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對我國刑法的規定進行了逐條解釋和評論,內容包括前注、條文、文獻、細目錄
和正文五個部分。前注部分闡述了刑法各則、各章和各節的意義、作用和共同問題;條文部分原文引用了刑法條文;文獻部分收錄了公開出版的重要著作、發表的文章及其出處;細目錄
第一部分列舉了正文內容的名目;正文部分揭示相關條文的主旨,闡述其歷史沿革,說明相關的司法解釋,闡釋相關的典型司法判例,論證有關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案。 本書的目標是,既在總結我國刑法實踐活動的基礎上解釋刑法規定的含義,又運用刑法教義學的方法評析各種刑法學說和刑法判例,既展現我國當今刑法立法、刑法司法和刑法理論的大致樣貌,又體現各位作者基本的刑法理念和見解。簡言之。本書的重點是解釋和評析。作者簡介
黎宏,1966年8月生,湖北羅田人。武漢大學法學學士、法學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入選「教育部新世紀人才計劃」,曾獲「首屆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獨著有:《不作為犯研究》、《單位刑事責任論》、《刑法總論問題思考》、《日本刑法精義》(第二版)、《刑法學》等;獨譯有:《刑事政策學》(新版)、《刑法講義總論》(新版第二版)、《刑法講義各論》(新版第二版)、《刑法學基礎》。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同志社法學》(日本)等中外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 作為留學國外多年的學者,黎宏能夠理性地看待國內外刑法學摯念和研究方法上的差異,從刑法學上的一切爭論,均源於刑法所具有的保護法益機能和保障人權機能之間與生俱來的緊張與衝突的觀念出發,提出刑法學應當以追求其二者之間的妥當平衡為己任。具體而言,就是對犯罪判斷進行嚴密分工,在外在的社會危害性的認定上,僅只考慮行為所導致的法益侵害結果等客觀方面的內容,而將行為當時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全部作為判斷行為人內在主觀責任的有無和大小的依據,並據此對我國現行的犯罪論體系的改造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這種求真務實的學問態度和具有鮮明個人特色的學術觀點在學界有較大影響。目錄
第一編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