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風險社會背景下刑事處罰前置化已是大勢所趨,犯罪預備行為的處罰範圍呈現出擴張趨勢,這不僅造成刑法與前置法的關係混亂而且還引發象徵性立法等問題。刑法中犯罪預備行為類型化規定的缺失導致刑事處罰範圍一直不甚清晰,理論上對預備行為處罰範圍的專門研究尚停留在普遍性處罰與限制處罰的理論爭論之中,未能為預備犯處罰範圍的限定指明方向,鑒於此,有必要結合當前刑事立法、司法環境對預備犯處罰範圍進行重新思考。本書旨在在釐清預備犯概念的基礎上,深入思考犯罪預備行為刑事處罰的形式要件和實質根據,探究限定預備犯處罰範圍的思路、方法。作者簡介
董璞玉,女,內蒙古呼倫貝爾人,吉林大學法學博士。現為上海師範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講師,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后,主要研究中國刑法學、網路犯罪。目錄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