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網路社會」是我們感知與描述現代社會的重要語彙。當前,私人計算機、網際網路、智能手機等技術與設備已經遍入「尋常百姓家」,成為現代人們生活不可分離的部分。信息網路技術以夢幻的方式不斷融入、改變和定義著我們所處的時代,現實空間與網路空間高度融合,「雙層社會」悄然來臨。
然而,信息網路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亦為犯罪行為提供了新的土壤,犯罪的行為方式及危害結果皆產生了「異化」,這無疑為刑法理論及司法實踐帶來了新的挑戰。在此背景下,研究網路犯罪及其刑事追訴具有突出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職是之故,本書以網路犯罪為研究對象,以網路犯罪所涉及刑法規範的理解與適用為研究內容,以理論及實踐中關涉網路犯罪所出現的難點、疑點、重點為研究重點,以宏觀分析(總論)——中觀分析(分論)——微觀分析(罪名)為邏輯框架,試圖對網路犯罪展開全面且細緻的認識與研究。
作者簡介
葉強,1970年8月生,江蘇省沛縣人。現為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四級高級檢察官,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校外導師。主持完成省級以上法學理論研究課題數項,在國內期刊、報紙公開發表法學論文若干篇。
李雪健,1995年8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南京師範大學刑法與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作為主要責任人員參与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兩項,省市級項目數項,在《刑法論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廣西社會科學》等CSSCI(含擴展版)期刊、集刊發表論文數篇。
目錄
第一章 網路犯罪與網路刑法1
第一節 網路犯罪的語境分析2
一、網路犯罪的社會背景2
二、網路犯罪的語義演變6
三、網路犯罪的類型劃分10
第二節 網路犯罪的治理:網路刑法13
一、網路刑法的必要性13
二、網路刑法的規範體系18
第二章 網路犯罪的實行行為與停止形態25
第一節 網路犯罪的實行行為25
一、網路犯罪實行行為的特徵25
二、網路犯罪實行行為的焦點:網路幫助行為26
三、網路犯罪實行行為的認定28
第二節 網路犯罪的停止形態32
一、網路犯罪的既遂32
二、網路犯罪的未遂34
第三章 網路犯罪的罪數形態38
第一節 罪數理論的問題點與爭鳴38
一、競合論與罪數論的關係問題38
二、犯罪個數的區分標準問題42
三、想象競合與法條競合的區別標準問題44
四、牽連犯的認定與處斷問題47
五、連續犯的行為概念50
第二節 信息網路犯罪現象對罪數理論的衝擊53
一、從犯罪構成說到規範違反說:犯罪個數理論的流變53
二、從綜合說到規範違反說:想象競合限縮適用的探討63
三、從折中說到規範違反說:牽連犯的認定與處斷問題反思65
四、連續犯適用限制論的主張:基於現象的連續犯68
第三節 信息網路視域中罪數理論的司法適用71
一、犯罪個數問題的司法路徑71
二、信息網路犯罪視域下想象競合犯、牽連犯與連續犯的
司法適用76
第四章 網路犯罪的共同犯罪81
第一節 我國共同犯罪的立法模式81
第二節 單一正犯視角下的網路共同犯罪問題83
一、可罰的參与行為的識別83
二、淡化正犯和共犯的區分85
三、摒棄共犯對正犯的從屬88
四、承認秘密參加網路犯罪90
五、破解對向參与犯罪問題93
六、探究不作為的參加行為98
第五章 危害國家法益的網路犯罪103
第一節 煽動型危害國家法益網路犯罪104
一、網路型煽動分裂國家罪104
二、網路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107
第二節 間諜型危害國家法益網路犯罪分述109
一、網路型間諜犯罪概要109
二、網路型間諜類犯罪的實務分析110
第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網路犯罪115
第一節 網路恐怖活動犯罪概述116
一、我國對恐怖活動犯罪的刑事立法歷程116
二、網路恐怖活動犯罪的特徵117
第二節 網路恐怖活動犯罪的司法適用120
一、網路恐怖襲擊120
二、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恐怖活動相關信息124
三、利用網際網路聯絡恐怖活動犯罪131
四、利用網際網路收集恐怖活動情報信息和技術133
五、網路恐怖活動犯罪的交叉136
第七章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網路犯罪139
第一節 網際網路經濟發展與網路犯罪風險139
一、網際網路平台經濟和評價體系變革:跨界經營風險和虛假
評價風險140
