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我國《民法典》第186條的民事責任競合規定與原《民法總則》第186條、《合同法》第122條的規定一脈相承。近年來,國內學術界圍繞這一問題進行了大量研究工作。如何建構與我國請求權選擇理論相協調、裁判方法相一致、兼顧程序與實體要素的訴訟標的及既判力客觀範圍理論,是改善民事責任競合規定適用實踐的關鍵問題。以此為問題意識的本課題研究具有利於促進訴權保障、程序安定性、類案同判等實際意義和推動民事責任競合理論與訴訟標的、既判力理論進一步優化的理論意義。作者簡介
韓波,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加拿大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攻讀博士期間,師從張衛平教授。自2003年博士畢業后,一直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多次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十二年來,在緊張而充滿樂趣的教學工作之餘,傾力於民事訴訟法學等方面的學術研究。目前出版個人獨著學術專著四部;《審判終極性:路徑與體制要素》、《公正高效權威視野下的新型司法制度構建》、《民事證據開示制度研究》、《法院體制改革研究》。在《清華法學》、《法學評論》、《當代法學》等法學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積极參与並圓滿完成司法部重點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項目的研究工作。著作《法院體制改革研究》獲全國第六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著作《民事證據開示制度研究》獲得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第一屆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論文《訴訟調解的實證分析與法理思辨》獲得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第二屆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論文《迴避制度的根基:信息披露》獲得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第三屆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目錄
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