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判要素解析 牛富文 嚴慧勇等編 9787519774011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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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判要素解析
ISBN:9787519774011
出版社:法律
著編譯者:牛富文 嚴慧勇等編
頁數:355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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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常見審判要素為載體,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基層、服務一線,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判實踐中常見要素進行梳理,歸納了十一個要素,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主體認定、合同效力、合同解釋原則和方法、工期糾紛責任、鑒定事項、工程價款、質量責任、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合同解除、合同違約及損失賠償責任。以要素為載體,採用問答方式,對每個要素所涉問題進行歸類、分析、解答,附有相關案例,並對所涉規範性文件進行列明,提供裁判指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實用性。

目錄
簡目
第一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和內容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方式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內容
二、招標、投標和中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
(一)招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中的要約邀請
(二)投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中的要約
(三)開標、評標、中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中的承諾
三、書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外在形式
四、中標之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民事責任
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認定
一、發包
(一)發包人的認定
(二)審判實務中需注意的問題
二、內部承包
(一)內部承包的認定
(二)內部承包的責任承擔
三、轉包
(一)轉包的認定和情形
(二)審判實務中需注意的問題
四、分包
(一)分包與違法分包
(二)勞務作業分包和專業工程分包
五、掛靠
(一)掛靠的認定
(二)審判實務中需注意的問題
六、實際施工人
(一)實際施工人的認定
(二)實際施工人對發包人的債權請求權
第三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
一、一般規定
二、與招投標有關的效力問題
三、與資質有關的效力問題
四、與行政審批許可相關的效力問題
五、涉及轉包、分包合同效力問題
六、其他效力認定問題
第四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原則和方法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前提
二、建設工程合同解釋原則
(一)盡量通過合同解釋使合同有效
(二)盡量使合同約定都有意義,都有目的性
(三)特定約定優於一般約定
(四)當事人之間共同的理解優先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方法
(一)文字解釋方法
(二)體系解釋方法
(三)行業通常解釋方法
(四)技術規範術語解釋方法
第五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糾紛責任認定
一、工期
二、開工、竣工日期認定
(一)開工日期認定
(二)竣工日期認定
三、工期順延認定
四、工期索賠
(一)承包人停工、窩工損失索賠
(二)發包人工期索賠
(三)雙方工期索賠
第六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鑒定事項
一、司法鑒定的基本問題
二、鑒定的啟動
三、鑒定的開展
(一)如何確定鑒定事項?
(二)如何確定鑒定方法?
(三)鑒定資料提交有哪些要求?
(四)鑒定資料的質證需注意哪些問題?
(五)鑒定活動有哪些遵循的原則?
四、鑒定的規範
(一)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的資質
(二)鑒定人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三)鑒定委託書需要注意什麼?
(四)鑒定委託接受與否如何處理?
(五)鑒定人是否需要簽署承諾書?
(六)鑒定期限如何確定?
(七)現場勘驗有哪些注意事項?
五、鑒定意見的採信
(一)鑒定意見的出具
(二)鑒定人出庭作證需注意哪些問題?
(三)專家輔助人出庭需注意哪些問題?
(四)鑒定補充和補正的情形有哪些?
(五)鑒定意見的採信需注意哪些問題?
(六)哪些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鑒定?
(七)鑒定費用
第七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價款認定
一、建設工程價款支付條件
(一)工程價款支付的一般條件是什麼?
(二)工程價款支付的特別條件包括哪些?
二、工程價款認定的一般原則
三、發包人對報審價的審核確認
(一)當事人就工程價款的結算數額達成一致后,又提出異議要求通過鑒定確認工程價款,如何處理?
(二)發包人委託第三方對報審價進行審核得出的結果,能否視為發包人的審核意見?
(三)承包人依據結算默認條款主張工程價款的,應否予以支持?
(四)未明確約定結算默認條款時,能否以承包人報送的竣工結算文件認定工程造價?
四、依據約定的計價方式類型來確定結算工程價款
五、依據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確定工程價款
(一)依據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確定工程價款時應遵循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二)審判實務中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六、工程價款認定中的常見問題
(一)掛靠、轉包等情形下約定的管理費應如何處理?
(二)發包人墊付的材料款應如何認定?
(三)承包人為實際施工人代付訴訟款項數額應如何認定?
(四)以房抵付工程款時應如何處理?
(五)發包人委派的監理人員或發包人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的工程簽證單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第八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質量責任認定
一、工程質量責任
二、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保修責任
(二)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責任
第九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認定
一、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權利主體認定
(一)涉及主體及認定
(二)特殊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認定
二、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客體
(一)優先受償權的客體是否及於建設工程所佔用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拍賣價款?
