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綜合運用了法學、社會學等多學科分析框架。在具體方法上,本書從法學規範分析方法的視角,論證我國環境監測預警制度的形成過程、基本架構和基本類型。從社會學「結構—功能」分析方法的視角,論證了我國環境監測預警制度體系的內外部結構約束、構成要素缺失與客觀功能選擇之間的因果關係。從傳統公法學權力制約理論的視角解釋了我國法治「失靈」使環境監測預警制度產生反向功能的主要原因。作者簡介
張真源,男,1990年5月生,江西贛州人,法學博士,現任西南政法大學人工智能法學院講師、博士后研究人員,西南法律大數據研究中心副主任。其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法學和人工智能法學,研究領域為環境安全與公共安全治理、數據法。其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交大法學》《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福建師範大學學報》《甘肅政法學院學報》《理論月刊》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十余篇。其獲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70批面上資助。其主持司法部、重慶市教委等省部項目,曾作為主研人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目錄
第一章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