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賦能-離職法律風險預防與處理指南 周曉明 封溫馨 黃俞欣 9787519776626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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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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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HR賦能-離職法律風險預防與處理指南
ISBN:9787519776626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周曉明 封溫馨 黃俞欣
叢書名:HR賦能書系
頁數:284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2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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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四章,總共寫了17個主題,包括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性裁員、勞動合同終止、離職程序、勞動者退休、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這些離職問題,也包括勞動爭議協商程序、勞動爭議調解程序、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勞動爭議訴訟程序、勞動爭議的證據、勞動爭議的執行這些爭議解決問題。這些問題是勞資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過程中需要面對的問題,HR要是處理不當,仍然會給用人單位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

作者簡介

周曉明,法學博士,中南大學和廣東財經大學聯合招收博士后,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在《現代法學》《政治與法律》等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獨著《HR自己的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及防範》,合著《勞動合同爭議處理程序研究》及《環境資源法學》,主持省部級及市廳級課題3項,參与國家級課題研究多項。曾因科研成果突出獲湘潭大學第十三屆研究生校長獎及2014年教育部博士生國家獎學金。

目錄

第一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一節 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
實務精講
一、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的概述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說法
案例1:用人單位未對「不符合錄用條件」充分舉證,法院認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用人單位試用期后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案例3:用人單位試用期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法院認定為違法解除判決支付賠償金
風險應對
一、風險點:用人單位未能在試用期結束前解除勞動合同
二、風險點:用人單位無法對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舉證
操作指引
一、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操作要點
二、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三、用人單位如何設計「錄用條件」
疑難解答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否要求賠償培訓費用?
二、「不符合錄用條件」和「不能勝任工作」存在區別嗎?
三、勞動者在入職時履歷造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四、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嗎?
法條鏈接
文書工具
第二節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實務精講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概念和條件
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案例說法
案例1:患精神病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院判決該行為無效
案例2:用人單位脅迫勞動者放棄經濟補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敗訴
風險應對
一、風險點:協商離職時勞動者放棄經濟補償金
二、風險點:協商解除合同時少付經濟補償金
三、風險點:與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操作指引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疑難解答
一、未簽訂書面解除協議怎麼辦?
二、對於「三期」女員工,用人單位可否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三、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以後,勞動者發生工傷或者懷孕怎麼辦?
四、勞資雙方均同意勞動合同解除,但約定具體事宜留待今後再另行協商確定,能否視勞動合同已經協商一致解除?
法條鏈接
文書工具
第三節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實務精講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類型
二、勞動者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及離職
第三章 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與違約金
第四章 勞動爭議處理
文書工具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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