(二)承包人對地上新增建築物主張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是否受土地抵押的影響?
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所擔保債權範圍
(一)涉及的主要問題
四、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行使及實現方式
(一)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方式包括哪些?
(二)行使或實現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存在的常見問題
五、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行使期限的確定
(一)行使期間及起算時間如何確定?
(二)起算點有哪些特殊情況?
六、其他
(一)發包人能否以案涉工程為在建商品房且已經銷售完畢為由否定承包人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二)承包人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能否對抗已經支付了全部或絕大多數購房款的消費者的權利?
第十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類型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事由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的義務及責任
第十一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違約及損失賠償責任
一、發包人、承包人的主要義務
(一)發包人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二)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三、違約金過高的認定及調整
四、合同無效,工程價款如何支付
五、合同無效,能否參照約定標準確定損失賠償數額
六、發包人拖延驗收或結算,利息起算點如何確定
七、承包人同時主張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及違約金,如何處理
八、合同中約定的「罰款」條款性質及效力如何認定
九、承包人以發包人拖延結算或欠付工程款為由拒絕交付在建或已完工程的,如何處理

前言/序言
前 言
改革開放以來,建築業發展迅猛,隨之而來的是矛盾糾紛逐步增多。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正式設置民事審判第四庭(以下簡稱省高院民四庭),專司審理房地產及建設工程合同案件,此屬全國首例。十六年來,省高院民四庭審理了大量的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並於2009年和2013年出台了《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一)和(二);多次受邀參与最*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調研、起草活動,在法律核心期刊發表多篇論文和調研報告,多個案例分析被最*人民法院收錄,並出版發行了《房地產法律研究與司法實務》系列書籍,有力指導了全省法院建設工程合同案件審判工作。同時,省高院民四庭積极參与社會綜合治理,就建築業現狀與相關主管部門深入研討、通力合作,先後與安徽省住建廳聯合發文,成立化解和處理房地產矛盾糾紛專門機構,聘請諮詢專家五十餘人。這些經驗和做法值得總結推廣于從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審判的同仁借鑒。
近年來,隨著最*人民法院《關於調整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法發〔2019〕14號)、《關於調整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法發〔2021〕27號)的出台,全國四級法院職能劃分更加清晰。案件標的額上提,管轄權下移,絕大部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調整由中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在更大程度上承擔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功能。然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額大、主體多、法律關係複雜、專業性強,歷來是民商事案件「發改指提」的「重災區」。我們通過調研走訪發現,部分中基層法院在建設工程審判隊伍建設方面離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還有距離,部分法院缺乏常設性專業審判團隊。在辦理建設工程案件時,一些法官常感經驗不足、資料匱乏、力不從心,迫切需要一本能夠涵蓋建設工程審判實踐熱點、難點的工具性指導用書,放在案邊床頭。我們在辦理再審複查案件時也發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如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實際施工人、工程價款等的認定等,各中基層法院存在很大差異,裁判尺度不統一,影響司法權*,也不利於構建健康穩定的房地產市場。為此,省高院民四庭回應中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需求,專門成立調研組,對近年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判實踐中常見、疑難、複雜問題進行認真梳理、歸納、分析,總結提煉裁判規則,形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判要素解析》。本書突出問題導向,堅持面向基層、服務一線,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判實踐中常見要素進行梳理,歸納了十一個要素,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主體認定、合同效力、合同解釋原則和方法、工期糾紛責任、鑒定事項、工程價款、質量責任、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合同解除、合同違約及損失賠償責任。以要素為載體,採用問答方式,對每個要素所涉問題進行歸類、分析、解答,附有相關案例,並對所涉規範性文件進行列明,提供裁判指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實用性。本書在編寫過程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最*配套司法解釋的規定為基礎,充分吸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專門性法律法規及相關最*配套司法解釋的規定和精神;精準提煉了最*人民法院及全省法院部分重要案件展現出的裁判規則;積極借鑒了其他地區法院有益經驗和做法。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加強對相關具體法律適用問題的理論分析,力爭做到管用、實用、好用。希望該書能拋磚引玉,為公正高效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提供參考,對裁判尺度的統一有所裨益。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儘管我們作出了很大努力,但囿於水平有限,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觀念變化,本書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希望廣大讀者不吝批評指正。
最後,該書的籌編出版得到了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高仁寶同志的指導和省法學會建築與房地產法學研究會支持,在此特別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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