二、網際網路和經濟的深度融合:危害後果彌散化和犯罪手段
新穎化141
第二節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矯正與補正——以P2P網貸
案件為切入的分析143
一、P2P網貸平台的功能定位與異化144
二、網路時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既有討論的回顧與反思145
三、網路時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價值與邊界151
第三節 侵犯著作權罪的挑戰與回應——以網路著作侵權
為例的分析155
一、網路時代侵犯著作權罪面臨的挑戰156
二、網路時代侵犯著作權罪回應的路徑159
第四節 非法經營罪的擴張與限縮——以網路刷單
為視角的分析165
一、網路經濟的新秩序與非法經營罪的擴張適用165
二、非法經營罪擴張適用的邏輯反思167
三、非法經營罪限縮適用的解釋歸正169
第八章 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網路犯罪173
第一節 網路型誹謗罪174
一、網路誹謗實行行為的理解174
二、網路誹謗對象的區別對待183
三、網路誹謗點擊量型「情節嚴重」的理解189
第二節 網路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192
一、公民個人信息的定義194
二、網路時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保護的法益202
三、「情節嚴重」的類型及理解206
第九章 侵害財產的網路犯罪211
第一節 虛擬財產的本體考察及其定性困境212
一、虛擬財產的本體考察212
二、虛擬財產的法律定性困境215
三、直接與間接保護路徑分歧的原因分析219
四、小結220
第二節 虛擬財產間接保護路徑之否定221
一、分立說同社會發展不符221
二、間接保護路徑對《刑法》第285條理解存在謬誤223
三、法律解釋並非單純的涵攝過程225
第三節 虛擬財產直接保護路徑之肯定227
一、相對同一說符合哲學本體論的最新發展227
二、「財產」作為制度事實的證成230
三、虛擬財產作為物權客體的證偽232
四、虛擬財產作為不記名債權憑證的證成234
五、虛擬財產的「佔有」及其判斷規則240
第四節 結論245
第十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網路犯罪247
第一節 純正型網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47
一、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248
二、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257
第二節 非純正型網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63
一、網路型尋釁滋事罪263
二、網路型賭博犯罪271
三、網路型淫穢物品犯罪274
參考文獻278
前言/序言
序 言
「網路社會」是我們感知與描述現代社會的重要詞語。當前,私人計算機、網際網路、智能手機等相關技術與設備已經遍入「尋常百姓家」,成為現代人們生活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信息網路技術以夢幻的方式不斷融入、改變和定義著我們所處的時代。無論你是否切身參与,也無論你是否真實感知,現實空間與網路空間高度融合,「雙層社會」悄然降臨已然成為不爭的事實。
然而,信息網路在為人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亦為犯罪行為的滋生提供了新的「土壤」。在「雙層社會」下,現實世界各種利益關係的網路化使得網路成為承載利益的場域。正如西方法諺所言,「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罪者(Ubi commodum,ibi auctor)」。在利益的誘惑與催化下,網路逐漸異化為犯罪團體追逐非法利益的犯罪工具。在人們的刻板印象中,網路犯罪似乎僅同掌握高精尖計算機技術且旨在「炫技」的黑客有關。然而,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升級與操作門檻的降低,網路犯罪早已擺脫了專業化要求而逐漸平民化。近年來,網路失范行為的類型與數量明顯增多,過去一些不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其社會危害性在網路的加持下亦產生了指數增長。
