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共同但有區別責任是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屬於學界討論較多的法律問題之一。2015年《巴黎協定》的通過,使得該原則再次成為國際環境法領域爭論的焦點,且該原則在氣候變化國際法的理論與實踐程度均豐富於其他國際環境領域,故本書將研究視角聚焦在氣候變化領域。本書主要從四個方面對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進行論述。第一,從公平與區別待遇的角度,論證該原則的國際法理論與基礎;第二,從氣候變化國際法相關法律文件,討論該原則的內涵、要素及內部關係;第三,從條約實踐入手,揭示氣候變化國際實施機制如何體現該原則;第四,根據國際組織的實踐,認為「人均排放」和「經濟發展水平與階段」構成該原則的區分標準,並提出國際環境責任的公平分擔根本上要解決「需要」與「比例」兩大問題。作者簡介
季華,江蘇鹽城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18年),2022—2023年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比較公法與國際法研究所(海德堡)博士后研究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外交學院國際法系講師(2018年起)。主要研究領域: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環境法與氣候變化,中國國際法實踐與對外關係法等,並就相關主題發表中外文論文數篇。目錄
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