關係,使以「事」觀之不同於思辨或抽象的考察而呈現為現實的進路,那麼,「事」所內含的普遍哲學意蘊,則使以「事」觀之超越了特定的觀念界域或思想傳統而展現了深廣的哲學視野。
人內在於其中的世界,不同於本然的存在或自在之物而表現為現實的世界。現實世界的生成,離不開人「贊天地之化育」的過程,後者意味著通過多樣之「事」以變革本然的對象,在此意義上,現實世界以「事」為源。同樣,人自身也因「事」而在:正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