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實踐調查表明,當前我國制度設定所賦予律師的「期望角色」與律師在具體司法運作過程中所實際呈現出來的「實踐角色」之間發生了顯著的斷裂。本書立足於中國基層律師的司法實踐,力圖通過田野調查,對中國基層實踐中的律師角色「斷裂」問題進行深入地描述、解釋和反思。分析表明,基層司法運作過程之中,律師「期望角色」與「實踐角色」之間的斷裂現象實質上反映的是在特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制約之下,作為正式社會控制方式的現代「法治」秩序與其他非正式社會控制方式所引導的多元地方秩序之間的並立、衝突與協調問題。在諸多地方秩序之中,又尤以兩類地方秩序對律師角色構建過程所產生的影響最為顯著:第一類地方秩序指的是根植于鄉土社會民眾血脈之中的、中國「禮俗」文化傳統所孕育出來的「關係信任、情理標準及中庸原則」等等特殊鄉土文化現象所引導的地方人際角色互動秩序;第二類對律師角色構建過程產生了重要影響的秩序則指的是基層公職部門權力博弈格局控制下的地方司法運行秩序。
目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