與此同時,網路犯罪危害極大,為國家、社會以及個人所來的損害不容小覷。根據義大利信息安全協會的研究報告,2021年全球網路犯罪造成的相關損失超過6萬億美元。[ 參見人民網:《打擊網路犯罪呼喚全球協作》,載百家號2022年7月16日,https://baijiahao baidu com/s?id=1738467664435123485&wfr=spider&for=pc ]而網路安全風險投資公司Cybersecurity Ventures 2022年網路犯罪報告則預測,未來五年全球因網路犯罪造成的損失的總額將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10 5萬億美元。這個數字不僅高於全球各國因自然災害而遭受的損失總額,還遠超海洛因、冰毒等主流毒品的全球貿易總和。[ 參見塞訊驗證:《十年內勒索軟體損害預計增加130倍》,載百家號2022年10月21日,https://baijiahao baidu com/s?id=1747277577818308292&wfr=spider&for=pc ]
面對日益猖獗的網路犯罪,刑法亟需作出積極回應,但信息網路的快速發展卻為刑法理論帶來解釋論的難題。不同於傳統犯罪的構成明確與認知清晰,現代網路犯罪在構成上愈發複雜,認知難度愈發增大。代碼與現實的交互使得刑法評價的對象飄忽不定,指令的自動化使得計算機甚至擁有「被騙」的可能。信息網路的匿名性持續衝擊著既有共同犯罪理論的邏輯體系,網路黑灰產的崛起不斷質疑著既有刑法罪名體系的涵攝能力。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刑法應當如何適應信息網路發展變化進而實現其治理能力現代化已然成為當前刑法學界所需要討論的重要命題。
職此之故,南京師範大學刑法與刑事政策研究中心攜手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檢察院開展「網路犯罪及其刑事追訴研究」(項目號:S11370A41903)橫向課題,組織在校師生與實務人才,共同針對網路犯罪展開全面、系統、細緻的研究。與此同時,本課題既為研究中心師生指明研究方向、搭建研究平台,又為研究中心師生同司法機關的交流創造機會、提供渠道,以期最終實現研究中心「教研結合、教學相長」的研究目標與「推動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
在內容上,本書第一章討論網路犯罪與網路刑法的基本範疇問題,分析了網路犯罪的社會背景、語義演變與類型劃分,並指出網路刑法概念產生的必要性與既有網路犯罪的規範體系。
第二章討論網路犯罪的實行行為及其停止形態,研究了網路犯罪實行行為的特徵、焦點及其認定標準,並圍繞既遂與未遂兩種停止形態展開了討論。
第三章討論罪數問題,涉及罪的個數、想象競合、法條競合、牽連犯與連續犯等範疇在網路犯罪領域的具體應用,旨在豐富網路犯罪罪數以及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網路化適用邊界等的思考。
第四章討論網路犯罪的共同犯罪問題,旨在明晰我國共同犯罪立法模式,並分析如何識別可罰的參与行為,主張淡化正犯和共犯的區分、摒棄共犯對正犯的從屬、承認秘密參加網路犯罪、破解對向參与犯罪問題,簡單探究不作為的參加行為。
第五章討論危害國家法益的網路犯罪,指出對於內容型的網路煽動型犯罪,要準確區分事實性言論和評價性言論。而對於對象型的網路間諜型犯罪,要準確釐定犯罪行為的危險性。
第六章討論危害公共安全的網路犯罪,首先對我國網路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歷程與特徵展開討論,而後針對網路恐怖襲擊、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恐怖活動相關信息、利用網際網路聯絡恐怖活動犯罪、利用網際網路收集恐怖活動情報信息和技術以及交叉網路恐怖活動犯罪的司法適用展開了討論。
第七章討論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網路犯罪,旨在剖析網際網路經濟發展中的網路犯罪風險,以P2P網貸案件為切入點,分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規範不足與解決方案,並以網路著作侵權以及網路刷單等案件為例,分別分析了網際網路時代侵犯著作權罪與非法經營罪適用方面的挑戰與回應。
第八章討論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網路犯罪,指出對於網路型誹謗罪而言,需側重於網路誹謗與網路評論、檢舉、造謠等行為的區分,根據言論主體的社會特徵和案件情況進行綜合判斷。而對於網路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言,應當圍繞信息類型、獲取方式等確定違法判斷標準。
第九章討論侵犯財產的網路犯罪,旨在討論虛擬財產保護的路徑問題,並指出間接保護路徑存在世界觀同時代發展不符、規範理解存在謬誤等問題,直接保護路徑因符合哲學本體論的最新發展而理應得到支持。虛擬財產理應評價為「不記名債權憑證」,並適用財產犯罪中有關規範性佔有的認定規則。
第十章討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網路犯罪,指出此類網路犯罪侵犯的法益主要是社會管理秩序,如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