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為什麼要講理?為什麼希望別人也講理?因為: 第一,好的論證使我們更好地做出自己的決定。那些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理有據的人,無論是實現目標還是完成計劃,成功的機會更大。 第二,遇到艱難的道德選擇,好的論證起的作用尤為重要,它不僅幫助我們決定採取什麼樣的行動,還使我們避開有不良後果的行為。 第三,好的論證,使我們更願意只遵從那些我們有充分理由信其為真的、牢固的觀念。如果我們要求自己是個講道理的人,我們就該加強現有的信念,或暴露其不足,以便取捨。 第四,運用好的論證,還能提升我們在社交、工作及個人事務中思考和行動的水準。要想讓別人接受你的某個觀點,講道理通常要比嚇唬人、討好人等辦法更有效,至少效果更長遠些。 最後,要解決人與人之間的爭執,平息衝突,把注意力放到道理上來,是個有效的辦法。注意到對方論證中的哪怕一絲道理,我們就能替自己找到更好的立場。作者簡介
T 愛德華·戴默(T Edward Damer),弗吉尼亞州埃默里和亨利學院哲學教授。因長期任教於學院,聲譽卓著,1991年,埃默里校友會特為他頒發了James A David Faculty Recognition 獎,以表彰他的卓越教學。目錄
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