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對澳門證據制度作出全面分析,包括刑事證據制度、民事證據制度和行政證據制度等。在研究路徑上,以證據法學理論為基礎,從分析澳門現行立法中的證據規定著手,結合澳門三級法院裁判文書中有關證據的認定和評價,再對比其他法域的證據制度、證明實踐以及最新發展進行總結,以檢視澳門現行證據制度之得失,進一步完善澳門特區的證據制度及證明活動。全書分為三編,分別為總論、證據論、證明論。每一部分兼顧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個領域,結合證據法的理論,並分析澳門相關立法和實踐。作者簡介
趙琳琳,法學博士,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澳門刑事法研究會副會長。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訴訟法、司法制度。已出版專著《澳門司法制度新論》及《刑事冤案問題研究》,參与《自治與他治:澳門的行政、司法與社團(1553-1999)》、《刑事訴訟法學》等著作或教材的撰寫,在《法學》《政法論壇》《澳門法學》《澳門研究》《澳門日報》等報刊上發表論文60餘篇;先後主持或參与國家級、省部級、澳門本地的科研課題20餘項。目錄
第一編 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